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憶童年(1 / 2)

餘文樂家裏的條件在那個年代,不是最窮的,因為他見過有比他家窮的,但也不是有錢人,就是普通的家庭,父親餘樹林是個普通的煤礦工人,在SH省這個地方,一般人都從事煤礦工作或者和煤礦有關的工作。

母親閆小娥是個老實巴交又帶點扣的農村婦女,沒有工作,在家種地加照顧他們兄弟姐妹四個,那個年代除了外地人,本地人是很少有女人出去工作的,除非飯店之類的。

再說,你以為種地很簡單?兄弟姐妹四個呢,這怎麼管?二十年後的人覺得養一個孩子都焦頭爛額的,何況是四個,這個年代養孩子就講究一件事“活著就好”這是真的,你管不了別的,什麼身心健康啊,這啊那啊的,你有空理會?

大姐餘文素比餘文樂大七歲,小學畢業以後就沒有再讀了而是去了隔壁村的一個小學教書。

大哥餘文澤比餘文樂大五歲,初三沒有去高考,而是自己輟學,當時正逢97年,各個礦都沒有錢,工資都是發的柴米油鹽等生活用品,大哥為了讓弟弟妹妹念書,自己主動輟學的,如果大哥還念書,應該可以考上高中吧,畢竟當時他可是在重點班都名列前茅的。

二姐餘文彩比餘文樂大三歲,小學畢業就沒在讀書了,而是在隔壁鎮上一個飯店幹服務員。

這就是餘文樂的家庭成員,作為家裏最小的孩子,而且還是男孩,餘文樂的童年是快樂的,是無憂的,俗話說:皇帝愛長子,百姓愛幺兒,這不是說說而已的,尤其是在那個重男輕女的年代,尤為過分。

八零後的童年,能玩的東西是很少的,那個時候沒有手機,電視都不是每家都有,人們休閑娛樂的方式是很乏陳可味的,男人們就是坐在一起打打牌,聊聊國家大事什麼的,真正屬於:掙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了。

女人們則是坐在一起討論些家長裏短,什麼誰家女人不守婦道啦!誰和誰又睡一起啦!反正什麼有的沒的她們都敢說,而且你還得融入她們那個群體,要不然說不定下一刻你就會成為她們討論的對象。

小孩子能玩的就很多了,雖然這個時候沒有賣的各種玩具,像什麼汽車模型、各種機甲、卡通牌之類的,可人類的智慧是不可想象的,他們會自主研發很多可以玩的東西。

比如木陀螺,這個用方言應該叫做‘猴’,就是用木頭做個錐形的陀螺,然後拿鞭子抽,讓它一直轉,看誰轉的更久。

哪怕是沒有賭注,可男生自骨子裏就存在的勝負欲,讓他們對於一切有關輸贏的事物都沒有抵抗力。

還有‘滾筒’,就是用家裏的各種廢鐵打造一個圓形的鐵環,然後用棍子在頭部綁上鐵絲,用棍子操作鐵環,讓鐵環轉動起來,一般人隻能讓鐵環圍繞著自家院子轉,有那天賦異稟者可以讓鐵環在各種地形如履平地,不得不說這也是一門手藝呐!

還有用木頭做個‘Y’字形的東西,然後綁上氣門芯裏的橡膠軟管,一個簡易的彈弓就做成了,小孩們拿著大人們為他們製作的彈弓,出門打小鳥、打樹木,有那淘氣的會去打別人家的玻璃,然後就會被對方舉報。

小孩會被抓回去,被家長來一頓‘皮帶炒肉’,打的熊孩子嗷嗷叫,這樣他就會老實好多天。

還有的會用木頭做個簡易的弓箭,弓弦則是用橡膠軟管做成的,至於箭嘛!……這個取材就多種多樣了,有拿樹枝做箭的,還有的會拿高粱杆做箭,有那些壞小孩還會在箭頭上插上針,絲毫不覺得這會造成多大的傷害,好在是沒有出亂子,一方麵是因為他們的準頭實在太差,二來則是因為目標會躲,就他們那技術,打固定靶都費勁,更何況是移動靶呢?

不過這些都不是最受小孩子們歡迎的,最受歡迎的應屬於這四種活動:打寶、彈玻璃珠、打沙包、跳皮筋。

跳皮筋和打沙包一般都是女孩子玩的,也有男孩子參與,不過大多都是被家裏的姐姐們,抓來當陪練或者是當木樁的,迫於姐姐們的淫威,哪怕男孩子們再不喜歡,也不得不參與。

因為村裏盛傳一句話:打弟弟要趁早,晚了就打不過了。

父母打孩子,一般都隻是嚇唬嚇唬,但大哥大姐打弟弟妹妹,那可真是下死手啊,那砂鍋般的大拳頭,對著你的後背正中心“邦邦”就是兩拳,被打者不但不敢吭聲,還得捂著嘴巴,防止自己發出聲音,因為你不反抗的話,對方打兩下就停了,你要是敢哭?那對方隻會打的更起勁了。

哭這麼大聲,一定是我用力小。

你還敢罵?看來打的不夠狠呐!你還有力氣罵人?

“打寶”和“彈玻璃珠”最受男孩子歡迎,“寶”其實就是一種用硬紙片疊成的正方形物品,以把對方的“寶”打的翻過來為贏,贏了那對方的“寶”就會成為你的戰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