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的分配》reference_book_ids\":[6931967287901637640]}]},\"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社會的發展過程實際上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如果把它比作巨大的洪流,那社會的研究者就是人為地從中抽象提取出經濟的概念,並把一類事物稱為經濟。這樣的事實本身就包括了一種抽象的概念,即關於經濟的概念。任何一個事實都絕不僅僅或純粹是經濟的,它總會包含其他方麵的內容,而且這些內容往往是更為重要的。然而我們也有權利談論科學方麵的關於經濟的一些事實;同樣,我們也有權利書寫一部文學史,盡管一個民族的文學和它所生存的環境中的其他要素都存在著不可分割的聯係。
社會現實是人類行為的結果,而經濟事實是經濟行為的結果。據此,我們可以將經濟行為定義為人們以取得物品為目的所采取的行為。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研究行為的經濟動機,或是研究經濟在社會生活中的影響力等。但是,由於我們所關注的點僅僅是通過交換或生產來獲得物品的經濟行為,所以我們應該將經濟行為的概念限定在這種獲取物品的行為上,而把其他比較廣闊的研究領域歸屬於經濟動機和經濟影響力這兩個概念。
經濟研究的領域首先應該限定在經濟行為這個概念上。必須指出的是,每個人都有經濟行為,或多或少而已;每個人都必須是“經濟主體”或依附於某個經濟主體。隨著社會群體中成員之間的分工越來越細致,我們就可以把人們分為兩類:一類是直接經濟行為者,他們的主要活動是經濟行為或商業活動;而另一類是間接經濟行為者,他們的經濟行為在社會生活中居於次要地位,以至於被其他方麵所掩蓋。這種情況下,經濟行為被特殊的團體活動所代表,盡管社會的其他成員也必定會發生經濟方麵的行為。這個特殊群體的活動構成了經濟生活,這樣我們所說的經濟事實也不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盡管經濟生活在某種程度上和我們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表現同樣具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接下來,我們要談一下經濟發展。首先說明並闡述經濟發展的規律是本書的目的所在。在轉向我們的論點之前,本章中我們應該給自己提供一些必要的原則,熟悉一些概念,這些可能在我們以後的分析中會用到。其次,我們還需要給自己提供掌握過去已有的經濟理論的工具。從方法論意義上來說,我完全摒棄了在書中撰寫評論這一做法。關於這些,我隻是想讓大家注意到本章雖是經濟理論這一大的主題中的一部分,但是這並不要求讀者真正具有論證這些知識的能力。再次,由於我們的論證較少需要理論上的知識,因此我會盡可能用簡單的詞語而非專業的術語來給大家提供學習的機會。關於這些,大家可以參考我的另一本書 。
當我們探討經濟現象的一般表現形式一致性或理解它們的關鍵點時,我們希望此時它們是“未知”的,是需要進行調查、探索的事物;然後,我們想要深入探索它們,把它們變成“已知”的,這和其他任何一門科學處理它們的研究客體是一樣的。當我們成功發現這兩種現象之間明確的因果關係時,如果其中的“原因”不是經濟現象,那麼我們的問題就解決了。我們這樣是完成了經濟學家在這樣的研究中所能做的事情,其他的就應該交給對應的學科來解決。反之,如果其中的“原因”本質上是屬於經濟現象的,我們必須繼續探索,以求解釋這些現象,直到能夠對這些現象進行非經濟領域的解釋為止。這種研究路徑對一般的理論研究和具體的個案研究來說都是適用的。舉個例子,如果我們能論證說地租差別是由於土地的質量不同造成的,經濟學解釋就到此為止;再比如,如果我能追蹤到某種特定的價格運動是由於政府的商業管製造成的,那作為一個經濟學家我已經做到了極致,因為政府進行商業管製的目的不是為了通過交換或生產立即獲得貨物,因此超出了純粹經濟事實這一概念的範疇。我們總是把經濟數據和非經濟數據聯係起來作為因果關係的一般形式來進行描述,而這無疑是可行的。每個具有實踐經驗的人都知道,經濟自身具有獨特的邏輯性,需要我們有意識地準確地進行表達。為了做到這些,同時為了簡便起見,我們以一個孤立的社區作為樣本考慮;在這個孤立的社區中,我們可以看到在複雜的環境中一樣可以看到的事物的本質,這也是本書的主旨。
我們需要勾勒出心中所想象的經濟機製的主要特征。為此,我們可以假設存在一個商業上具有組織的國家,其中私人財產、勞動分工和自由競爭占主導地位。
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有看過或聽過上述這樣的國家,那麼當他發現一個農民生產穀物是為了滿足一個遙遠城市的麵包消費需求時,他不禁要問:這個農民怎麼會知道城市的消費者想要麵包,並且恰好是那麼多呢?而當他了解到這個農民根本不知道穀物被運往哪裏,被誰消費掉時,他一定會大吃一驚。此外,他可能還會觀察到,穀物必須經過一些人的手才能給到最後的消費者,但是除了最後賣麵包的人,其他人都不知道最終的消費者是誰;甚至這些賣麵包的人在知道這個購買麵包的具體消費者之前,他們也是一般的生產者或者購買者。農民很容易回答擺在他麵前的這個問題,即長期的經驗 ,部分是繼承於他人的。前人告訴他為了達到最大利益應該生產多少穀物;經驗也告訴他要考慮需求的大小和強度。他盡量維持這個產量,隻有在外界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才會逐漸調整產量。
在進行其他作物的核算時,農民依舊是采用這種方式,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習慣習俗的影響,而不是像大企業家一樣進行完全準確地核算。在一定的限度內,他能知道他必須購買的物品的價格;他知道自己必須付出的勞動的多少(不論他是根據純粹的經濟學原理來衡量他的勞動量,還是用不同於別人的眼光衡量他在自己土地上的勞動量);他知道耕作的方法,這些都是從他曆年的經驗中得到的。經驗還告訴他:所有賣給他東西的人也都知道他的需求大小和強度。所有經濟節奏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經濟周期 的循環流動,經濟周期的運動相對來說是比較快的,並且每個周期整體運行的步驟都是基本相似的,因此經濟交換的運行機製是非常精確的。經濟周期支配著個人的活動,農民必須生存,要麼直接依靠前一個經濟周期生產的產品,要麼依靠這期生產的產品獲得的收入。此外,經濟周期還使得他必須卷入社會和經濟關係的網絡中,這是他無法輕易擺脫的。這些關係也給他帶來了一定的生產方法和生產資料。所有這一切把他緊緊束縛在既定的人生軌道中。這種經濟的力量對我們來說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需要我們仔細去研究。此時,必須要說明的是,接下來的分析中,我們都假定每個人在每個經濟周期都是依靠前一個經濟周期生產出來的產品為生的,隻要生產延伸到過去,或者隻要一個生產要素的產品持續不斷地流動,那就是可能的。這也是為了使我們的闡述盡量簡化。
現在我們可以把上麵所說的農民的例子進行歸納並推廣。假定所有人都出售他們的產品,他們既是生產者也是消費者,而他們消費自己生產的產品時,他們的角色又變為了顧客,他的私人的消費數量也是由市場價格決定的,這就意味著他可以通過減少對自己生產的產品的消費來間接增加對其他產品的消費;相反,由於私人消費自己生產的產品數量也是由市場價格決定的,這就是說,私人消費自己的產品實際上也是體現在市場中的。就這一點來說,商人和農民所處的位置是一樣的——在同一時刻為了他們自己的生產和消費,既是買家,又是賣家。當然,對工人也可以同樣看待,他們所提供的生產服務可以和市場上其他種類產品列為同一類別。現在,既然每一個商人——從他自己來看——根據他自己的經驗來生產產品並尋找買家,這一點和農民是一樣的,擴大一點說,每個人都是一樣的。排除掉由於各種原因可能出現的一些幹擾因素的影響,所有的產品都必須被賣掉,因為它們確實是根據經驗得知的市場消費量而生產出來的。
關於這一點,我們進一步進行說明。屠戶能出售多少肉取決於他的消費者,比如裁縫要購買多少肉,購買價格是多少,但是這又取決於後者的營業收入;而裁縫的收入又取決於他的顧客(如鞋匠)的需求量和購買能力,而鞋匠的購買力又取決於他所為之生產的人的需求量和購買力;如此循環,直到我們找到那個收入取決於將自己的貨物售賣給屠戶的消費者。這種數量關係上的相互連接和聯係,在經濟體係的構成之中,是隨處可見的,不論人們選擇從哪個方向進行這種體係的研究。從研究點向上開始進行研究也好,向下開始進行研究也罷,在經過了若幹步之後,最終會回到研究的起始點。這種分析不會自然而然地停止,也不會由於出現了一個偶然因素而走向歧途,因為我們的研究要素更多的是在決定其他要素,而不是由其他要素來決定的。
如果想要讓整體框架更完整,或許我們不應該用慣性思維來表示消費行為。舉例來說,我們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麵包的消費者,而不是土地、服務、鋼鐵等產品的消費者。但是,如果我們把每個人都看作是這些東西的消費者,也仍然能夠清楚看到個人生產的物品在經濟循環流動體係中的運行方式 。現在,每種商品的每個單位,都不是按照相同的循環路徑到達相同的消費者手裏的,也就是說它們不總是像排在它們前麵的物品在前一個經濟周期所經曆的生產過程那樣,經過同樣的循環路徑到達同樣的消費者手裏。但是我們可以假定,在不改變實質性內容的前提下,這樣的循環流動是會不斷發生的。我們可以想象,生產力這個永不衰竭的資源年複一年被重複使用,就是為了讓生產的產品和前期一樣,到達同樣的消費者手裏。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那物品循環流動過程的結果就都是相同的。因此,經濟體係中,一種需求總對應著一種供給,而且,在這個體係中,不是隻有一種商品,還有許多互補品,這些互補品就是人們所擁有的其他物品,人們會根據以往的交換經驗和條件,用它們來交換其他的物品。根據所有的商品都能找到與之對應的市場這一事實,當所有物品的出售者又以購買者的身份出現,並且他們用各種交換手段獲得充足的物品以維持他們在下一個經濟周期的消費和生產時,經濟生活的一個循環流動就結束了,反之亦然。
由此可見,生活中各個家庭或生產者都是根據以往經驗給定的數據和同樣由經驗確定的生產方式來進行生產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在他們的經濟活動中就不可能發生一些變化。經驗給定的數據可能會發生變化,人們一旦注意到了,就會根據這種新的變化了的數據來進行生產活動。但是人們會盡可能地遵從已經習慣的生產方式和方法,隻有在外界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才會有所改變。因此經濟係統不會由於它自身的創新精神而隨意變化,而是在任何時候都和先前的狀態相聯係,這就是“威澤爾的繼續性原則” 。
如果經濟係統真的不會“自行”改變,那麼,我們簡單地假定它總是傾向於維持原狀的,我們並沒有忽視任何影響我們的研究的要素,我們這樣做也隻是想用理想的精確性來表達一個事實而已。如果我們描述一個徹底沒有變化的製度,這確實是一種抽象式的假設,然而其目的隻是為了表述實際發生的事情的本質,我們將暫時這樣做,這樣做和傳統的理論並不相悖,至多隻是習慣的說法有些不同,而後者卻不能表述清楚我們的論點 。
通過另一個途徑,可以得出相同的結論。一個社會在一個經濟周期內生產和銷售的一切產品的總和,可以稱為社會產品。為了我們的研究目的,不必更加深入地去鑽研這個概念的意義 。社會產品本身並不是作為“社會產品”而存在的。它並不是係統活動自覺向往的結果,就像經濟製度本身也不是一種按照統一計劃運行的“經濟”一樣。然而這是一種有益的抽象思考。我們可以想象:在經濟周期快結束時,所有個人生產的產品在某個地方湊成了一大堆,然後根據某種原則對其進行分配。因為這個假設不包含對事實的重大改變,因而是可以通過的。然後我們可以說,每一個人都對這個巨大的社會資源作了一種貢獻,後來又從這個社會資源中得到一些東西。對每一種貢獻,在製度的某一處有著與之相應的另一個人的請求權;每一個人的份額都在某個地方隨時準備著。由於所有的人均從經驗得知,為了得到他們所需要的東西,他們必須貢獻多少(考慮到每一份額包含一定貢獻這個條件);這個製度的循環流轉就結束了,所有的貢獻和份額必須互相抵消,不論根據什麼原則去進行分配。至此為止我們所做的假設是:所有的相關數量都是由經驗給定的。
用我們大家都熟悉的方法,可以進一步提煉我們的分析架構,使我們對經濟係統的運轉規律有更加深入的認識。我們假定所有的這些過去的經驗都煙消雲散了,所有與需求和生產相關的數量都必須被重新確定 ,這同樣的一群人,他們仍然具有相同的文化、口味、技術知識,對消費品和生產品有著相同的最初存量 ,但是沒有過去經驗的幫助,他們必須通過自覺的理性努力,尋找到能將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辦法。我們並不就此以為人們在真實的經濟生活中有能力做出這種努力 。我們隻是想要以此說明經濟行為的理性,而不考慮現實中觀察到的家庭和廠商的真實心理反應 ;我們也不想勾勒經濟發展史的輪廓,我們想要分析的,不是經濟過程是如何曆史地發展到我們實際所觀察到的情況的,而是在任何給定的發展階段,它的經濟運行機製或組織是如何運轉的。
要詳細闡述上麵這些分析,就需要用到我們現在大都熟悉的一些概念。經濟活動可以有任何的動機,甚至精神方麵的,但是經濟活動的意義在於滿足人們的需求。因此,我們從需求這一事實中得到的概念和命題非常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效用的概念以及由它衍生出來的邊際效用 ,或者用一個更現代化的詞語——“選擇係數” 。我們繼續提出一些原理,即資源在各種可能的需求範圍內的分配、互補品與競爭品等,由此我們可以推演出一些概念:交換比率、價格以及古老的經驗——“供求法則” 。最後我們得到關於價值體係及其均衡條件的初步思想 。
生產,一方麵是由所用原材料的物質屬性和自然進程決定的。這也是屬於經濟活動的,因為如約翰·雷在其編著的《資本社會學理論》 中所言,經濟活動隻是觀察自然過程並對其進行充分加工利用的結果,社會物質領域有多少事實與經濟方麵相關是難以盡述的。人們已經熟知的理論類型在具體的經濟事件中可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也可能沒有任何意義,比如物質收益遞減規律 這一理論。某一事實對於人們經濟福利的重要性和它對於經濟理論的解釋的重要性沒有必然聯係。但是,像龐巴維克 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樣,我們也可能在任何時候把新的生產技術引入我們的生產中。社會組織和我們所談論的經濟組織不屬於同一類,但是作為處於經濟理論領域之外的“社會組織”,如果它僅是指作為技術事實的“數據”這一點,那它和技術事實是處於相同的地位的 。
而在另一方麵,我們可以對生產的核心進行更為深入的探討而不是僅僅局限於它的物質和社會兩個方麵,這是每一個生產行為的具體目的。一個經濟人在進行生產時除了知道生產什麼之外,還清楚地知道生產方法和生產的數量。顯然,在給定方法和客觀需要的框架內,沒有論據能夠證明必須生產“什麼”和“為什麼”進行這樣的生產。這樣的生產目的隻能是創造有用的東西、創造消費品。在一個沒有交換的經濟係統內,隻存在關於消費效用的問題,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生產物品都隻是為了直接滿足自己的消費需要。這種情況下,個人對產品生產需要的性質和強度,在實際可行的範圍內,對生產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給定的外部條件和個人需求顯然是經濟過程的兩個決定性因素,它們之間互相配合,共同決定了經濟的結果。生產跟隨著需求,可以說生產被需求拉著走。就交換經濟的情況來說,在其具有的細節真實有效的前提下,情況也是一樣的。
生產的第二個“方麵”決定了它一開始就是一個經濟問題。它必須同生產中的純技術問題區分開來。它們之間存在一種微妙的對立,這種對立我們可以經常從經濟生活中看到,這就是企業中作為個體的技術經理和商業經理之間的對立。我們經常看到生產過程中一方建議改變,而另一方卻總是拒絕。比如,工程師會推薦一種新的生產方式,而商業方麵的領導會以該方式不能增加效益為由拒絕采用。工程師和商人都可以表達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的目的是恰當有效地管理企業,而他們的判斷來自於對這種恰當性的認知。拋開誤解和對知識、事實的不了解等因素,他們之間在判斷上存在的差別就僅僅來自於他們對恰當性的不同理解。當商人提到“恰當性”時,他的意思是很清楚的,他就是指商業利益,我們可以這樣表述他的觀點:某種生產方式所需要的資源,如果用在其他地方,會產生更大的利益。商業領導人認為在一個非交換的經濟中,生產過程的改變不會增加需求的滿足,相反,還會減少這種滿足。如果這是真的,技術人員的觀點又是什麼呢?他所想到的適當性又是怎樣的呢?如果全部生產的唯一目的是需要的滿足,那把資源用在有損於滿足需要的生產方法上確實不具有任何的經濟意義。隻要商業領導人的異議在客觀上是站得住腳的,那他不聽從工程師的意見就是正確的。在此,我們不考慮由於技術使得生產工具日臻完美而帶來的半藝術性的滿足。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以觀察到當技術和經濟效益相衝突的時候,技術因素會做出讓步。但是,這並不否認技術存在的獨立性、重要性以及工程師觀點中的合理性成分。因為,盡管在實際經濟生活中,經濟目的支配著技術的運用,但弄清楚生產技術的內在邏輯性而不考慮實際應用中的障礙,還是很有意義的。這一點我們可以舉例說明,假設蒸汽機的所有部件都符合經濟的適當性,而且也被充分地利用,如果給蒸汽機更多的燃料,讓有經驗的人去操作它,並進行技術改造來提高它的工作性能,讓它在工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但卻不能帶來經濟效益的話,那這樣做就沒有任何意義;也就是說,如果為了提高蒸汽機的性能所增加的燃料、人力資本、技術改進以及原材料的成本大於它所能產生的經濟效益時,這樣做就不具有任何經濟意義;但是如果反考慮在現有的條件下,如何讓蒸汽機更有效率地運轉;在現有的知識條件下,能夠對蒸汽機進行何種程度的改進等,這樣做還是很有意義的。因為當所有這些條件都準備就緒時,一旦這些技術變得有利可圖,它們就可以立即被付諸實踐。不僅如此,對於每次技術的改進都做認真思考,使得放棄那些技術並不是由於對現實條件的無知而是對經濟原理的深思熟慮,這樣做也是非常有益的。總之,在給定的曆史階段所使用的各項生產技術和方法不但包含經濟的內容,而且也包括物質的內容。物質方麵的內容具有其自身的問題和邏輯性,要把這些想清楚——首先不去考慮經濟效益方麵的因素以及最終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而是純粹根據技術的意圖。如果經濟因素在其中不具有任何決定作用的話,將這些新的技術運用到實際中就是技術意義的生產。
歸根到底,目前就是“權宜之計”決定著技術的生產和經濟的生產,兩者之間的差別在於這種權宜之計的性質不同。兩者相同的是,不同角度的思考方式首先向我們展示了技術的生產和經濟的生產之間的一個基本對比,然後又指明了一個同樣的區別。從技術上和經濟上考慮,生產其實沒有“創造”出任何物質意義上的新東西。在這兩種情況下,它都僅能影響或控製事物和生產過程——或者說“力量”。為了方便後麵的論證,我們現在需要提出一個新的概念——“組合”,它包括“利用”和“影響”,涵蓋許多對物品不同的使用方法和處理方法;包括物體位置的改變,以及物理的、化學的和其他的生產過程。所涉及的這些方麵無非是改變我們的需求現狀,改變事物和力量之間相互作用的關係,把某些事物組合起來而把另一些事物拆開來。從技術上和經濟上考慮,生產意味著在我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把事物和力量組合起來,並對它們施加影響和控製。每種生產方法都意味著這樣一種特定的組合。不同的生產方法隻有通過組合方式的不同來進行區別,也就是說,要麼根據它們所組合的客體,要麼根據它們之間的數量關係。對我們來說,每一個具體的生產方法都是這種組合的具體體現。這個概念可以延伸到交通運輸領域等。總之,從廣義上來說,“組合”可以被運用到任何生產中。每一個企業,甚至整個經濟係統的生產條件,我們都可以稱為“組合”。這個概念在我們的分析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現實中,經濟和技術的組合並不是一致的,前者考慮的是現實中存在的需求和手段,後者考慮的是生產的基本方法。技術生產的目的確實是由經濟係統決定的;技術隻為人們需要的物品研究生產方法。經濟現實並不一定會把生產方法貫徹執行到符合它們自身的邏輯性並在技術上至臻至善,而是執行屈從於經濟性的方法。任何沒有考慮經濟條件的方法都會被修改,這說明經濟的邏輯勝過技術的邏輯。因此,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看到圍繞我們的是有缺陷的繩索而不是鋼纜,是有缺陷的耕畜而不是比賽的良駒,是最原始的手工勞動而不是完美的機器等。經濟上的最優和技術上的完善並不相悖,然而它們在實際中卻經常背道而馳,這不是因為我們無知和懶惰,而是由於技術上低劣的方法可能仍然是最適合給定經濟條件的方法。
“生產係數”代表在一單位產品中各種生產要素的數量關係,因此它是生產組合最基本的特征。在這一點上,經濟因素和技術因素是相互對立的。經濟利益為主的觀點不僅需要在兩種不同的生產方法之間做出選擇,還需要在給定的生產方法的前提下,去考慮生產係數的影響,因為在某種程度上個別生產方法需要用到的生產資料是可以互相替代的,也就是說,一種生產資料的短缺可以通過另一種生產資料的增加來代替,但是這不會改變既有的生產方法。比如,蒸汽機的例子中,可以通過增加手工勞動的人數來彌補蒸汽動力的減少,反之亦然 。
通過用生產力組合的概念,我們對生產過程的特征進行了界定和描述,這種組合的結果就是生產出產品。我們現在必須準確地界定哪些要素要被組合到一起:通常來說,各種可能的物體類型和“驅動力”都可以以不同形式組合到一起。他們的大部分是由已經生產出來的產品組成的,隻有很少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當然,從物理屬性的意義來說,很多“自然驅動力”實際上也扮演著產成品的角色,比如電流。它們部分包括物質方麵的東西,部分包括非物質方麵的東西。此外,人們把一種物品解釋為產成品還是生產資料,這常常是人們如何進行解釋的問題。比如,勞動力,它既可以被看作被工人消費的產成品,也可以被看作原始的生產工具。通常來說,一種物品屬於這種分類還是屬於那種分類取決於個人的出發點或立場,因此,同一個物品對一個人來說可能是消費品,但對另一人來說可能是生產資料。同樣,一件給定物品的特征通常取決於它被指定的用途。在理論文獻,尤其是早期的理論文獻中,到處可以看到關於這些問題的討論,在此我們隻是指出這一點,讓讀者自己去參考。而接下來我們將討論更為重要的問題。
人們通常根據物品與最終消費行為的距離依次將它們分類 。按照這樣的原理,消費品排在第一位,直接生產消費品的物品組合排在第二位,其他的以此類推,逐漸到更高或更遠的位次。必須牢記的一點是隻有在消費者手中並準備用來作為消費品的物品才能排在第一位。以麵包師烘烤出來的麵包為例,嚴格來說,它隻有和送麵包的工人勞動組合到一起時才能被列為第一位。而位次較低的物品,如果不是自然界賦予的,那它總是由位次較高的物品組合而產生的。盡管這種排隊組合可以用其他的標準進行表示,但為了我們的研究目的,我們最好還是把一個物品歸類到它曾經出現過的最高位次上。比如,勞動就是處於最高位次的物品,雖然它出現在產品生產的各個階段,但是它在所有生產的最初階段就會出現在生產中。在連續的生產或要素組合過程中,每種物品通過和其他屬於較高位次或較低位次的物品的組合就被加工成為消費品;通過借助其他與之相搭配的產品,它最終到了消費者手中,這如同一條河流,借助彙合到其中的條條小溪,衝破岩石等的層層阻攔,最終變為主流。
我們必須考慮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我們會看到按照物品由低到高的位次順序,物品會越來越失去自己的特性,即隻做一種用途而不做其他用途的那些明確的特性品質。物品所處的位次越高,它們就越會失去自身特有的屬性,即隻用於特殊目的的功效;它們的潛在用途越廣泛,對生產就越具有普遍性的意義。我們繼續沿著物品生產次序的邏輯係統往上走,會不斷碰到各種物品,它們的種類越來越不容易被辨別,屬性也就變得越來越多,越來越廣,它們關於自身內容方麵的概念變得越來越空洞,但是它們所代表的範疇變得越來越大,它們的家族體係也變得越來越單薄。這可以簡單地說明我們所選擇的立場離最終的消費品越遠,處於第一位次物品的數量就越來越多,它們是由處於較高位次的相同物品組成的。當任何一種物品全部或部分地由相類似的生產資料組合而成的時,我們就說它們在生產中是相關聯的。因此,我們可以說物品之間的生產關係是隨著它們所處位次的提高而聯係更加緊密的。
如果我們沿著物品的層級關係上溯,就會發現我們的目的所在,即生產的最終55論證 。所有其他物品都“包含”其中至少一種要素,大部分物品兩者都包括。我們可以把所有的物品分解為“勞動和土地”,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把所有的物品看作是勞動和土地所提供服務的組合體。但是,消費品卻是其中非常特殊的一類,因為它們具有直接被消費的特征。而其他的物品都是“生產出來的生產資料”,一方麵它們隻是“勞動和土地”這兩種原始生產資料的體現,另一方麵它們又是“潛在的”消費品,或者是潛在消費品的一部分。目前為止我們找不到任何的理由,顯然以後我們也不會找到任何的理由來揭示為什麼我們把它們看作獨立的生產要素 。我們“把它們分解為勞動和土地”,我們同樣可以分解消費品,或者按照相反的做法,把原始生產要素看成潛在的消費品。這兩種觀點,都隻適合於生產出來的產品,因為它們沒有獨立的存在形態。
現在的問題上升為:勞動和土地這兩種生產要素彼此之間具有什麼樣的關係?是其中一個比另一個重要,還是它們的作用根本不同?我們不能從哲學、物理或其他角度來進行回答,而隻能從經濟學的角度進行解讀。需要注意的是,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在經濟學領域的範疇內應該是有效的,但它不具有普遍的意義,它隻有在某個理論體係特定的構造範疇內才是有效和具有意義的。比如,重農主義 對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他們看重土地的重要性——這樣的回答本身是完全正確的,因為他們的回答主要是想說明他們的觀點,即勞動不能夠創造任何新的具有物質屬性的物品,我們無法反駁這個觀點本身,我們可以探討的是在經濟學領域內這一概念具有多大的作用,取得了多大的成果的問題。同意重農主義的這一個觀點,並不妨礙我們對他們的進一步論證持反對意見。亞當·斯密 對土地與勞動之間的關係也進行了肯定的回答,但是他支持勞動。這種論點本身也沒有錯誤,甚至把這個觀點作為研究的出發點也是恰當的。它表達了這樣的一個事實:對土地的利用不需要我們做出任何其他物品的犧牲,如果我們想從土地這個生產要素中獲得物品,我們也可以接受這個觀點。亞當·斯密認為來自自然的生產力都可以看作是自由獲取的,但是放在整個經濟體係中來看,這並不符合社會的現實情況,因為現實中土地都是被地主們占有的。顯然他認為在沒有土地私有權的社會裏,勞動力就是在進行經濟效益核算時的唯一要素。他的出發點本身可能是站得住腳的,但這種觀點現在看來是不正確的。大多數古典經濟學家都把勞動要素放在第一位,尤其是李嘉圖 。他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他們通過地租理論 已經排除了土地及其價值的決定因素。如果地租理論本身能夠站得住腳,那我們也一定對這個概念感到滿意。即使像約翰·雷這樣的獨立思考的人也對他接受了的地租理論這個概念滿意。當然,這裏還有關於我們所提的問題的第三種回答,即一些經濟學家否定地回答了我們的問題。我們的觀點是和他們一樣的。在我們看來,勞動和土地這兩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都是不可或缺的,它們之間是平等的。
對第二個問題又可以有不同的回答,而且這個回答和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不相關的,沒有任何聯係的。例如,埃菲爾茲認為勞動起主動作用,而土地起被動的作用。他為什麼這麼認為?理由是很明顯的。他認為勞動在生產中代表主動性的因素,而土地則是展現勞動成果的客體,這一觀點是無可非議的,但是他的這一製度性的安排並沒有給我們帶來新的關於勞動和土地關係的知識。在技術生產的層麵上,他的這一觀點並不可取,對我們闡述觀點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我們隻關心個人在對經濟的思考和行為中,這兩種原始生產要素所起的作用大小,在這種關係中,這兩者所起的作用是一樣的。勞動和土地一樣是被節約使用並根據經濟原則對其價值進行判斷的,也就是說這兩種要素在經濟上的考慮是一樣的,而且除此之外,它們均不涉及別的方麵的考慮。既然在原始生產要素方麵除了土地和勞動,沒有其他要素與我們的研究目的是相關的,那我們就應該把這兩種要素放在同等的位置來看待。在這種解釋上,我們同意其他的邊際效用理論家的觀點。
盡管我們對生產要素——土地沒有更多的理論闡述,但對於另一個生產要素——勞動,我們卻應該仔細認真地進行研究。我們暫且不討論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直接用於生產的勞動和間接用於生產的勞動之間的區別,也不考慮與之類似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熟練的勞動和不熟練的勞動之間的區別,而是對其他兩種勞動的區別進行評論,它們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可以從對它們之間的區別的評論開始得出對我們的研究至關重要的一些觀察結果。它們就是領導的勞動和被領導的勞動以及獨立的勞動和工資勞動之間的區別。首先,區分領導的勞動和被領導的勞動是一個具有根本性的問題。這裏有兩個主要特點,第一,領導的勞動在生產組織結構的等級中處於較高的位次,它對一般“執行的”勞動進行領導和監督,正是這一職能似乎把它從其他類別的勞動中獨立了出來。由於執行的勞動與土地的各種用途一致,從經濟的觀點看,它們所起的作用是絕對相同的,但領導的勞動與執行的勞動以及土地的作用相比,它明顯處於支配和主導的地位。因此,它似乎形成了第三種生產要素。將領導的勞動與被領導的勞動區分開來的另一個特征就是它本身的性質:領導的勞動具有創造性,它能夠為自己訂立生產的目標。對於獨立勞動和工資勞動之間的區別,我們同樣可以追溯到領導的勞動和被領導的勞動之間的區別。獨立的勞動由於具有領導的勞動的職能,因此它具有一些特性,而在其他方麵,它和工資勞動沒有任何區別。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一個獨立的個人獨立進行生產,並做一些執行的工作,那麼可以把他分為兩個個體,一個是領導者,一個是普通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