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意識到,他不要我了。
他從帶我出來的那一刻,就決定不要我了!
3.
覺醒總是令人心碎,我渾渾噩噩度過了一段日子,渴了就去山上拱香瓜,餓了就吃番薯。夜深人靜,我會到附近的村子裏溜達,那裏生活的氣息令我想起我的家。可是我已經沒有家,我必須學著接受這個現實。
在那段時間裏,我還遇見了山上的野豬群,豬群的首領是一頭強壯的公豬,名叫山哥。山哥身材健碩,體格彪悍,可是腦子不太好用。這也充分說明自然界大體是公平的,如果你沒有強壯的身體,你就會有個相對聰明些的頭腦。
而在人類社會裏,女人也總是比男人聰明一點。或許自以為是的男性會對這個論斷嗤之以鼻,但在我的觀察裏的確是這樣。男人弄不懂女人在想什麼。男人容易陷入無聊、自大、粗糙和動物性裏。我曾在一本書裏看過一個貼切的比喻:一隻狗能看得懂主人吃飯,看得懂主人睡覺,可是主人因為打破了一個充滿紀念意義的杯子而傷心,狗就看不懂了。
這一段關係堪比男人和女人。
男人看得懂女人吃飯,看得懂女人睡覺,可女人忽然之間的傷感與憤怒,他們總是丈二摸不著頭腦。
大多數時間,我趴在主人曾坐過的那個土坡上發呆。野豬群的首領山哥,從他的領地中剛好可以看見我。大概是他喜歡上了我粉色的身體或者憂鬱的表情,沒過幾天它就派了使者下來,邀請我回去做壓寨夫人。
我斷然拒絕。
山哥便親自前來。
“方圓十裏的母豬都願意跟著我,為什麼你不願意?”他一副難以置信的樣子,“跟著我,保你吃香喝辣,保你睡在溫暖的窩裏。”
我搖頭不語。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如果你也像我一樣睡過席夢思,吃過玉米粥,你對這些山野粗物怎麼會有興趣?可山哥不明白,他不依不饒,對我展開了強烈的愛情攻勢。它每天都來找我,有時候會叼來一些地瓜,有時候會捕一些野味,有時候會故意在我麵前和別的公豬打架。為了彰顯自己的強壯,它甚至在閑暇時間還用獠牙去撞樹。
我覺得它傻氣,忍不住笑,他就撞得更來勁兒了。
“粉粉,粉粉!”他邊撞邊喊。
這樣的戲碼每天都在上演,一直持續到立冬過後,天涼下來,食物短缺。獵人常常上山,野豬群不得不靜靜地聚在一起。
4.
我的身體不適應山中氣候,生了病,脆弱讓我愈加想念我的主人。每當太陽下山,一種寂寥的感覺就會環繞著我,我趴在土坡上,久久地向遠方眺望。
隨著時間推移,被拋棄的憤怒消失了。有時候我會幻想主人忽然出現,把我帶走。有時候我會幻想一覺醒來,睜開眼睛,身邊躺著的依舊是我的主人。重逢時常出現在我的夢裏、我的腦海裏,尊嚴也變得可有可無。
終於,我按捺不住,趁著夜色搖搖晃晃下了山。
“粉粉,粉粉!”山哥在土坡上叫我,“你要去哪兒?”
“回家!”
“你家在哪兒?”
“在很遠的地方!”
我不確定自己能否回去,我從未走過這麼遠的路,何況現在又生了病。但我決定試一試。隻是沒想到,剛下山我就被村民逮住。
“好一隻肥豬!剛好可以補個冬!”他們將我捆紮起來,抬到村中,還請來了屠夫。
我閉上眼睛,心如死灰,聽一旁磨刀霍霍。誰料山哥在這時帶著部下出現在我麵前。他告訴我,他對我不放心,一路尾隨,見我被抓,便去山中搬來了救兵。
“山哥?”
“粉粉!”
他長嘯一聲,率先發動了進攻。
那幾乎是一場混戰,戰到後麵,每個人都掛了彩,每隻豬都受了傷。山哥健壯的體格和勇猛的表現,成為了整個冬天村民津津樂道的話題。他們從天蒙蒙亮一直打到正午才停歇,由於生病再加上受驚,我一逃到山上就昏倒了。
我在昏迷的時候念叨著回家,念叨著玉米粥、蔬菜湯。
山哥說:“你真是城裏來的嬌小姐,我沒有吃過熱乎乎的飯食,不是也活了這麼大?想來那也沒什麼了不起!”
我撇過臉去,沒吃過和吃過了再吃不上,怎麼會是一回事兒呢?
我還是一副鬱鬱寡歡的樣子。
5.
山哥盡心盡力照料著我,他變著法子給我弄吃的,變著法子逗我笑。為了給我增加營養,他還跑到村民的家中去偷白麵饅頭。他待我很好,好得不能再好。病愈後,大家都說,我應該嫁給他。
可我並不想嫁給他,我隻想回家。
他們對我越好,我對過往的思念就越發強烈。
我從山下弄來了一張廢舊的地圖,閑來便在上麵比比畫畫。
山哥看著這一切,說:“粉粉,你是不是永遠也不可能愛上我?”
“我不知道!”我不想騙他。
“如果我帶你回家,你會愛上我嗎?”
“我不知道!”
“你來這裏多久了?”
“半年!”
“我帶你回家吧!”他說著說著,眼睛就潮濕了。
告別野豬群,我們叼著地圖,悄悄搭上了前往城市的汽車。憑著記憶,一路輾轉前行。山哥默默地端詳著我,我知道他舍不得。
我把頭扭開,假裝看不見。
兩天後,我們到了我曾經居住過的地方。熟悉的房子,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小區。說不上為什麼,我並未立即上樓去,而是在小區樓下徘徊。
“上去吧,如果我想見你,我就來看你!”山哥鼓勵我。
“嗯!”
“我在這看著你,等你上去,我再離開!”
“嗯!”
我一步一步攀上了樓梯。十二樓。我想山哥那天一定看了我很久,看到脖子酸疼。
“咚,咚,咚!”我敲響了主人的房門。
“誰呀?”
門裏傳來的聲音並不熟悉。
主人有了妻子,或者主人搬走了?他會重新接納我嗎?我沒來得及思考清楚,門“吱呀”一聲開了。門裏是一個陌生的臉孔。我掉頭想走,還沒來得及,門裏的人就發出驚呼:“豬!豬!那隻殺人的豬!”
小區的人聞聲集體出動,當時的慘案在人們心中依舊鮮活。山哥一開始沒弄明白怎麼回事兒,他還以為這是人類對我的歡迎。可等他弄明白時,我們已經跑不掉了。人們拿著木棍、石頭,團團將我們圍住。
山哥擋在我的前麵。
“粉粉,不要怕,我會保護你!”
“山哥,對不起!”
“等打贏了這戰,我再帶你去找主人!”
“山哥,對不起!”
山哥長嘯一聲,朝人們撞去,木棍與石頭擊打在他的身上,一條血路被開了出來。
“粉粉,快跑,快跑!我一會兒再來找你!”他對著我喊叫。
6.
我又逃到了我曾躲避過的樹林,上一次是為了等待和主人重逢,這一次是為了等待和山哥重逢。人生好像常常會這樣,身不由己,陰差陽錯。
我等了四個小時,太陽下山的時候,山哥出現了。
他說過他會來的嘛!
他用極其緩慢的速度朝我走來,它身上淌著血,看起來有些虛弱。
“山哥!”我叫著他的名字,朝他跑去。
他躺下,我這才發現,他的肚子上麵被劃開了一道長長的口子,手上與背上更是傷痕無數。
“我可能不能再帶著你去找你的主人了!”
“沒關係,我們回山裏去吧!”
“我也回不到山裏去了,我走不動了。”
“山哥!”
“很抱歉沒能讓你吃上熱乎乎的玉米粥。說實話,我還想等你吃上玉米粥了,也讓我嚐嚐是什麼味道!我都沒有吃過!”山哥擠出一個笑容。
我哭了,我沒想到我會為他流淚。
“等我一會兒!”
我說著跑出樹林,我用最快的速度從一家飯店裏偷來了玉米粥。不要質疑我是怎麼做到的,我說過,我是一隻很聰明的豬。我把玉米粥盛在了保溫桶裏,又用最快的速度回到樹林。
“山哥,山哥!”我打開蓋子,坐在山哥身邊。
山哥緩緩睜開眼睛。
熱乎乎的玉米粥短暫地提起了他的精神,他喝了幾口,“這真是我這輩子吃過的最好吃的東西,難怪你會想它,隻可惜……”
山哥的話沒說完,就閉上了眼睛。我知道,他想說的是:隻可惜,我沒能早點兒帶你來。
隻可惜,我仍然不知道你的答案。
隻可惜,如果我這樣或者那樣,你會不會愛上我?
趕來搜索的人們在山哥的屍體旁找到了我。
他們將我送進一家肉製品加工廠,我將被加工成各種各樣的食物:餃子、罐頭、肉丸……我毫不懷疑我會出現在你的餐桌上。
死前的片刻,我思考了我短暫的一生。我對所做的一切並不後悔。我想山哥也一樣。即便我真的找到了主人,主人也會再次把我送走;即便如果這樣或那樣,我對山哥也不會燃起什麼愛情。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就是執念,而在綿綿的愛意裏,執念總是顯得很美。
哪怕是對一隻豬而言。
李生默的虎斑貓
1.
那隻灰色虎斑貓終於死了,我把它埋在鬆樹下。
我沒有哭,相反,心裏覺得輕鬆。因為這貓不是我的,是李生默的。七年前,他把貓交給我時,貓剛滿五歲。七年後,也就是今天,貓十二歲。十二歲的貓是老貓了,老貓的死亡是壽終正寢。這充分說明我照顧得挺好,我對李生默沒有什麼虧欠。
我把冰箱裏還沒吃完的貓罐頭同貓一起埋在了鬆樹下,我又在鬆樹下種了一朵菊花,以此彰顯用心。如果李生默忽然回來找我索要貓咪,這看起來也足夠盡責。
的確,他能埋怨我什麼?
我履行了諾言,替他照顧貓,而他卻沒有履行諾言,如約回來。七年前他說他要外出一小段時間,結果他消失了。
朋友們暗示我,是不是對我們之間的關係有錯誤的理解。究竟是同居的男女朋友,還是隻是住在一起的普通朋友?畢竟在一段缺乏承諾的短期關係中,這兩者的界限通常很難判定。
但我一廂情願地認為,我們之間是有愛情的。
所以,我抱著虎斑等他。
我等了他十天、二十天、三十天……一開始他還接我電話,漫天胡侃地告訴我他在北歐。後來他就不接我電話了,他的號碼變成嘟嘟嘟嘟一長串忙音,好像人間蒸發了似的。
我試圖找他,結果發現我們認識的時間實在是太短,我沒見過他的朋友,沒見過他的家人,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是真是假。
我又跑到警察局報案,向警察訴說著我們之間的瑣碎。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的樣子,就是他對待我的樣子。他每天早晨起床時看我的眼神都那麼溫暖,怎麼會無緣無故消失?何況,我還欠著他十萬塊錢呢!
但警察說,單憑這些不能立案。誰能保證他不是一個情場老手,善於偽裝情意綿綿?誰能保證他是失蹤而不是有了別的女人,因而離開我?誰能保證這十萬塊錢對他來說不是九牛一毛?
誰又能保證如果立案,債務關係和情侶身份不會把我變成頭號嫌疑犯!
“去你的!”
我憤憤不平,但又不得不承認,警察說的有道理。我們非親非故連報案資格都沒有,瞎操心什麼?我試圖開始新生活,但十萬塊帶來的感激與內疚,讓我仍然守著承諾。
我又等了他一年、兩年、三年,甜蜜的憂心忡忡逐漸成為負擔。
第四年,我交了新的男朋友,我對那隻虎斑貓的態度也變了。
我不再像當初那樣愛它,看著它的眼睛我就會想起李生默的眼睛,我甚至開始擔心,李生默會忽然回來攪亂我風平浪靜的生活。
你看,感情是一種多麼脆弱而又不能持續的東西。
2.
我現在很好,和輝輝住在一起。他圓圓胖胖,摸起來冬暖夏涼。我們分享同一張床鋪,同一床被褥。半夜裏我渴了,就狠狠地朝他屁股上踹一腳,我說:“嘿,起來,我要喝水!”
他就下床,屁顛屁顛給我倒。
他和李生默是完全不同的兩類人,他像一杯奶茶,不是商店裏賣的用奶精調出來的那種,而是自家廚房裏用上好的紅茶和牛奶烹製的。味道香而不膩,喝了提神醒腦,補充蛋白質。
李生默就不同了,你可以說他是濃重的酸辣方便麵,也可以說他是咳嗽糖漿、速效救心丸,抑或烈酒、陳醋……總之他帶著功效。
我們相遇的那年我欠了別人十萬元債務。白天我在單位上班,晚上我去酒吧陪酒。我工作賣力,夜夜笙歌,第一個月賺了差不多有三萬塊錢。按照這個速度,還清債務指日可待。
然而第二個月,我病倒了,胃出血。
為支付醫藥費,我幾乎把賺的錢又都賠了進去。更糟的是,我不能再喝酒。我失去了酒吧的那份工作。
我搬到郊區的八人間裏,隻有一張床作為容身之地。我一分一分摳下自己的工資,不敢在外麵吃飯,每日三餐用一個酒精爐煮麵條和青菜。我變得像個饞嘴的孩子,常常駐足在牛肉麵店門口,終於有一天我走進去。
牛肉麵一碗十五元。我說,老板,來一碗。
我坐在椅子上吃我的麵條,可令人失望的是,那麵分量很小。
我慢慢吞吞、精打細算地吃完了六片肉,就再也沒能撈出更多的東西。
十五元,六片肉。
就算牛肉很貴,也不至於貴到這個地步呀?我和老板理論起來,可老板說六片肉是慣例,從來也沒有人提出異議。
吵到後麵,我哭了。
店裏的客人紛紛側目,有的指責老板太苛刻,有的指責老板不該這麼小氣,但我哭的不是這個。我哭的是我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我會為了麵條裏的牛肉不夠多而與人吵架。
日子過到這個份兒上,還有什麼意義!
我付了錢,走出店門,滿腦子是縱身跳進護城河裏一了百了的念頭。然後我就遇見了李生默,他把我攔下,他說:“姑娘,新社會,婦女都解放了!你幹嗎還一副苦大仇深的樣子?”
李生默嘴很貧,李生默會拉二胡,別人在路邊彈唱,用的是吉他,嘩啦嘩啦唱什麼《我愛你,姑娘》,他在路邊彈唱用的是二胡,唱什麼《天涯歌女》《桃花江上美人多》。
他開著一輛漂亮的汽車。
他說:“知道這是什麼車嗎?”
我說:“不知道!”
他說:“說出來嚇死你!”
“知道這車要多少錢嗎?”
我仍然搖頭:“不知道!”
他敲敲車窗:“說出來嚇死你!”
他有一種暴發戶的氣質,但他的暴發戶氣質裏又有一種存在主義的色彩,你很難想象一個人能把這兩種東西結合在一起,但李生默做到了。當晚我們就去喝酒,喝得爛醉,我脆弱的胃部又出了血。
我痛哭流涕,李生默安慰我:“不要緊,身體會慢慢好起來的!”
我說:“不是,你不知道,是錢!”
他說:“不要緊,以後還能再掙!”
我說:“不是,你不知道,我欠了別人十萬塊。”
李生默沉默了。
是的,你指望一個萍水相逢的人說什麼?
半晌,他將手放在我的肩頭,歎了口氣:“我照顧你吧!”
3.
我搬到了李生默的公寓。我和他好上了。那時候我們之間還沒有愛情。你可以認為他乘人之危,也可以認為我隨便、物化。但我真的隻是想在一張幹淨溫暖的床上睡覺,想洗個熱水澡,想擺脫人間的聒噪和貧賤感。
我實在太窘迫了,窘迫到這地步,談什麼愛情?何況我還付出了勞動,我幫他打掃屋子,幫他做早飯、午飯、晚飯。我讓他像個大爺似的一回家就能咋咋呼呼,什麼事兒也不幹。
這樣過了十天,直到債主找上門來。
現在回想,也許就是那一刻我愛上他的吧。
討債公司把李生默的公寓砸得一塌糊塗,我出手阻攔,挨了一記耳光。李生默見我被打,衝上去要和他們拚命。可他哪裏打得過他們?以一敵五,很快就倒在地上,一個壯漢踩著他的臉,他臉上全是血。
他看起來神智都不清醒了,可嘴裏還在念念叨叨:“媽的,老子的女人,你也敢動?媽的,老子揍死你!”
那場麵有些悲壯,有些可憐,又有些滑稽。
我眼圈紅了,接著他們拿出菜刀,捉過我的手,說我還不了錢,要剁我一根手指頭。我也不知道他們究竟會不會剁下去,我猜他們不會做出這樣的事兒,但又難以確認。我閉著眼睛,李生默掙紮著要爬起來,他跌跌撞撞,摔倒了好幾次。然後他走過來,把手壓在了我的手上,他說:“多大點事兒,老子替她還了!”
他的聲音那麼大,好像用足了中氣。來人得了保證,相視一笑,便離開了。李生默再次癱在地上,他看著我:“賠錢貨!”
第二天,他幫我還了錢。
我問他錢哪裏來的,他說他有的是錢。
“沒看見那車嗎?沒看見這漂亮的公寓嗎?多少錢知道嗎?說出來嚇死你!”他用慣有的腔調,一派玩世不恭的態度。
十萬說少不少,說多也不多,工作個幾年,該有些積蓄吧。何況他的車確實挺不錯,我放下心來,變成一個低眉順眼的小妻子。
可是,兩個月後他開始頻繁出差。
又過了一個月,他把貓咪交給我,說有點兒心煩意亂,想去散散心。臨走時,他在我臉頰上吻了一下:“等我回來!”
我欣然應允,而後他就再也沒回來。
他有了別的女人?又或者他死了?
誰知道呢,日子總歸是要繼續下去的。
4.
虎斑貓離開後,我和李生默之間唯一的交集就消失了。我似乎期待這一刻已經有些日子。輝輝向我求婚,我迅速答應。我們開始緊鑼密鼓地籌備婚禮。買婚紗,訂酒店,準備蜜月的行程。
對女人來說,隻要眼下是好的,從來都沒有什麼曾經滄海。
另外,結婚真是一件花銷很大的事,我把我這些年的存折全貢獻出來,裏麵有十萬塊,那是我曾經準備還給李生默的錢。用這些錢,我可以辦一個風風光光的婚禮,還可以去一趟馬爾代夫度假。
可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我收到了李生默的明信片,地址來自北歐,他告訴我他要回來了。
這世間真是處處巧合!七年杳無音信,在我要結婚的時候偏偏回來。
兩個星期後,他出現在我麵前。
他給我帶了禮物,吃的、用的、穿的,一見麵便將臉頰湊過來,要吻我。他的行為舉止如此坦然,就好像隻是離開了七天、七個星期。他甚至沒有問我現在的狀態,是不是單身,是不是有了新的對象。他隻是一屁股坐在我的沙發上。
“嘿,給我弄點兒吃的,我餓死了!”
如果說七年前,他看似霸道的舉動透著可愛,那麼七年後,這就有些可笑了。我想告訴他一切都不一樣了,可卻不知怎麼開口。
我給他做了碗麵條。趁著他吃麵的空當,我說:“虎斑貓死了!”
他頓了一下:“你怎麼養的?”
我知道他不是真的指責我,他就是這樣的人,可我卻蹭地一下火了。
“七年!七年一隻貓死了有什麼奇怪!七年一聲不響,說走就走,說來就來,連個解釋都不給我,卻責怪我沒有養好你的貓?”
李生默氣焰頓時矮下去,他說他遇到了事兒,以後會和我說。
我揮揮手表示不必,我告訴他我要結婚了!
他整個人震了一下,滿臉不可思議的表情:“我不是說過我會回來嗎?你不是答應過我你要等我嗎?”
這世界上,怎麼會有人認為即使自己人間蒸發七年,他的女朋友還會在原地等他?何況在失蹤之前,我也隻與他相處了三個月而已。
七年裏有多少三個月?
我懶得再廢話,打開我的門,請他出去。
他站在門口,忽然變得無賴起來,他說:“別忘了,你還欠我十萬塊錢!”
我毫不猶豫地把銀行卡塞進了他的口袋裏。十萬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他的眸子暗下去,隨即轉身離開。
我望著他的背影,長出一口氣。
5.
我將李生默來訪的事情如實告訴了輝輝。
我說:“我們去不了馬爾代夫了。”
輝輝將我摟在懷裏,說:“那又有什麼關係,和你在一起,哪裏都是馬爾代夫。”
我們擁抱著彼此,寬慰著彼此,但神情裏透著點兒憂心。
我知道他憂心什麼,那也正是我憂心的——李生默。
這樣一個舉止乖張的人,會不會忽然來鬧婚禮?會不會做出什麼過激的舉動?
然而,我們的憂心似乎有些多餘。婚禮那天,他得體地祝福了我們,還送了我們一樣禮物,是一把鑰匙。鑰匙看起來嶄新、漂亮,上麵鑲著裝飾,我們都不知道這有什麼寓意,可是管他呢,他從來都是一個古怪的人。
婚後的生活平靜幸福,偶爾我也會跟輝輝談起李生默,談起他失蹤的那七年,他可能去了哪裏。輝輝說,他可能變成了一個得道高人,在深山中修行。
我說,不,他應該是在紅塵裏走了無數遭,忽然惦記起了我的好。
我們揣測著他的人生,發出自己的笑容。雖然沒心沒肺,但這不正是一對融洽的夫婦該做的嗎?
真的,我有時候會慶幸李生默失蹤了七年。慶幸我和他的交集,隻有那一隻貓而已。
我和輝輝的第一個孩子出生了,我們陶醉在平靜而忙碌的幸福裏。我們沒有想到會再次接到李生默的電話。
“你們來一趟吧,人不行了!”
準確地說,電話不是李生默打來的,是醫院。他們說李生默就要死了,希望家屬盡快過來。
我和輝輝麵麵相覷。一來,這是不是騙人的?他怎麼就要死了?二來,李生默的家屬,怎麼輪得到我們?將信將疑,我們還是去了。我們都沒想到他竟然病得那麼厲害,躺在病床上,眼睛緊閉,身體縮成一團。看起來好像沒了意識。
生命真是脆弱,幾年前還好好的。
“癌症晚期!患者自己來醫院的。”醫生說,“他不接受化療、放療,打點嗎啡,等死。當然,他挺明智,因為這種情況再治療也是折騰。他人很和善,沒有欠下一點兒醫藥費,他留了你們的地址和電話,說是等他不行的時候就通知你們,你們是他的家屬。”
“作為家屬,你們實在有點兒怠慢!”醫生毫不掩飾地指責道。
我們沒有辯解。我在病床前喊了喊李生默的名字,他全無反應,不到半個小時就死了。
我們向醫院再三確認,確認他沒有任何其他的朋友,確認在住院的一個月裏,沒有任何一個人來看望過他。
“是的!”護士說,“他唯一提起的就是你們。”
輝輝聳聳肩:“看來他真是沒有朋友,我們得為他入殮安葬。”
“不然能怎麼辦?”
我給李生默擦洗,換衣服。和當年相比,他的身體顯得蒼白幹瘦。不僅如此,他的腋下多了兩道疤痕,背部、手上、腿上也都有。或許真如他所說,失蹤的那些年發生了不少事。
我們雇了一部車將李生默拉到火葬場,即將進入火化爐的時候,我象征性地對他說:“你安心去吧。”他的葬禮簡化得隻剩下一個流程,如果人死後真的有靈魂,不知他會做何感想。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我們曾經相處過的日子。
“我要一個大大的房子,有一個漂亮的落地窗子。”
“沒問題!”
“我要在落地窗子前擺個高高的秋千。”
“沒問題!”
“我還要一百條裙子,一百雙鞋。”
“沒問題!”
他總喜歡裝成一副腰纏萬貫的大佬樣子。我笑起來,眼角有一點兒潮濕。
6.
我們收拾他的遺物,遺囑裏說,他的遺物全都歸我。
我們拿著鑰匙去了他住的地方,一個單間,逼仄淩亂。我們著手整理。房間裏有瓶瓶罐罐的止疼藥,有信件、日記和照片。北歐的風光是近幾年拍的,再往前是東南亞。再往前,照片裏有一個濃妝豔抹的女人。我愣住了,那女人……我開始翻看他的日記,這才知道故事的全部真相。
他不是什麼有錢人,隻是一個有錢人的司機。他兼職給一個戲班子拉二胡,在戲曲早已頹喪的今天,收入有限,哪裏請了戲班子,他就去哪裏出差……
他幫我還的那十萬塊錢是借來的高利貸,月息五分,利滾利。
頭兩個月,他靠存款撐著,後來撐不住了。撐不住的時候,恰逢戲班子的幾個人想去東南亞發展,說是那裏華僑多,那種地方戲劇頗有市場。他們在當地的旅行社也有一些人脈,能夠招攬遊客,他就跟著他們去了。
可是戲班子生意慘淡,根本沒有人請他們唱戲,他們隻能從事一些低俗的表演,比如每晚化裝成女人招徠顧客,也就是所謂的人妖,他甚至還為此隆了一個假胸……同事們陸陸續續回了國,他堅持待在那邊,他用了四年的時間還掉欠款,又用了三年的時間攢了另一筆錢。他去北歐給我寄了明信片,假裝自己一直在那兒。
“我就要回來了,我要買一套漂亮的房子,給她一個驚喜!”
他在日記裏如是說。
我不知道他後來怎麼掙了那麼多錢,但我想起了那串鑰匙。
是的,鑰匙的確通向一套房子。
那是怎樣的房子?我後來去看過,房子很大,有一個漂亮的落地窗,落地窗前擺著高高的秋千,衣帽間裏放著鞋子和裙子。鞋子不多不少,正好一百雙。裙子不多不少,正好一百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