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葉初搜索半天無果,米飯已經端上來了。她索性不去想這些事情,專心致誌吃起飯來。
一個人影坐到了商葉初麵前,沉默地注視著她。
“你還是這麼能吃。”
商葉初一看到這人,胃口就倒了一半,“你來餐館采風?”
盛文芝無奈道:“難道在你眼裏,作家除了采風之外,就沒有別的事情要做了嗎?”
商葉初皺了皺眉,放下筷子:“你來蹭飯?”
盛文芝嫌惡地看了一眼盤中油亮的豬蹄膀:“你放心。我不跟你搶。我不吃葷。”
商葉初心說你就是吃葷這也沒有你的份。
盛文芝自顧自道:“我家在這附近。這家餐廳我偶爾會來。”
商葉初計算了一下這地段的房價,有些咋舌。盛文芝寫書寫得這麼發達了?但是無論上輩子還是這輩子,都沒聽說過有這麼個作家啊?胡奶奶的書店裏也沒有她的書。難道對方用的是筆名?
“今天遇見你隻是湊巧。”盛文芝繼續道。
商葉初敷衍地點了點頭。繼續埋頭苦吃。
商葉初吃飯的姿態雖然說不上多麼粗野,也絕對和文雅不沾邊。
盛文芝見狀,忍不住道:“你能不能稍稍注意一點?”
“注意什麼?”商葉初莫名其妙道,“你忌諱這個啊?那你可以稍息立正轉身出門離開。”
盛文芝愣了愣:“你真的變了很多。和從前很不一樣。”
初中時代的商葉初透著一種傻兮兮的善良和溫良。即便被盛文芝那樣傷害過之後,也沒有怨懟於她,隻是從此再也不跟盛文芝說話了。
現在的商葉初……每一句話都夾槍帶棒的,讓盛文芝很不習慣。
商葉初聞言,倒是想起了一個問題:“既然我變化這麼大,那你是怎麼認出我來的?”
商葉初自認,現在的自己和初中時期完全是兩模兩樣,就是親媽季雅站在這裏,也未必能認得出她來。
盛文芝遲疑了一下,道:“雖然你和三年前差別很大,但其實……我有一個習慣,不是通過相貌辨認他人,而是通過細節。”
藝術家和文學家大多有點怪癖,盛文芝也不例外。不少人誇他擅長寫人,就是因為他在日常生活中喜歡觀察他人身上的細節。
“細節?”商葉初輕輕重複了一遍這兩個字,“我身上有什麼細節?”
盛文芝隔空點了點商葉初手臂處的位置:“你這裏有兩道很細的疤,恰好構成了一個×的形狀。”
商葉初不自覺地摸了摸自己手臂上有疤痕的位置。那是她弟弟商嘉宇小時候玩鉛筆的時候,用剛削好的尖尖的鉛筆尖劃的。
商葉初是姐姐,需要幫父母哄孩子。她被劃了第一下之後本來想躲開,可是商嘉宇威脅她說,如果商葉初敢跑,就對爸媽說姐姐欺負他。
商葉初當時年紀也不大,對商嘉宇的告狀滿心恐懼。因此,雖然痛得眼淚打轉,還是乖乖待在原地,讓商嘉宇又劃了一道。
盛文芝繼續道:“這個疤痕很少見,我隻在你一個人身上見過。有了這個猜想之後,再看你的五官,隱約能看出一點過去的影子。”
“原來如此。”商葉初放下手,繼續吃蹄膀去了。
盛文芝見又要冷場,便道:“你呢?你為什麼沒認出我?才三年沒見,不至於忘了我吧?”
商葉初的筷子頓了一下。
她該怎麼對盛文芝解釋,雖然兩人的初中時代是在三年前,但實際上,在她的記憶中,上一次見到盛文芝已經是十五年前了?
商葉初含糊道:“你的變化也不小。你比初中時候更漂亮了。”
這是實話。如果說初中的盛文芝是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那現在的她已經是一株幽豔獨立、綻放到最佳時機的曇花了。
盛文芝的臉扭曲了一下,半晌才道:“我不覺得這是個像樣的理由。”
商葉初破罐子破摔道:“隨你怎麼想。就當我又笨又臉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