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講“博”,一般隻說要多學幾個學科,好比一個“冊”字應有四條豎線,我認為應進一步明確提出,這裏的“博”的含義,更重要的是要做好“經和緯”的結合,而不是“經和經”的結合。
二、模仿與獨創的關係
自科學社會學之父默頓開創科學社會學以來,獨創已被確定為從事科學研究活動的最重要目標和原則,是科學中的一種最高價值。但是究竟什麼是“獨創”,默頓卻沒有在正麵予以明確,而隻是比較係統地從反麵列舉了科學界中的種種欺詐行為和剽竊行為,似乎這是一個自明的問題。同樣,在各國的著作權法中,雖然都規定了受保護的作品必須具有獨創性,但對於何為獨創性,也大都沒有解釋。那麼,為什麼“什麼是獨創”等問題難以得到答案呢?筆者認為,其原因並不僅僅在於觀察視角上存在的差異,比如有的人著重於從創造的過程去考察,有的人著重於從創造的成果上考察,抑或還有其他的視角;也不僅僅是考慮到卡爾·波普爾認為的“所有的‘是什麼’的問題都是偽問題,事實上都得不到正確的答案”的觀點,而是認為,這其中的原因似乎可以更多地認為是出在獨創這個問題的本身特性上。即從獨創的發生機製看,獨創總是和模仿連在一起,它是以模仿為基礎的。在這裏,模仿和獨創就像是兩座並列在一起的小山峰,也許有的人喜歡將獨創這座山峰看得高一些,而將模仿這座山峰看得低一些,這也無妨。
我要講的是,如果你將模仿這座山峰挖掉,連同它的根,那麼看起來你是在挖模仿這座山峰,但事實上你已將和它相連的一切山峰——當然包括獨創這座山峰——一起挖掉。因為它們的根基是相連的,山腳之間的交叉正是山峰之所以能存在的根基和生命之所在。
很顯然,學術不可能從無開始,學術的進步主要在於對先前知識的修改,它作為人類文明的積累,本身就具有天然的公共性,它是前人多少年來共同創造的。所以,嚴格來說,離開模仿的獨創是不存在的,就像未來離不開今天和過去一樣。實踐中,閱讀書法時的臨帖、技術開發中的反求工程、企業管理中的標杆管理法、教育中的案例法以及寫作中的“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等,也都說明了這個道理。對此,恩斯特·馬赫也有類似的觀點,他在《認識與謬誤》中就強調了類似和模仿在擴展知識方麵的巨大作用。默頓則圍繞有獨創價值文章和一般文章之間的關係作了評述,“像絕大多數的藝術家、作家、醫生、銀行家和出版家一樣,絕大多數的科學家幾乎沒有什麼希望實現重大的和有決定意義的獨創”,但如果“沒有這些無窮無盡的文章,科學也不能進步,即使這些文章僅僅是普通的文章而不是出類拔萃的獨創”。顯然,這些都說明了舊知識和新知識之間、模仿和獨創之間高度依賴、不可分離的關係。所以,這也就要求我們,一方麵要看到獨創對模仿的依賴的一麵,這本身是“學問之道”的一部分:偉大的獨創不是個人主義的,而是普遍主義的,它本質上不是反模仿的,而是包容模仿的,由眾多模仿構成的一個新的總和。如果套用海德格爾的說法:“真理和非真理在本質上並不是互不相幹的,而是共屬一體的。”“真理的原初的非本質(即非真理)中的‘非’,卻指示著那尚未被經驗的存在之真理的領域”。那麼,我們就可以說,“模仿和獨創本質上並不是互不相幹的,雖在模仿中,卻可以指示著獨創”。另一方麵當然更要看到獨創的巨大意義,因為正是有了獨創,我們的學術研究才可能以或大或小的振幅向前發展。我們雖然要依賴模仿,但又要時刻提醒自己必須超越模仿,遠離模仿,因為我們的最高價值是追求獨創,或者說追求創新,模仿隻是一種手段,獨創才是學術研究的靈魂。愛因斯坦看不起有些科學家總在木板的最薄處不斷地鑽上好幾個洞,因為這種低水平的重複和模仿是沒有價值的。對學術研究徒有浪費之損而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