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舊世紀交替之際,中國新一輪新聞改革正式啟動,在中國加入WTO全麵融入全球化進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背景下,中國新聞改革的廣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傳媒記錄曆史,傳媒影響曆史,傳媒也彙入曆史”。2004年1月1日,《南方周末》元旦特刊發表《致敬!2003中國傳媒》,對中國傳媒對中國社會進步所做的最新貢獻做了熱情的讚揚。
可以說,中國社會的進步是推進中國媒介變革最持久的動力,而中國媒介的革新也推進著社會的演進。
中國媒介從1978年開始的改革,沒有如經濟體製的改革那樣著意培養體製外的增量改革要素,而是始終在維持基本體製不變的情況下進行。但21世紀的最初5-10年,中國社會轉型和經濟轉軌的全麵展開,製度創新成為整個社會變革的導向。適應社會變遷的需要,傳媒業作為上層建築中的核心部分,中國傳媒改革也將進入攻堅戰。這意味著新聞改革將逐步從體製內的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深入,也可說,新聞改革的對象從邊緣走向了核心。
今後數年中國新聞改革的深入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
動力之源:管理體製創新
正像本書一再強調的,中國過去26年新聞改革,最基本的推動力是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轉軌產生的社會演變,傳媒的改革成果更多表現為對社會改革的適應,經濟變革成為傳媒改革的真正發動機。今後,經濟變革的拉動力仍將繼續發揮作用,但進入改革核心攻堅戰,外在動力的影響已經越來越有限,傳媒改革的直接動力將逐漸轉向媒介體製內,管理體製創新將成為媒介改革的主要推動力。
胡錦濤同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體學習後,提出了借鑒“三個一切”:一切有利於加強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有益經驗,一切有利於提高我國人民精神境界的文化成果,一切有利於發展我國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管理模式。
當前中國新聞改革在管理體製上要解決的矛盾主要是媒介屬性定位和運作模式存在的內在衝突。
新聞媒介具有上層建築和信息產業的雙重屬性,按照我國媒介的特性,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事業性質,企業化運作(管理)”成為媒介雙重屬性的實際體現,傳媒成為具有事業性質的企業或具有企業性質的事業。這一概念的提出和運作模式的普及,曾經極大地解放了中國媒介生產力,催生了中國的媒介經濟。但今天這一模式已不能適應中國傳媒日益多元化的媒介結構,甚至成為媒介進一步拓展的桎梏。
實際長期以來所有中國傳媒是集雙重屬性、三重角色於一身:第一,作為“黨和政府的喉舌”無條件地宣傳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黨政機關擁有對傳媒業主要領導的任命權,重大事項的決策權、資源配置的控製權、宣傳內容的終審權;第二,作為事業單位,它要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經濟效益第二的編輯方針;第三,實行企業化管理,它必須在市場上打拚,自負盈虧,照章納稅。
雙重屬性、三重角色的結果是,傳媒實際運作機製是機關式管理、事業單位要求、企業化運作。
但傳媒市場的多元化使這三重角色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和衝突。
如果所有媒體都無一例外地定位於“黨和政府的喉舌”執行宣傳任務,那麼明擺的事實是,宣傳從來都是從傳播者出發,而非從受眾和從市場出發,宣傳從來都是非賣品,靠宣傳贏得市場是很難的。因此,讓主要承擔宣傳任務的黨報走向市場,隻能造成“計劃的腦袋,市場的肚子”的尷尬局麵。同樣,硬讓以娛樂、休閑為主的媒介無條件地宣傳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也會讓人無所適從。
媒介作為事業單位,要履行社會責任,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經濟效益第二的標準,為社會公眾服務。但社會效益是軟約束,沒有硬性的量化標準,沒有監督管理機構。而媒介要麵向市場,國家的財政撥款(除了黨報外)早已逐漸演變為象征性撥款,自負盈虧卻是不可逃避的硬約束。畢竟生存是第一要義,我們在譴責媒介過度市場取向的同時必須看到這種客觀存在的悖論,履行責任是要有製度前提的。
義務與權利是不可分的。媒介作為企業,要自負盈虧,就應當有權利自主經營。但由於媒介采取機關式管理,作為一級政府單位,人權、財權、物權、事權等所有的權力都歸屬上級主管部門,形成媒介獨立法人但並不獨立,實行企業化管理但又不能企業化的局麵。因此實際上媒介有企業的義務但沒有企業的權利。
雙重屬性、三重角色的內在衝突造成中國傳媒業發展的種種矛盾和重重障礙。
無論什麼性質、定位的媒介都齊步走向市場,激化了市場競爭,造成傳媒的同質化,甚至降低了傳媒品格;在機關式管理和市場要求的雙重擠壓下,新聞專業主義理念日漸衰退;機關單位的屬性讓傳媒缺乏自主配置資源的權利,無法開展兼並、重組、吸納資金等多種企業運作行為,實力拓展受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