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賢德在該文中是這樣寫的:
“……聯合報係(按:包括《世界日報》美洲版,2008年約年賺美金200萬元彙回台灣)能有今日的規模,一般人都會推崇:這是王惕吾先生睿智和魄力的心血結晶。但是,若要論及‘聯合報’前身‘全民日報、民族報、經濟時報聯合版’之前‘民族報’時代的創業故事,早年真正令惕老感恩戴德,而視為至友的王永濤先生,才是全力扶植當年‘民族報’逐步茁壯的重要幕後金主兼重要推手;如果沒有王永濤的適時配合挹注,很可能就不會有今天的‘聯合報’。
“……1949年1月21日,蔣中正總統宣布下野前,特別將王逸芬由國民政府警備司令部軍需處長,調往台灣,擔任聯勤總司令部(按:中間還有財務署)台灣收支處主任。王逸芬的繼配王愛筠為浙江奉化人(按:與蔣介石同鄉),故在此危疑震撼的關鍵時刻,能受到層峰高度信賴, 成為協同看管搶運來台的黃金、白銀、外彙美鈔等國有財資的重要角色。
“……‘民族報’創刊於民國三十八(1949)年五月四日,王永濤為創辦人。……該報籌備時的主要資金,部分來自當時姓名還是王逸芬的王永濤負責看管的央行存金,數目是100根金條。(按:這100根金條,應該是取自吳嵩慶交王逸芬看管在財務署的第二至第四批黃金。)
“……‘民族報’創刊僅三個月即被迫停刊,將近滿月時,社內幹部包括王逸芬等在內的湖北同鄉,央請同為鄂省鄉親的軍委會侍從室文膽出身的陶希聖,出麵向蔣請示:該報停刊快一個月了,是否可以準許複刊?
“……王惕吾接掌‘民族報’的時機,即出現在蔣同意複刊之後。時任軍務局局長的俞濟時奉蔣指示著手調處複刊問題時,即召集王逸芬等重要幹部麵商大計。俞濟時建議彼時對辦報又頗有興趣的王惕吾,即使沒有什麼可供大用的退伍金,毫無實際辦報的經驗,但為另辟生涯出路,無妨考慮接下正待複刊改組的‘民族報’。王惕吾考慮後便同意了,但亦向俞濟時坦率表示:‘我總不能空著兩隻手去接啊!’於是,俞濟時指示王逸芬第二次動用了央行緊急轉運來台的資金。據說,這回共撥交了200根金條,另加一筆美金給王惕吾,讓其風風光光地以獨資的方式,力取經營實權,躍居‘民族報’重新出發的發行人兼社長……”
以上所說如果屬實的話,那麼《聯合報》以《民族報》起家,前後就從財務署保管的黃金中總共拿了3000兩(這300根金條應是10兩重的“大條”,計有3000兩;另見表8.4),另加一筆數目不詳的美金。美金外彙一定是用來購買國外印刷機以及紙張的,加上黃金一項(如以3萬新台幣一兩算),就是近億元新台幣。
而關於聯合報係的創辦人王惕吾,筆者在前文其實已介紹過他,相信讀者並不陌生。那麼,這位王惕吾先生究竟是什麼人呢?為什麼他“毫無實際辦報的經驗”,“但為另辟生涯出路”,而“接下正待複刊改組的‘民族報’”呢?他和蔣介石又有何關係呢?原來此人即是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在台組建的“台灣警備旅”第二團團長、原總統府警衛總隊副王瑞鍾上校(參見第二章第二節)。1949年5月台灣省主席陳誠曾突然下令將其撤換,改派自己的親信汪奉曾上校接任。陳誠此舉引起第二團全團官兵大嘩,幾致兵變。結果,汪上校沒有到差,原團長王瑞鍾抗命不交,躲進台北財務署內由該團看管的黃金倉庫裏頭。後經蔣介石與陳誠相互妥協,王瑞鍾升任台灣省警備旅上校參謀長,結束了這場蔣陳的明爭暗鬥;但也赤裸裸地預告了王瑞鍾在軍中求發展的末路。後經俞濟時居中聯係促成,吳嵩慶奉命從財務署中撥取軍費黃金,以“黨國”名義開辦了台灣《聯合報》。
曾資助王瑞鍾(王惕吾)辦報的王逸芬(王永濤),有人說他是“聯合報係”奠基起步的“大恩人”,二人交情匪淺,後因報社利益之爭鬧翻,對簿公堂多年,經過俞濟時大力斡旋才和解(事見吳興鏞《黃金秘檔——1949年大陸黃金運台始末》)。1960年王逸芬自軍中退下來,就向王惕吾強行要回了《民族晚報》,後正當盛年(64歲)就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