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歲月流逝,一個嶄新的夏天正悄無聲息地到來。連同一場不期之遇。連同,一切。遠去的愛情、蟄伏的情欲,都將卷土重來,像從未到來過的那樣。一切為她到來,隻為她——杜拉斯。
我叫不出她的名字,我想是因為我首次讀到這個名字,看到這個名字看到她的名和姓,這個名字馬上把我迷住了。這個筆名。這個化名。這個作者的名字。總之,我喜歡這個名字。我永遠喜歡這個名字。
——《情人杜拉斯》;
時間回溯至幾年前,故事其實是從一道目光與一個名字的相遇開始的。他叫揚,一個年輕的大學生,在康城學哲學。她的名字印在一個書封上,讓他一見鍾情。他將她的名字抄於白紙,用指肚深情地摩挲筆跡。他J頃著筆跡上的姿勢和力道,小心翼翼地去模仿她的簽名。“心醉神迷”,他形容那種感覺。
那本書是《塔吉尼亞的小馬》。他第一次讀,感覺是無可比擬的喜歡。後來,他買下了她所有的書。他也拋開了其他所有的書,拋開了一切,包括父母和曾經的愛好,隻讀她的作品。他愛上了她寫的每一個字、每一個句子、每一本書。讀她的時候,他喜歡喝一點康巴利苦酒,一種書中人物喝的酒。讓自己沉入她的孤獨。讀過之後,他會把書中的句子完整地抄寫在紙上,羞恥、隱秘、愉悅、飽含愛意。在學校裏,他無法忍受別人對她的批評,他與人辯駁,麵紅耳赤。他已經愛上她了。素未謀麵,但他覺得自己已經跟她在一起了,盡管她一無所知。在他心裏,杜拉斯即是文字本身。而他當時的願望,隻是成為一隻抄寫她文字的手。
1975年,康城的“呂克斯”電影院在放《印度之歌》。電影放完後,她來參加一場討論會。當時,導演習慣前來與公眾交談。必須組織一些討論。我想買一大束鮮花,但又不敢買。我害羞。怎麼在座無虛席的大廳裏獻花?怎樣才能對付那些譏笑嘲諷和插科打諢?我沒有買花。我口袋裏有一本《毀滅吧,她說》。我想要一個簽名。
——《情人杜拉斯》;
他坐在第一排,在她對麵。用眼神與她獨處。多年過後,他依然記得初見時她的樣子,栗色皮背心,雞爪紋裙子,高幫皮鞋,表情中有神秘的痛苦。
他在台下替她緊張,為她感到擔心。怕公眾提出尖銳的問題,刺穿她的痛苦。他也試著提了一個問題,一個糊裏糊塗的問題,她笑了,並且耐心地做了回答。討論會結束後,他拿出口袋裏的書請她簽名。在人群裏,他像一個普通的影迷一樣,沒有人知道他心底的鐵馬冰河。他走到她麵前,對她說:“我想給您寫信。”她溫和地在書上寫下了自己的地址:“您可以照這個地址給我寫信。”
然後,她在一群人的簇擁下坐著小汽車絕塵而去,他呆立在小酒館裏,望著她消失的身影,仿佛隔著光年之遙。
巴黎,第六區,聖伯努瓦街5號。第二天,他就寫了一封信給她。一寫,就是5年。5年中,他給她寫信,從不間斷。他從來沒有去過那個地方,也從來沒有收到過她的回信。
5年,沒有任何回音。包括隻字片語,或一句簡單的敷衍。但他依然天真地想,總有一天,他會收到回信的,哪怕是一個字。
直到1980年,她寄給他一本《坐在走廊上的男人》,才讓他5年的等待有了歸處。那是一本關於性事的書,充滿了情欲。他沒有看懂,也不知道要怎樣回複她。主動了5年,期盼了5年,他竟然不知道如何被動了。
於是他停止了寫信。
不久,她寄來了另一本書,《黑夜號輪船》。
他很喜歡那本《黑夜號輪船》,聲稱喜歡得要發瘋。原來,她的書中,已經有了他的故事。書中的一些情節,是她為他而寫。他寫的所有的信,她也都保留著。更重要的是,她回了一封長信給他:
“我獨自住在諾弗勒的那棟屋子裏,那裏可以住10個人。我一個人住著14個房間。我已熟悉自己的回音……也許我說我喜歡你,就像我幾乎喜歡我所有的電影一樣……你的信就是你的詩。你的信很美,我覺得是我一生中見過的最美的信。它很憂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