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筆三 關於讀書(2 / 2)

事實上,強大的東西始終都是有用的,而有用的東西自古以來都是被人渴望與追求的。隻是有的人用來創造美好的事物,有的人用來製造醜惡的東西罷了。從這個角度上來講,讀書確實是我們值得去做的事情,甚至是不可不做的事情,隻是方式方法很重要。讀什麼樣的書?怎麼樣讀書?關於這個問題我有個建議,有個筆名叫伊卡洛斯川的作者,他的書真的不錯。啊,沒錯,這又是一條廣告,很適合一句廣告詞,叫什麼來著?哦,對,你值得擁有!

我們一般認為的讀書應該是從九年義務教學開始的吧。我記得我讀書的第一天有一件事情,至今印象依然很清晰。我從五班轉到三班,然後坐在最後一排的最邊上那個靠窗的角落。班主任在台上麵講話,我前麵那兩個男生在討論一天是12個小時還是18個小時。大概是在他們爭論了四五個回合後,我插了一句話,我說一天有24個小時。那個年紀的小孩爭論的內容一般就是單純重複自己認定的答案,於是當我解釋原因的時候,他們就那樣呆呆的望著我。我說我們一般的計時習慣是12個小時半天,上午有12個小時,下午有12個小時……我當時說了多少我不記得了,他們倆聽懂沒我也不記得了,我隻記得在我還沒有把話說完的時候,班主任叫停了我。她的嗓門很大,音調很高,她就這麼叫喊道:“誒,那個新來的,還在說!就是你!站到後麵去!”是的,我用了引號,這就是原句引用。如果我記錯了,那我抱歉,不過我想應該不會差多少。

我沒有向班主任解釋,隻是站起來退到牆邊,就那樣一直站到那天放學。那個班主任在我四年級的時候去生孩子了,我從來沒有記恨她,我那時之所以沒有任何反應,隻是單純因為害怕。對於一個隻有六七歲的小孩子來說,成年人是一種太具有威信的存在,就是這樣。

後來那兩個男生成了買我作業的常客,是的,我的整個小學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會在上課期間就把作業做完,然後租給他們去抄。在學校裏租一節課是五毛錢,有一個人可以帶回家抄,價格則是一塊。那個年代有種叫“小冰”的袋裝飲料,兩毛錢;“大冰”就是大袋裝的,五毛錢。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養成了每天都要喝飲料的習慣,一直到現在。

後來有一段時間我都不寫作業,那個時候我的數學老師已經變成了班主任,她把我叫到辦公室問我為什麼不交作業。我告訴他我每次考試都是100分,我認為沒有必要做作業。然後我們約定什麼時候我不考100分了,我就寫作業,我記得有一次我確實沒有考到100分,可是她也沒有叫我再寫。就是從那個時候我開始意識到,我是她最愛的學生,永遠擁有特權,我一直都對此心存感激。再後來,我又開始寫了,原因非常純粹,無關仰慕,隻是因為我想每天都飲料喝。

也許事情往往都是這樣,它是怎樣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原本該是怎樣的。就如同我們是不是要讀書,要讀多少書,其實並不那麼重要,而該怎麼讀書,讀什麼樣的書,似乎要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