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論之,於變易無定之權,而有一定不易之權,則此天統地,陽統陰,夫統妻,君統臣,體統用,善統惡之權也。……重體賤用,而無不用之體;重陽賤陰,而必用陰。(《東西均·顛倒》)
就是說,天地間之物皆無時不變,不時不動,但主陽主動乃永恒的法則。重體賤用,重陽賤陰,才能使體、使陽始終處於主導地位,它的作用也才能充分發揮。而體和陽的作用的發揮過程,就是帶動、提攜用和陰的過程。這一思想或有取於魏晉玄學家王弼。王弼有“崇本息末”和“崇本舉末”兩個方麵,從充分發揮本的作用說,須息末方能崇本,而從本末體用相須相濟共同發生作用說,崇本必能舉末。故崇本息末正所以崇本舉末。
陰在陰陽對立統一體中的作用是補充,是輔助。方以智說:“陰者,陽之臣,陽之餘,陽之用也。”(《東西均·顛倒》)這一思想與宋代著名道士陳摶的易學暗合。方以智說:“希夷嚐曰:‘陰者陽之餘。’凡貞悔卦皆曰:‘坤者乾之餘,蒙者屯之餘。’以此知惡者善之餘也。”(《東西均·公符》)即在卦義或卦象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卦中,必有一個處於主導地位,另一個則起補充、輔助的作用。處於主導地位的必是表示能生、能動、積極意義的,如乾(健)、屯(生)、善等。方以智把這一原理用於觀察往古的道德生活,認為從古到今皆是一“主善”的
局麵。他說:
聖人尊陽尊善,故一以陽為主。(《東西均·顛倒》)
名教因之,以中道立邪正之大防而主於勸善。故伯夷盜蹠等死而右伯夷,學問利祿等累而褒學問,末世皆鄉願盜蹠而寧容鄉願,以詐者善也。究竟為善即有惡,有真即有偽。(《東西均·公符》)
實際上善是相對於惡言,真是相對於偽言,兩者是一個統一體中的兩個方麵。但方以智認為,無論主善還是善惡平等,皆以俗世的眼光立論,猶落第二義。第一義則無善惡可言,所謂“混沌視之,三教皆芻狗也”(《東西均·公符》)。
2.“一”方以智在注重統一體皆分為互相對立的兩個方麵時,也注重兩個方麵的統一。他認為,事物既對立又連接、既相反又相因是宇宙的普遍法則。他舉例說:
且舉大較言之,陽清陰濁,至相反也。霄壤懸判而玄黃相雜,剛柔敵應而律呂協和,雌雄異形而牝牡交感,可不謂相因乎?水濕火燥,至相反也,坎離繼乾坤立極,上下經皆終水火,民用甚急,刻不相離。人身之水火交則生,不交則病,可不謂相因乎?《河圖》相生,必變《洛書》相克,而後成用。四時之行,雨露而霜雪,春生而秋殺,吉凶禍福皆相倚伏。生死之幾,能死則生,徇生則死。靜沉動浮,理自冰炭,而靜中有動,動中有靜,靜極必動,動
極必靜。有一必有二,二本於一。豈非天地間至相反者,本同處於一原乎哉?(《東西均·反因》)
這是說,大至天地陰陽,小至一人之身,以至生死禍福、律呂醫占,皆對立麵的統一。無統一則無對立,無對立則無統一,“有一必有二,二本於一”,物概莫能外。方以智的這一觀點取自中國古代物生有兩、相反相成的思想,加上他對於《周易》的研究,對於自然現象的觀察和現實生活的體驗得出的,不能視為簡單地因襲前人。
方以智在論證二與一的關係時,說出了對立而連接的二種方式:一種是本體論的方式,一種是宇宙論的方式。宇宙論的方式指原本為一,由於它內部包含有分而為二的潛能或勢用,故分而為二。本體論的方式指一之所以為一,本來由二構成;一即二,二即一;一與二非生與被生的關係,而是一種思辨的結果。方以智在論證天地陰陽等較抽象的範疇時,多取宇宙論的論證方法,而在論證較具體的事物如雌雄、水火時多取本體論的方法。另一些如坎離交濟、河洛生克、生死倚伏等屬於人的智識的設定時,更是取本體論的思辨方法。如:“太一分為天地,奇生偶而兩中參。蓋一不住一,而二即一者。”(《東西均·三征》)太一代表宇宙最高最先的混沌體,它是能生偶之奇。一不住一,謂太一由其本具的潛能和勢用決定,必分而為二。雌雄、水火等則重在說它們必須在統一體中才能發生作用。離開了對待著的另一方,則
沒有意義。本體論的論證重在一本二,二本一,一即二,二即一。宇宙論的論證則重在一不住一,必表現為二。方以智的論述中,以本體論的論證為多。
在方以智相反相因的思想中,對立麵的相救相勝而相成是他特別重視的方麵。這個觀點是說,統一是鬥爭的統一,隻有鬥爭(相勝)才能達到統一(相救相成)。他說:
天地惟有陰陽動靜耳,非可以善惡、是非言也。聖人體道尊德以立法,故名字之。一不住一,故用因二之一,以濟民行。因二剔三,二實非三、非二、非一也。舉其半而用其餘,用餘之半皆其半。則所謂相反相因者,相救相勝而相成也。(《東西均·反因》)
這裏方以智提出,陰陽動靜不是價值觀念,而是自然觀念。聖人的作用是體認這種自然法則而以之為思想原則。這個原則就是,一是二之一,不是無差別的一。一因二而用,一與二為三。但須合觀一、二、三,視其為一個對立統一中的成分。孤立地、析取地討論,一與二與三皆無意義。因為是一個統一體,舉其半而另一半必為所用,此所謂“成不獨成”。所以,一個矛盾統一體,必是矛盾的雙方互相補充(救)、互相鬥爭然後互相成就。方以智非常欣賞《中庸》中“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這句話,認為它絕妙地表達了以上矛盾統一的思想。相害相悖是對立麵的鬥爭,並育並行是對立麵的統一。凡對立的雙方都是互相補充、互相救正的,甚至消極的東西也是積極的東西所以成立的依據,如小人可以磨礪君子,禍患可以鍛煉意誌,危之然後能安,勞之然後能逸,怨怒然後中和,迅奮必先伏忍。故“反因即正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