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信用製度與信用風險(6)(2 / 2)

(二)以產權為基礎

首先,明晰產權可以形成誠實守信的動力。企業資產真正的剩餘索取權是企業的聲譽。如果產權不清,企業的經理人員就會講求短期利益,不會注重企業的聲譽。隻有通過產權的激勵,企業才可以建立起以長期利益為基礎的聲譽機製。明晰產權以後,企業主體出於對財產收益的關心會誠實守信,也會激勵銀行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建立嚴格的信用管理製度。其次,明晰產權可以明確責任主體,使決策者對自己的決策後果承擔民事責任,如果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出現失信行為,必然受到法律的懲罰,經濟利益受到損失;失信之後必然會失去客戶,影響到與供應商的合作,影響到債權人和投資者的投資,不利於企業的融資,必將對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高昂的失信成本會形成強有力的約束,使產權主體不敢輕易失信。最後,建立社會信用製度,必須建立現代產權製度。建立健全現代產權製度,一是要明晰產權,二是要嚴格保護產權,三是要使產權自由流動。如果不能有效地保護產權,產權所有者的利益容易受到侵害,那麼產權所有者因為缺乏維護其長期利益的安全感,會追求短期利益,破壞誠信原則。同時,產權的自由流動是聲譽的市場定價的基礎,產權所有者可以從產權的轉讓中獲取聲譽價值的收益,所以會更加注重聲譽建立和培育。

(三)以道德為支撐

從曆史來看,我國並不是一個缺乏“誠信”傳統的國家。我國古代對“誠信”的論述可以說是不絕於書,“誠信”的倫理規範無論是在人的立身處世、經商致富還是在治理國家方麵都起到了很大的規範作用。在中國傳統倫理中,“誠”與“信”最初是兩個分立的德目。“誠”首先是一種個人美德。《周易·乾》雲:“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講的是君子要以誠立業。後來孟子進一步把“誠”擢升為“天道”,將“誠”之意識擢升為“人道”,曰:“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孟子·離婁上》)。在《禮記·大學》中,“正心、誠意”被視為儒家倫理核心理念係統“八條目”中的兩個關節和德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與之相聯,“信”同樣為儒家倫理所看重。孔子講“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從社會政治倫理的層麵強調民信之於社會國家秩序的重要作用。孟子講“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將“信”作為“五倫”之一,其倫理地位已經非常顯要。在《荀子》及稍後的《管子》中,“誠”與“信”被當作一個社會倫理美德的整體,荀子相信“誠信生神,誇誕生惑”(《荀子·不苟》),誠實守信才有力量,而虛假浮誇則導致人心不定,社會混亂。《管子》更明確地把誠信的美德看作是天下倫理秩序的基礎,曰:“先王貴誠信。誠信者,天下之結也。”(《管子·樞言》)在中國傳統倫理看來,作為“天下之結”的誠信美德,根源於人心,心正則誠,且隻有內誠於心,方能外信於人。政治家以誠取信於民,作為道德典範的君子則以誠取信於人。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諾斯說過:“自由市場經濟製度本身並不能保證效率,一個有效率的自由市場製度,除了需要有效的產權和法律製度相配合之外,還需誠實、公正、正義等方麵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這個市場。”誠信是我們這種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國家所缺乏的,也是發展市場經濟所必需的一種文化或道德。但是,信用道德或信用文化不是與生俱來的,就像其他一切文化和規範必須通過後天學習得到一樣,它同樣需要一個長期的社會教化和自身修養的過程。從倫理學角度講,誠信是一種道德資源,它可以引發商家對誠信的競爭;從經濟學角度講,誠信是一種無形資產,是“資本價值中的核心成本”。所以,在建設我國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大力宣傳與確立誠信原則,並且以誠信原則為本,建立市場經濟下的各種交易規則,以誠信為本,進行各種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