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人力資源管理(2)(3 / 3)

4.參加業餘高等專業自學的員工,辦理報名手續後,可向所在部門提供專業名稱和課程安排等證明材料,各部門排崗時應照顧其上課時間,年休假也可視學科考試情況拆休。

5.員工參加業餘高等專業自學的費用由員工自己負責。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創立,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曆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後繼續教育。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一種國家考試製度,它由國家建立,由政府考試機構代表國家行使考試權,按照國家規定的目標和標準,麵向社會實施嚴格的國家考試,並選擇各個地區的重點高校作為主考院校。全部成績合格後由教育考試院和有資質的高校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自考畢業/學位證書國家承認,自考畢業生與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怎麼進行員工離職管理

為規範員工離職工作程序,降低公司勞動用工風險,辦公室需要製訂員工離職管理工作規程。

一、離職類別

公司員工的離職分為“退休”、“辭職”和“辭退”三種情況。

“退休”是指員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而離開公司。“辭職”是指員工因某種原因主動提出辭職申請而離開公司。“辭退”是指員工因公司原因或違反國家、公司製度而被動離開公司。

二、員工離職申請審核程序

1.一般員工的辭職申請,需經直接上級、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審核,人事主管部門審批。

2.主管及以上員工的辭職申請,需經直接上級、部門經理、分管領導、人事主管部門審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審批。

3.員工的退休申請,參照上述兩點執行。

4.員工的辭退申請,需經所在部門分管領導、人事主管部門審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審批。

5.員工辭職原則上應提前30日以書麵形式提出申請,按以上程序審核通過、且新接替人員能勝任該崗位工作後,方可辦理離職相關手續。

6.員工提出辭職或退休申請之日起2日內,直接上級必須與該員工進行麵談溝通,填寫員工離職麵談記錄表(表61),將該表隨同員工的辭職申請或退休申請遞交給部門領導。若不能提供經麵談雙方簽字確認的員工離職麵談記錄表,各級領導有權拒絕審核離職申請。

7.員工在離職申請審批通過後,按審批意見中的離職時間,到人事主管部門領取員工離職清賬單(表62)和工作移交記錄表(表63),並按要求填寫。

8.離職員工到本部門辦理工作移交手續,按工作移交記錄表逐項進行移交,接交人原則上是該崗位替補人員(特殊情況由部門經理製定),監交人由部門經理指定,接交人、監交人共同簽字認可,方視為部門移交完成。

9.離職員工辦理完部門移交後,需持員工辭職清賬單、工作移交記錄表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宿舍、交通車、工作服、辦公用品等的結算或移交手續。

10.離職員工還需到財務部核查是否有未完經手款項和借款。

11.離職員工到人事主管部門辦理勞動關係終止手續,人事主管部門根據考勤以及工資方案進行工資核算,並填寫離職員工工資結算單(表64)和員工辭職清賬單。

三、員工離職工資核算與審核

1.員工離職工資核算程序

人事主管部門專人核算-部門經理審核-人事主管經理審核-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審批。

2.員工離職申請未經規定程序獲得批準前或已批準但無人接替工作時,不得離崗、消極怠工、玩忽職守和不服從管理,擅自離職者按曠工處理,並停發一切薪酬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