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劉祥武的故事:我就是想要一個家(4)(1 / 3)

第二天,我才知道祥武跟報社和電視台說了此事,當晚就播出了尋物啟事。失主不但認為錢包是他偷的,還報了警,警察讓他去派出所接受調查。

當地《新文化報》是這樣報道的:

兩女子同名同姓皆自稱失主錢包到底是誰的?

還真有這麼巧的事?湖北來長春打工的農民工劉祥武拾到一個黑色錢包,先後有兩個同名同姓的女子打來電話認領。錢包到底是誰的?

撿到錢包為何讓他鬱悶?

“我是湖北人,由於生病流浪於長春,彈盡糧絕之際,在火車站旁的角落裏撿到一個錢包,裏麵有幾張去北京的動車車票,沒有現金,有身份證、醫保卡,我該怎麼辦?我很糾結。”5月1日晚,這樣一則內容發到本報15844096618的短信報料平台上。

昨日9時20分許,記者撥通了劉先生的電話,幾次勸說後他才答應見麵。

10時許,在約定地點長春火車站站前一家快餐店,一位拎著綠色環保袋的男子緩慢走來,整個人看起來蓬頭垢麵,米色夾克布滿油汙,腳上的旅遊鞋早已看不出原來的顏色。

見麵後,劉先生一直表現得很鬱悶。他說,撿了錢包發布通知後,竟有兩個女士給他打電話,都說自己是失主。

女失主打來電話禮貌又興奮

劉先生拿出他拾到的物品,有一張身份證、兩張醫療卡、一張百貨商店的VIP卡,還有兩張長春至北京的動車票,開車時間就是5月2日14時15分。

“當時拾到錢包後,我還特意買了一張電話卡,就為了找失主,沒想到被當成壞人了!”劉先生講述了整個經過。

5月1日7時30分許,他在東一條街上小招待所附近旮旯處拾到這個錢包,錢包當時已經很髒了,檢查了裏麵的物品後,他怕失主著急,特意買了一張電話卡給一家電視台打了電話。當天約19時,他接到一個女子的電話,“電話裏她特別有禮貌,可興奮了。”不過,這個叫張敏的說要去外地,希望他能暫時幫忙保存,等她兩三天後回來再取。

一同名同姓女子打電話要錢包

找到了失主,劉先生一顆心也放下了。不想2日8時30分許,又一個叫張敏的女子打來電話。“她特別著急,可是問在哪丟的,啥時丟的,卻都說不清楚!”這個張敏在電話裏對他說著急乘車走,希望馬上能拿到。

“身份證這麼大的事,我得對人家負責啊,誰知道咋回事呢!”他提出等之前那個張敏回來後,他再交出,希望能等一下。

“我一這麼說,她好像生氣了,一個男的接過電話就說是警察!”對方的這句話有些惹怒了劉先生,他一生氣就說票已經沒了,對方說沒事,隻要見麵把證給了就行,他們還可以給一些感謝費。

“這麼說我就更生氣了,這不是看不起我嗎?”劉先生說,自己雖然20元一宿的小旅店都快住不起了,但也沒想到把票退了換錢,如此一來雙方越說越僵,對方還要報警解決。

記者調查:倆張敏相差17歲

劉先生委屈地說,當初為了省錢,自己沒有辦理來電顯示。“我沒想到會出來兩個張敏,第一個打電話時,身份證前幾位都對,我就以為真是她的了。第二個也不知道對方號,就沒法核對了!”記者從他的身份證上看到,他的全名叫劉祥武,今年38歲,湖北孝感人。

隨後,記者來到附近的一家通信公司,在那裏查到了話單上的來電號碼,通過對照時間,首先撥通了第二個張敏的電話,身份證號碼和其他卡的信息全部準確。

之前的張敏又是怎麼回事呢?“我叫張敏呀,確實丟了身份證,這段時間我忙著辦事,一直沒辦身份證!”但通過核實出生日期發現,兩人相差足有17歲。

火車票找到主人

約10分鍾後,失主張敏按約定來到了通信公司門前,還帶了轄區民警。

張敏說,她這個錢包裏原本就不放錢,平時也很少用,丟包當天她是去給父親買禮物,當準備刷VIP卡時,才發現錢包丟了。“本來正愁這事呢,這回車票找回來了,能按時走了!”張敏很高興。

隨後,在公安機關做好登記後,錢包終於物歸原主。

其實,劉祥武對這篇報道十分不滿,認為沒有把他的真實遭遇寫出來。例如,他曾被失主誣陷成小偷,失主收到錢包後,並未感謝他,等等。隨後他三番五次到報社和記者理論,後來居然跑到市委宣傳部去反映,其中一個女記者被他逼得落淚。其間我還和這個女記者通過電話,她把稿子傳給了我。其實記者的這篇報道是幫了他,要不然他也許真被當成小偷了。最後,誰也不願惹劉祥武這個“刺蝟”了,直到報社社長出麵,專門向劉祥武解釋,這事才算了結。他還說:“我劉祥武也是見過世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