正文 第3章 《本草綱目》解讀健康秘訣(2 / 3)

飲食有節

飲食有節是指每天進食宜定時定量,不偏食。不挑食。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指進量;二是指進食的時間。

飲食定量

人體每天均需攝入一定量的食物,以維持生命活動的需要,飲食定量主要強調飲食要有限度,保持不飽不饑,若飲食的數量超過一定限度,即“太過”,則損傷脾胃,導致疾病的發生。

如《素問·痹論》所說:“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備急千金要方》更明確指出飲食過量的害處:“不欲極饑而食,食不可過飽;不欲極渴而飲,飲不可過多。飲食過多,則結積聚;渴飲過多,則成痰癖。”《素問·生氣通天論》曰:“……因而食飽,筋脈橫解,腸遊為痔。”引起疾病複發,稱為“食複”。《素問·熱論》曰:“病熱少愈,食肉則複,多食則遺。"現代醫學認為,人體對食物的消化、吸收和利用,主要靠脾胃的功能正常,若飲食過量,短時間內突然進食大量食物,勢必加重胃腸負擔,使食物不能及時消化,進一步影響營養物質的吸收和輸送,從而產生一係列疾病。相反,進食過少,則脾胃氣血化生乏源,人體生命活動缺乏物質基礎,日久會導致營養不良以及相應病變的發生。因此,飲食有節、食量有度是保證身體健康的重要條件。

進食時間要有規律

中國傳統的進食方法是一日三餐,即早、中、晚三餐。中醫認為,脾胃消化飲食的功能是有一定節律的,保證食物消化、吸收有節奏地進行,脾胃協調配合,腸胃虛實交替,有張有弛,食物則可有條不紊地被消化、吸收和利用。現代研究也發現,食物進入胃中,一般素食停留4小時,肉食停留約6小時,然後由胃經十二指腸進入小腸,當胃部排空到一定程度時,便產生饑餓感,故可再度進食。若不分時間隨意進食,零食不離口,就會使腸胃長時間工作得不到休息,以致腸胃消化的正常規律被打破,胃腸虛實無度,久而久之可發生脾胃病變。

處理好藥物與藥膳的關係

藥物療法見效快,重在治病;藥膳則多用來養身防病,重在養與防,見效慢。

藥膳療法不能代替藥物療法,但在養生、康複中卻有著重要的地位,通過長期科學的藥膳配方,可使許多慢性病患者、體弱多病者在享受美味的同時,得到保養調理與治療,提高生活質量,同時也促進並補充了藥物的治療作用。

飲食“鴛鴦配”,合理才成對

食質宜忌

食質是指飲食的性味和質地,包括對不潔食物及飲食偏嗜的禁忌。

前麵提到,食療養生同藥物治療一樣,要遵循辨證施治的原則,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現人體的陰平陽秘。

具體做法就是通過食物的寒熱溫涼、補瀉的偏性,對人體的寒熱虛實進行調補,如果沒有充分認識到食物的偏性,或者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長期的飲食五味、寒熱偏嗜,可導致相應的髒腑機能偏盛,寒熱失調,進而損及其他髒腑,破壞五髒的陰陽寒熱平衡。如偏嗜飲酒,可損傷脾胃、內生濕熱,產生脘腹脹滿、胃納減弱、口苦口膩等症;偏嗜寒涼,則易傷及脾胃陽氣,引起腹瀉、腹痛等,日久則寒濕內聚、陽氣漸衰、病久及腎,使人體機能下降。

同時選用藥食時要注意選購及鑒別,不要誤食有毒或者偽劣品,如服食了腐敗變質、有毒的食物,可致食物中毒,出現劇烈腹痛、吐瀉,昏迷甚至死亡。

配伍原則

食療不是幾種食物的簡單相加,而是在中醫理論指導下,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食按照一定的配方原則加以組合而成的,它與方劑學的配方規律相一致,並與烹飪學中的配菜相聯係。也就是必須遵循君、臣、佐、使的配方原則,若配伍得當,則效用明顯。藥食可以分為主料、輔助料和佐助料。

主料(君)

主料(君)是根據食療功效需要而起主要作用的藥食,可由一種或兩種以上的藥食組成。如治療老年性慢性支氣管炎的豬肺粥中,豬肺益肺氣,薏米健脾氣,兩者共同發揮補脾益肺之功,均為主料。

輔助料(臣)

輔助料(臣)是輔助主料以加強食物的功效,或治療兼症的食物。如治療肺結核的銀耳雞蛋羹中,重用銀耳養陰潤肺止咳為主料,配用雞蛋養陰潤燥,以增強銀耳的功效,雞蛋即為輔助料。

佐助料(佐、使)

佐助料(佐、使)是消除主料的毒性或副作用,或調味增色,或引導主、輔料歸入機體某髒腑經絡的食物。如各種菜肴類食療藥膳中,常用的薑、蔥、料酒等調味品,能夠去膻解腥,是為佐助料。

配伍禁忌

古代醫家根據食物的性味歸經形成經驗性配伍禁忌。

藥物與藥物的配伍禁忌

中醫在幾千年的曆史長河裏,發現很多藥物之間的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同時一些藥食研究和著作,也記載了很多藥物間的配伍禁忌。

藥物與飲食的配伍禁忌

藥物與食物均有寒熱溫涼四性和辛甘苦酸鹹五味之偏,隻不過是藥物其偏尤甚,食物無毒,其偏亦微。由於藥物與食物所含成分不同,某些成分在加工過程中可能會相互作用而產生對人體有害或不利於人體吸收的物質,從而有礙健康或降低食療的療效。因此在應用一些藥食製作藥膳時,或者食用某種藥食時,需要了解一些這方麵的結論性、經驗性認識,避免一些不適宜的配伍。

一般來說,凡患熱性疾病服藥時,應禁用或少食酒類、辣味、魚類、肉類等食物,因酒、辣味食物性熱,魚肉類有滋膩生熱、生痰作用,食後易助長病邪,使病情加重;當服用解表、透疹藥時,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因其有收斂作用,影響藥物解表、透疹功效;服溫補藥物時,應少飲茶、少食蘿卜,因茶葉性涼下氣,蘿卜下氣寬中,能降低藥物溫補脾胃之效能;服清熱涼血及滋陰藥物時,不宜吃辣,因辣的食物性熱,食辣的食物會增加熱現象而抵消清熱涼血藥物(如石膏、金銀花、連翹、梔子、生地、丹皮等)及滋陰藥(如石斛、沙參、麥冬、知母、玄參等)的作用;服用補藥人參時,不宜吃蘿卜,蘿卜有消食化痰、通氣的作用,而人參是名貴的滋補藥物,一補一消,作用就抵消了,無疑是一種浪費。

食物與食物的配伍禁忌

一般來說,食療中的食物性味相對平和,除了要了解各種食物原料的性、味及其偏入何髒腑及經驗積累發現的一些配伍禁忌,還要盡可能多地掌握一些西醫現代營養學在這方麵的研究成果,如食物原料含何種成分及何種營養素,哪些成分在加工過程中會產生不利於人體的物質,或使原有營養及治療成分遭到破壞等,在參考這些知識的基礎上來製作和服用藥膳,才能收到較好的治療效果。

“發物”忌口論

所謂“發物”是指動風生痰、發毒助火、助邪之品,容易誘發舊疾,或加重新病。《金匱要略·禽獸魚蟲禁忌並治》指出:“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指出不相宜的食物與疾病轉歸的關係。“發物”的範圍較廣,有的甚至擴大化了。葷腥膻臊之類食品一概視為發物,特別是患有瘡瘍腫毒,或慢性濕疹、皮炎等皮膚病患者及過敏性疾病患者,發物忌口尤為重要。

“發物”之所以會導致舊病複發或加重新病,主要有幾個原因:一是這些食物中含有某些激素,能促進人體某些機能亢進或代謝紊亂,如糖皮質類固醇過量可誘發感染擴散、癲癇發作、潰瘍出血等,使舊病複發;二是這些食物中可能含有某些食物異體蛋白,這些蛋白為致敏原,引起變態反應性疾病複發,如蝦、魚、蟹等海鮮往往引起皮膚過敏者蕁麻疹、濕疹等頑固性皮膚病的發作,豆腐乳有時也會引起哮喘複發;三是一些刺激性較強的食物,如酒、蔥、蒜等,味辛辣,對炎性感染病灶極易引起炎症擴散、疔毒發展。

“發物”按其性能可分為六類:一為發熱之物,如薤、薑、花椒、羊肉、狗肉等;二為生風之物,如蝦、蟹、香椿等;三為助濕之物,如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四為發冷積之物,如梨、柿及各種生冷之物;五為動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六為發滯氣之品,如土豆、蓮子、芡實及各類豆製品。

因病而異

利用五味之偏,以調整髒腑之間的偏性,對不同疾病患者,所食用的食物也有不同。如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皆甘;心色赤,宜食酸,紅小豆、狗肉、李子、韭菜等皆酸;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黃,宜食鹹,大豆、栗皆鹹。由此可見,如用辛味藥物、食物配製成的藥膳,可以散肺氣之鬱;甘味藥物、食物製成的藥膳,可以補脾胃之虛。因此,五味調和的藥膳,五髒才可得以補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