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陳確的哲學思想(1)(1 / 3)

陳確是明清之際思想家。他的思想具有由明代向清代過渡時期的特點,既有重氣節、尚修身的一麵,又有重實際、注意解決社會問題的一麵。

陳確(1604—1677)初名道永,字非玄,入清後改名確,字乾初,浙寧海寧人。幼時由兄長教讀,年輕時即以才名聞,但科場不利。崇禎十三年補廩生,一生未出仕。年四十,與同鄉祝開美、吳仲木至山陰,從學劉宗周,劉宗周授以《古易》,數月而返。後又二次至山陰謁劉宗周。劉宗周絕食死,受劉宗周之子劉汋之邀,校理劉宗周遺書。曾與張履祥舉葬社,主張在喪葬上移風易俗。晚年患拘攣疾,不出戶者十五年。主要著作有《大學辨》、《性解》、《葬書》等。其全部著作現編為《陳確集》。另輯有《蕺山先生語錄》,今已不存。

一《大學》辨

《大學辨》寫於1654年,是陳確最重要的哲學著作。書成後,遍示當時著名學者,包括黃宗羲、張履祥、劉汋、惲仲升等。是書對《大學》批評甚為激烈,而當時學者習聞四書舊義,聞者大嘩,交章攻之。陳確往複作答,隱衷委曲,剖白良苦。《大學》是《禮記》中的一篇,在唐代韓愈特別提出表彰《大學》之前,曆代學者並不把它視為重要性超出《禮記》其他篇的儒家重要經典,更不把它作為孔子的著作。自韓愈表彰《大學》,尤其是二程以《大學》為聖人之書,朱熹把它與《論語》、《孟子》、《中庸》合編為四書,並為之作注;隨著朱熹的《四書集注》成為科舉考試的教科書,《大學》的地位日益重要。但曆代都有學者懷疑《大學》為孔子所著,王陽明就是其中之一。陳確的態度尤為激烈,他不僅反對《大學》為孔子所著,而且認為《大學》旨趣不符合孔子之旨:

其言似聖,而其旨實竄於禪,其詞遊而無根,其趨罔而終困,支離虛誕。此遊、夏之徒所不道,決非秦以前儒者所作可知。苟終信為孔曾之書,則誣往聖,誤來學,其害有莫可終窮者。(《大學辨》,《陳確集》第552頁)

陳確首先指出,《大學》之大,不合孔子之旨,孔子嚐言“下學上達”,由此得一貫之旨。學術沒有小大之別,為學不論年齡大小,方法總是一個,不當分大學小學。大學者,成年人之學,而成年人與童子修養功夫是相同的,“古人為學,自少至老,隻是一路”,分別大學小學的結果,是年齡小者待長然後學,而道德修養是無所待的,自童子至成人,無須臾停息。故“大學”一詞,本身即不通。

陳確又指出,《大學》的三綱領“非知道者之言”。《大學》的“明德”、“親民”、“止於至善”脫胎於《尚書》的《堯典》,《堯典》之意,三事聯屬,互相包含,而《大學》似截然分為三事。且明明德之“明”易涉虛無,“親民”之“親”有親疏之嫌,而“古之君子,非有所親疏於民也”。至於“止至善”,則尤大謬。善不應有止,學不應有止。《大學》說知止,意味著知止於此,無複他知,此是禪學所謂“一悟無餘事”。知不應有封限,不應有止息:“夫學,何盡之有,善之中又有善焉,至善之中又有至善焉,固非若邦畿丘隅之可以息而止之也。”所以,陳確認為,《大學》之三綱領“皆末學之誇詞,偽士之膚說也”(《大學辨》,《陳確集》第554頁)。

陳確也反對朱熹《大學補傳》中“一旦豁然貫通”之說,他指出:

君子之於學也,終身焉而已,則其於知也,亦終身焉而已。故今日有今日之至善,明日又有明日之至善,非吾能素知也,又非可以一概而知也,又非吾之聰明知識可以臆而盡之也。……

天下之理無窮,一人之心有限,而傲然自信,以為吾無遺知焉者,則必天下之大妄人矣,又安所得一旦貫通而釋然於天下之事之理之日也哉!(《大學辨》,《陳確集》第554頁)

在陳確看來,善無盡,為善無止期。善不是已成的東西,而是一個過程。從即物窮理說,天下之義理無窮,一人之力必不能窮天下之理,窮理也沒有“一旦豁然貫通”之時。可見,陳確這裏所謂善,所謂理,都是具體的。理是具體事物之理,而非貫通、體現於天地萬物之上的“天理”。天理可貫通而知,物理則各個不同。窮理是量的增加和積累,不是質的飛躍。絕無豁然貫通而後天下理可以不去照管之日。這裏陳確是以物理去理解、去反對朱熹所要貫通的“天理”,有很強的實證色彩,與理學家教人從具體物理上體認天理已是大相徑庭;對朱熹“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的理解也與朱熹原意相去甚遠。陳確進而指出,《大學》自“誠意”、“正心”以下,愈加舛謬。“正心”與“誠意”是同語反複,既言正心,不當複言誠意;心與意不能截然分為二。凡言誠者,皆兼內外言,《中庸》言誠身,不言誠意;隻言誠意,即是不誠。陳確這裏的意思是,“誠”是一個表示主體性質和狀態的概念,誠兼指行為,不僅在意念。《中庸》的“誠身”包括這兩個方麵,比“誠意”更為全麵。若單說誠意,就會養成隻去正念頭而不去實行的書齋裏的“誠”,這種誠實際上是不誠。“必躬親實行方為真誠”。另外,在陳確看來,誠意也即“正心”,是功夫綱領。“今不先求之正心,而欲徐俟之格致之後,正所謂倒持太阿,授人以柄,鮮不殆矣!”(《大學辨》,《陳確集》第555頁)誠意即二程所謂“主敬”,王陽明所謂“致良知”,劉宗周所謂“慎獨”。《大學》置格物於誠意正心之前,與此宗旨不合。理學諸家解格物致知,多與《大學》之言背馳,這並非道理不可合,而是《大學》不可以以理求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