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我偽造的好萊塢 (1)(1 / 3)

我偽造的好萊塢

大約兩年以前,我閑來無事,因為高熱的氣溫和勃發的荷爾蒙,心血來潮寫出了我喜歡的十七個男明星。裏麵全是如今使我臉紅的一廂情願的抒情,和風花雪月的陶醉。這篇長達幾萬字的文章,後來引起了很多人的興趣,包括十七歲的小女生和三十七歲的雜誌編輯。後來,你們可以想象,當我開始寫影評的時候,編輯自然對我說:“你還是寫明星合適些!”

當時我的心情,就像福山雅治以歌手出道,卻實在長得漂亮,唱片沒賣出去,海報倒全被小女生撕掉了。

賣文為生的苦處就在這裏。決定我寫什麼的,自然是我自己,但是決定發表什麼的,是雜誌編輯。我記得我第一回寫的明星是尼可·基德曼。我尤記得我對她印象很不錯,我對一切能站在男人肩膀上站起來的女人印象都不錯。可是編輯說,她站得太高了,踩踩她(我羞愧地跟你們承認,我就是這麼被磨損的)。可恨的是,文章還寫得很是出色,就是那篇《如果高跟鞋變成戰靴》。之後一發不可收。

寫過幾篇之後,竟然有點小名氣,引來一名雜誌約稿,指名寫麥當娜。這是個強大的女人,我對一切強大的女人都無條件地讚同,於是寫了《風情不墜二十年》。這篇文章和麥當娜一樣囂張,暗合了雜誌高漲的女性氣焰,據說主編叫每個編輯讀一遍。從此寫明星正式成了我寫字的一大部分。

屈指一數,迄今為止,好萊塢當紅的明星我已經寫遍了,隻差過氣的和死掉的了,就像《領導,冒號》那個相聲裏說的:就該吃活人了,死的都吃兩遍了!我是:就該寫死人了,活人都寫兩遍了!我的原則是沒有原則,除了這個明星我真的一點也不認識(這樣的情況是很多的)。

為了寫明星,我必須做很多功課。比如寫電影明星,我就要看這個明星演的主要作品(通常是沒營養的娛樂片)。如果是時尚明星,就必須巨細靡遺八卦到底,比如凱瑟琳·澤塔瓊斯穿什麼牌子的丁字褲,莎拉·傑西卡·派克在誰手裏剪的新發型,蕾妮·澤爾維格竟然這麼好命,難道真的英國王子瞎掉眼睛?

接到稿子之後的第一件事,永遠是查資料查資料查資料。

我試圖在每一件事情中尋找我微小的樂趣。就像弗洛伊德說,人在無法抗拒的痛苦中,就會把痛苦當做幸福。而我堅信,隻要是寫字,就有發揮的餘地。重要的不是寫什麼,是怎麼寫。(這純粹是安慰自己,選材的高下之分難道不是卡夫卡的《變形記》和亦舒的《變形記》之比?)就算一則女中學生之死的新聞,也能讓陳丹燕寫成青春殘酷物語。同樣,自恃是宏大題材,也能寫成雞毛蒜皮!(繼續安慰我自己)。我還對自己說,為什麼寫不重要,重要的是寫出來的作品。海明威為了還賭債寫作,照樣純粹又偉大,某些人自詡為了藝術,寫出來還是一團糨糊(我對一切為了生計寫字的人都感到親切)。

心理建設完畢,我認命坐下來寫好萊塢的大明星。其實,如果可以選擇,即使是名人,我也希望寫葛倫·克羅絲、劉別謙、金世傑、尾崎豐、賈利古柏,或者瀧澤秀明。寫得我最頭痛的是裘德洛,他一次訪談也沒有,又因為人在歐洲,說話滴水不漏,在那些新聞中,根本讀不出這個人來。

是的,我在找到許多資料的時候,就像一個偵探,在龐雜的線索裏,試圖找一個真相。我的工作比偵探浪漫,就是可以任我肆意地想象。我串聯前因後果,重視一個保姆或者司機透露的小細節,我看他對待孩子和寵物的態度,我留意他的成長背景和過去的情人。起初,都是光鮮的人,漸漸的,我任性地給他們下結論,有的人笨拙,有的人狡猾,有的人不知所措。然後,我再把撲克翻過來,尋找笨拙的人不肯張揚的精明,狡猾的人生活裏的悲哀,那些不知所措的人也曾有過英勇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