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辦公行政管理(3)(2 / 2)

(2)檢驗人員在跟蹤驗證時應會同責任人共同進行,嚴格按照糾正措施中所規定的要求,公正、客觀地進行驗證。

(3)驗證的結果應取得會同人員的認可。

(4)將驗證結果填入不合格服務處理表中的“結果驗證”欄內。

(5)跟蹤驗證結束後,驗證人員應向辦公室主任彙報驗證情況。

(6)如出現未按糾正措施完成的情況,應根據具體原因作出處理。

(7)跟蹤驗證嚴重不合格服務的糾正措施,應由辦公室主任會同管理者代表(副總經理),帶領驗證人員進行驗證,驗證結果填入糾正措施報告中的“糾正效果驗證”欄內。

通過對業主進行意見征詢、調查等工作,收集有代表性的意見,是物業服務質量檢查的重要手段,有助於提高物業管理水平,為用戶提供滿意的服務。

服務質量調查規程是:

1.調查人員:由服務中心、管理處主管、保安部主管、工程部主管組成調查小組,或各部門依據本部門工作情況組織回訪人員。

2.調查形式:以問卷或表格形式訪問用戶(表58)。

3.調查分析:

(1)管理處在完成意見收集工作後,對所收集的原始意見材料進行係統分析,整理出具有代表性的意見、數字和比例。

(2)管理處從兩個方麵歸納分析結果:

①用戶滿意度方麵:按滿意、較滿意、不滿意三種程度歸納。

②用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方麵:從清潔、郵政、保安、工程維修、設施投入等方麵進行歸納。

4.提交調查報告:管理處將歸納整理好的調查數據連同原始材料提交公司領導。

5.工作改進:各部門依據調查報告監督改進本部門工作。

1.目的

方便業主(住戶)監督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務質量,促進對管理服務中不合格服務的及時糾正,提高管理服務質量。

2.基本流程及標準

(1)登記投訴:不缺項,詳細認真,轉呈及時。

(2)解釋投訴:耐心細致,用語禮貌,用詞準確,不含糊其辭。

(3)處理投訴:及時,不刁難、不推諉,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3.具體規定

(1)本著“業主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對業主(住戶)的投訴熱情接待,使用禮貌用語,不允許對業主(住戶)有冷淡和不禮貌的行為。

(2)對於業主(住戶)的投訴,管理人員要耐心詢問,詳細認真地將投訴內容登記到業主(住戶)投訴處理表中(表59)。

(3)接待人員登記完投訴內容之後,應立即轉呈相應部門(普通的可以通過電話或口頭轉呈,嚴重的需書麵轉呈),分類處理。

(4)未經管理處直接向辦公室投訴的處理辦法:

①在征得業主(住戶)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指引投訴人與管理處聯係,直接反映情況。

②將投訴情況轉告被投訴的管理處處理,並在兩天內追蹤檢查投訴處理結果。

(5)管理處未能處理而投訴到公司的投訴處理辦法:

①管理人員明確投訴內容後,應立即與投訴所涉及的部門聯係,調查並判斷投訴的有效性。

②對於無效投訴,管理人員應在兩天內與投訴人聯係,做好解釋工作;對於有效投訴,管理人員應在三天內深入分析原因和責任,並填寫不合格服務處理表,由投訴涉及的有關責任人製訂糾正措施,經部門負責人與辦公室主任認可後,進行實施,同時應與投訴人聯係,答複其處理結果。

③根據糾正措施擬完成的時間,管理人員應對遭到投訴的不合格服務及時進行跟蹤檢驗。

(6)如投訴問題嚴重,管理人員應立刻報告辦公室主任並聯係有關部門負責人,由辦公室主任組織人員一起隨投訴人到現場查看,記錄實際情況,填寫糾正措施報告。

(7)如投訴涉及其他單位,無法及時將問題解決,應在三天內與投訴人聯係,做好解釋工作,同時盡快與有關單位取得聯係將問題解決,並及時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