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王夫之的哲學思想(5)(2 / 3)

這是說,心統性情,是自心中含具的本原而說。性為本原、為體,身與心皆性生出來為自己所托身所凝藏之地,故心雖統性情,而實為性所生。這都說明,王夫之強調的是人性,突出的是人性的優先地位、本體地位。當然,由性生知的“生”,是邏輯上的、形式上的,而非實質的,所以二者統於一心。王夫之對於心性關係之“順”和“逆”的說法,是吸取了《中庸》和《孟子》。所謂“順而言之,則惟天有道,以道成性”,即由天道推性,即《中庸》之“天命之謂性”。所謂“逆而推之,以心盡性,以性合道,以道事天”,即孟子之“盡心知性知天,存心養性事天”。他的“理事一原,故人心即天”是對以上道、理、性、心、知等關係的總結。綜觀這個總結,可以看出,王夫之在對心性關係的探索方麵,仍然不能擺脫以價值論、道德論的“性”統領、管轄、產生心、知的思維模式。同時,“由性生知”表明,王夫之在注釋張載“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時,已經把張載思想中性與知覺二者並列的關係改為生和被生的關係。這一誤讀,表明王夫之經過對王學特別是王龍溪的四無說和禪宗“作用見性”的反省之後要恢複“天命之謂性”、“性即理”的朱子學傳統,抑低心的作用,將它歸置於性的主宰之下的意圖。

性生知覺思維之心,從王夫之的本體論中也可以找到根據:性是宇宙的本質,心是性在人身上的顯露之所。所以,性更根本,性邏輯地產生心,包含心。王夫之在解釋孟子“心之官則思”時有一長段發揮,明確地表示了他以上的意思:

今竟說此“思”字便是仁義之心,則固不能。然仁義自是性,天事也;思則是心官,人事也。天與人以仁義之心,隻在心裏麵。唯其有仁義之心,是以心有其思之能,不然,則但解知覺運動而已(自注:犬牛有此四心,但不能思)。此仁義為本而生乎思也。蓋仁義者,在陰陽為其必效之良能,在變合為其至善之條理,元有紋理機芽在(自注:紋理是條理,機芽是良能)。故即此而發生乎思。如甲必坼,若勾必萌;非塊然一氣,混雜椎鈍,不能有所開牖也。故曰“天之所與我”,與我以仁義,即便與我以思也。此從乎生初而言也。(《讀四書大全說》第700頁)

這裏明確地說,孟子所謂“心之官則思”的“思”字,不能直接解作仁義之心。仁義是性,是人所得於天者。思不同於知覺運動,思是人這種高級動物特有的;而思生於仁義之心。

在王夫之這裏還有另一麵,即“心生性”。就是說,從性的實際獲得,從性由潛在的、形上的層麵達至現實的、形下的層麵說,性又必須通過心,心有知覺思維意誌欲求等。人所欲求的不必皆能得到,而不欲求的,有時卻有“不虞之得”。惟有仁義,“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這表明現實的仁義,完全是由自己所思所求而得。從性的完成著眼,可說心為本,心生仁義。王夫之說:

乃心惟有其思,則仁義於此而得,而所得亦必仁義。蓋人饑思食,渴思飲,少思色,壯思鬥,老思得,未嚐不可謂之思,而思之不必得,乃不思而亦未嚐不得(自注:得之有命)。其得不得之一因乎思者,唯仁義耳。此思為本而發生乎仁義。是天之與我以思,即與我以仁義也。此從乎成性而言也。(《讀四書大全說》第700頁)

前者從本體論之天賦人以性說,言性生能思之心。後者從功夫論之人以思得仁義說,言思生仁義。這兩個方麵是缺一不可的。前者論善的根源,是他的天地之性和氣質之性諸理論的基礎,後者論善的實際獲得,是他的“性日生而日成”的理論根據。

王夫之在心與性的關係上強調性生知,認為性生知須通過一個中介“形”即人的形體實現,他說:

天理之自然,為太和之氣所體物不遺者為性;凝之於人而函於形中,因形發用以起知能者為心。性者天道,心者人道;天道隱而人道顯。顯,故充惻隱之心而仁盡,推羞惡之心而義盡。(《張子正蒙注·誠明篇》,《船山全書》第十二冊,第124頁)

這裏的解釋以“性即理”為出發點:天理體現於氣所造成的形體中者為性。這是一個普遍命題,不單指人,但人亦不越此義。天理體現於人者就是人之性。以形體為依托而據人性發生知與能的作用的,就是心。性是天理天命的凝聚,是具體而微的天道,所以說“性者天道”。心依人的形體發生作用,所以說心者人道。性是隱微的根據,故為隱;心是性的體現,表現為“惻隱之心”、“羞惡之心”等四端,故為顯。擴充心之四端,就可達仁義之性。性的自我完成必須通過心,必須通過心所著之形。在王夫之這裏,心的主要任務是認取心中本有之性,而外界法象是激發心認取性的一種助緣。王夫之說:

物之有象,理即在焉。心有其理,取象而證之,無不通矣。若心所不喻,一由於象,而以之識心,則徇象之一曲而喪心之大全矣。故乍見孺子入井可識惻隱之心,然必察識此心所從生之實而後仁可喻。(《張子正蒙注·大心篇》,《船山全書》第十二冊,第1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