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治療癲癇不可迷信偏方
在筆者治療的癲癇病人中,不少人曾用過偏方治療癲痛。當冋他為什麼用偏方治療時,他住住回答:“聽人說偏方肯爸治大病”。若再問他為什麼現在又到醫院來看病時,他會麵帶慚愧用懊悔的聲音回答:“用偏方沒治好唄。”
為什麼有些人願意找偏方治療,原因十分複雜,根本的原因是希望早日把病治好。而癲癇是個慢性病,治療比較困難,服用西藥的時間至少要兩三年,有時還要長。當聽到某人用某個偏方治療不再犯病,就信以為真。
如果說某某人用偏方治療後不再犯了,這可能是巧合,因為癲癇是一個發作性疾病,有時發作比較頻繁,有時一年僅發作1~2次,這種病人用偏方治療後短時間沒有再發作,說明不了什麼問題。
根據現代醫學觀點,判斷一種抗癲癇藥物是否有效,不是根據少數人治療的效果做出判斷,至少要對50%的病人有治療效果,才能說這個藥有效,偏方是經不住這種檢驗的。
至於偏方的內容可以說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從各種動物(或其髒器甚至尿、便)到各種植物(甚至有毒的花果)或礦物。有時還故弄玄虛要求某個節氣或某個時辰取得的某種物品才有效,說得神乎其神,簡直成了巫醫治病,純粹是愚弄百姓。有的病人吃了某些偏方不僅沒治好癲癇,還引起其他很多畐IJ作用甚至中毒。筆者在此誠心的希望病家切莫妄信偏方。
還有些人打著“開展新療法”的旗號、貌似科學來愚弄病人,筆者就遇到有人開刀把苯妥英鈉(大侖丁)的糖衣片埋在病人肩膀的皮膚下,妄稱能治療癲癇並美其名;“中西醫結合”。苯妥英鈉是一種有療效的抗癲癇藥物,但這種做法根本不可能使血液中達到苯妥英鈉的有效濃度,起不到治療作用,而且和中醫的經絡學說毫不相關。
有些病人在服用抗癲癇藥過程中,因聽到某個偏方或某種療法而打算試用時,突然停用正規的抗癲癇藥物,這種做法非常不好,有時會引起癲癇大發作甚至形成癲癇持續狀態。
抗癲癇藥物治療原則
癲癇的主要治療方法,目前還是依靠藥物,在應用藥物治療時,一般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盡量早期治療:若診斷明確,而且已發作多次,應立即開始治療,以避免發生驚厥性腦損傷。但對一些沒有明顯器質性腦疾病,找不到任何原因的癲癇,若首次發作並不嚴重,也可暫時不開始服藥,但需密切觀察;若再有反複發作,則應開始服藥。小兒良性癲癇第一次發作後可暫不用藥,但需密切觀察。
(2)根據發作類型選藥:癲癇發作類型較多,根據不同發作類型,選用不同藥物(詳見下節)。
(3)治療先由一種藥物開始:頑固的難控製的發作可用兩種以上藥物。
(4)從小量開始,及時調整藥量:注意個體差異及年齡特點,從小劑量開始,必要時逐漸加量,直到發作完全控製。發作控製後也要根據小JU本重變化,參考藥物血濃度及時調整藥
(5)服藥要規律:為了保證藥物在血中的濃度盡量穩定,服藥要規律。要長期、不間斷的服藥,“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斷斷續續服藥,血中達不到有效的濃度,起不到抗癲癇的作用。月艮藥方法要盡量簡單化,以保證正常生活。
(6)療程要長,停藥過程要慢:癲癇是慢性病,需長期服藥,一般主張在發作停止以後(而不是在用藥開始以後)繼續在服藥2~4年,然後經過半年至1年的減藥過程,最後停藥。(詳見以後章節)。
(7)定期複查,注意藥物毒副作用:定期複診,注意有無抗癲癇藥物的毒副作用,及時調整藥量或更換藥物,複診時除一般體格檢查外還需要檢查血象,肝、腎功能,如有條件應定期監測血中藥物濃度。腦電圖也需定期複查。
按發作類型選用抗癲癇藥物
要想把病治好,選擇藥物要正確。這個道理在癲癇也照樣適用。治療癲癇的藥物不下數十種,但並不是每種藥對任何癲癇都有效,癲癇的種類又很多,經過多年的實踐,人們逐漸認識到,要想提高療效,應根據不同的發作類型選用不同的藥。
所以,要想選藥正確,首先要正確判斷出病兒的發作類型。這需要家長提供正確的病史,特別是有關發作時的表現。如果是住:的病人,醫師應用盡量多的時間和病人接觸,爭取觀察到發作的情況。腦電圖的資料也非常重要,現在有些醫院能進行“錄象腦電圖”檢查,可以把病人發作的情況記錄下來,同時有同步腦電圖記錄,將腦電圖和錄象對照起來判斷發作的類型。當發作形式了解清楚後,就可以開始選擇藥物了。
有時一種發作可用多種藥物來控製,在選藥的排列順序上每個醫院或每個醫師可根據他自己的經驗做某些變更,不必強求一致。
現參考有關書籍及個人經驗介紹一下選藥的規律,排列在前的是首選藥物,以後按選用的機會依次排列下去。
強直原陣攣發作:苯巴比妥、丙戊酸鈉、卡馬西平、苯安英納、撲痛酉同。
失神小發作:丙戊酸鈉、氯硝基安定。
肌陣攣、失張力發作:丙戊酸鈉、氯硝基安定、撲癇酮、安定。
限局性運動性發作:苯巴比妥、卡馬西平、撲癇酮、丙戊酸鈉。
複雜部分性發作:卡馬西平、苯妥英鈉、撲癇酮、苯巴比安。
嬰兒痙攣症:ACTH或潑尼鬆、硝基安定、氯硝基安定、丙戊酸鈉。
需要強調一點的是,以上順序不是絕對的,還要根據孩子體質、以往治療用藥的情況以及藥源、家庭經濟情況等等各方麵綜合考慮,決定病兒用藥情況。
以上介紹的僅是目前常用的一些藥物,還有許多新藥未包括在內。
47癲癇病需長期服藥
癲癇病發作突然,像是一種急性病,但治療起來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療程不是幾周或幾個月,而是要以年計算。很多病人由於不能堅持服藥而治療失敗。尤其是當服藥1~2個月未再發作往往就堅持不下去了,於是自行減藥,結果造成複發。
所謂長期服藥,一般主張在發作控製以後(而不是用藥開始以後)繼續再服藥2~4年,然後再開始減藥。有的研究結果認為,如果控製發作已2年才開始減藥至停藥,這時複發的機會就不大了,但也有的研究指出,若控製發作3年後再開始減藥,複發的機會就更少了。
影響複發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發作的類型,部分性發作比全身性發作複發率高,失神小發作複發率最低,複雜部分性發作複發率高,嬰兒痙攣症及蘭諾克斯綜合征複發率高。
若發病早期就能用藥物控製發作的,這種病孩複發的機會少。控製發作以前若發作頻率高的病孩;或病程長的複發機會就大。若腦子有器質性病變的複發率也高,有神經精神發育障礙合並智力低下的複發率也高。
需要多種藥物聯合應用才能控製發作的複發率高。腦電圖多次檢查均正常的複發率低。若停藥前腦電圖仍有異常放電的複發率局。
不同類型的癲癇在發作控製以後繼續用藥的時間不太一樣。失神小發作、良性癲癇在完全控製發作後大約再用藥2年。複雜部分性發作在完全控製後還應繼續用藥3~4年。其他類型3年左右。若急性感染(如腦炎)伴發的癲癇,療程可以稍短,在驚厥控製後再用藥1~2年即可逐漸減藥。當然,還有—部分病人無法減藥,—減藥就犯病,這種情況就需長期用藥。
抗癲癇治療需長期服藥還意味著減藥過程要慢,從開始減量至完全停藥,一般需要半年至1年的時間。
例如一病孩,每天吃3片卡馬西平,現在開始減量,按每2個月減半片的速度減量。具體的做法是:減藥最初2個月每天吃2片半;第3、4個月每天吃2片;第5、6個月每天吃1片半,以此類推,直到全部減完。
48治療癲癇不宜頻頻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