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自覺接受媒體監督(1 / 3)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從“愛恨交加”到理解善待

◇少批評媒體,多檢討自己

◇建設更好的輿論監督環境一、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人類社會的演進史表明,權力無論是作為政治上的強製力量,還是作為職權上的支配力量,都是一柄“雙刃劍”:如果運用得當,它可以為人類社會進步帶來巨大利益;如果運用不當、對權力的製約和監督缺失,則會給社會民眾造成深重災難。從積極角度看,權力的公共性、等級性、整合性、工具性、有限性等,確保了權力能夠維護公共秩序,實現社會民眾的公共利益。從消極角度看,權力的擴張性、幹預性、支配性、誘惑性、腐蝕性等,又使不受製約和監督的權力極易蛻變為少數專斷者謀取私利、損害公益的工具。

陽光具有除菌、消毒的功能,它能增強人體免疫力,讓萬物充滿勃勃生機,是最好的防腐劑。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意味著權力公開、透明、公正、合理地行使,防止權力行使者滋長貪欲、越軌行權、腐敗變質。

建立一個信息公開、政務透明的“陽光政府”是新時期我國政治體製改革的大勢所趨、目標所向。現在,許多領導幹部感覺工作壓力加大,官不好當了,因為有無數雙眼在盯著。很多領導幹部改變了行為方式,更加自律,不敢隨便越權,成了公眾麵前的“玻璃人”。監督和被監督的關係,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明顯。輿論在形成後馬上會形成巨大的作用力施加於決策和決策者,特別在一些重大事件、與民休戚相關的決策上更是如此。我們不禁要說:陽光是最好的權力防腐劑。

今天,媒體監督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充分尊重媒體的監督權,善於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顯得更加重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民社會逐漸壯大,權力監督的形式和力量進一步多元化,新聞媒體首當其衝、責無旁貸。同時,在民主法製建設尚待完善之際,通過媒體加強權力監督,能給政府自身帶來長遠利益;在經濟體製轉軌日趨深化之際,通過媒體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能夠預防和曝光形形色色的腐敗現象,為政府提供預警和威懾。當然,媒體監督應該是反映黨和政府願望的監督,是代表人民利益的監督,是著眼改革、發展、穩定全局的監督;而不是反映記者個人感情的監督,不是代表某個團體利益的監督,不是熱衷炒作、一味揭露的破壞性監督,更不是獨立於黨領導之外的第四種力量。所以,媒體監督必須是建設性監督、科學監督、依法監督。建設性監督,就是把監督的立足點放在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化解矛盾上,出以公心、服務大局,遵守紀律;科學監督,就是尊重規律、事實準確、全麵客觀,不偏聽偏信,不被情緒左右;依法監督,就是內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

從一定意義上講,媒體監督是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經由媒體傳播而形成的客觀效果。“知情”是媒體監督的前提,“曝光”是媒體監督的關鍵,“監督”則是“曝光”之後因媒體的傳播和受眾的共鳴而形成的一種客觀效果。“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媒體監督的威力就在於通過媒體曝光將事件的真相及相關問題公之於眾,讓媒體的陽光驅散恣意的陰霾,讓滋生腐敗現象的黴菌難覓藏身之地。媒體監督的本質在於客觀和公正地報道事件真相、揭露有關問題,通過“曝光”的形式來滿足和維護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曝光”是媒體的重要職責,媒體的真正使命就在於充分滿足和維護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確保一切公權力在陽光下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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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公開申報製度

官員財產公開申報製度起源於230年前的瑞典,有“陽光法案”、“終端反腐”之稱。1883年,英國製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有關財產申報的法律,1978年,美國頒布了《政府行為道德法》,正式確立了官員財產申報製度。官員財產公開申報製度迄今已在世界上90多個國家和地區生根開花,在亞洲的新加坡、韓國和中國香港、澳門地區,該製度對反腐敗居功甚偉。

2009年2月28日,溫家寶總理在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時說:“許多網友在網上提出為什麼還不建立官員的財產申報製度,我認為這個建議是正確的,這應該是反對腐敗的一項重大舉措。”溫家寶指出,要實行政務公開,也要對官員的財產收入實行公開。當然,這件事情要做得真實而不走過場,就必須建立製度和製定法律,並且長期地保持下去,使它收到真正的效果。

新聞媒體既是黨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既是社會的眼睛和良心,也是社會的預警雷達。監督既是新聞媒體擁有的重要權利,同時也是新聞媒體必須履行的重要職責,隻有切實行使好監督職能,正確引導媒體導向,新聞媒體的“耳目喉舌”、“眼睛和良心”以及“預警雷達”的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現代社會是典型的媒體社會,媒體正在全方位地影響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麵,媒體監督應該成為國家政治生活的常態。在建設民主政治進程中,各級領導幹部要努力學會“在輿論監督中生存”,以適應政務公開、黨務公開的時代潮流。

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代表大會上所作的報告中指出,“完善製約和監督機製,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製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製。”“完善各類公開辦事製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製度。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胡錦濤在這段報告中談到五個問題,並且都與新聞媒體和新聞媒體監督有著直接的關係:一是完善製約和監督機製,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其中也包含完善新聞媒體對權力的製約和監督機製,以確保權力的正確行使,在陽光下運行。二是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製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製。這包含建立健全新聞媒體的監督權與決策權、執行權既相互製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製。三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這就要求權力部門尤其是各級政府要從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的高度出發,自覺接受監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從而增強自身的公信力。四是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製度。這也是真正意義上的媒體監督的題中之意和內容所在。五是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媒體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在這一點上胡錦濤在報告中強調了要發揮好媒體監督的重要作用,從而增強各種監督合力和實效。

當然,媒體要圍繞中心工作進行監督,在監督上做黨委政府的參謀與助手。當政府的重大決策和事關全局性的工作推出之前,首先由媒體充當偵察兵,調查情況,提出各種意見,為決策提供參考;一經“司令部”作出決策,媒體組織大規模報道,猶如“炮兵”萬炮齊發,為中心工作提供輿論支持;隨後各黨政部門推進落實,如同“步兵”衝鋒陷陣占領陣地。這時,媒體還要如“督戰隊”一般緊隨其後,進行檢查監督。

二、從“愛恨交加”到理解善待

以前,不少地方領導幹部在對待新聞媒體的態度可謂是“愛恨交加”。所謂“愛”,總喜歡利用新聞媒體為形象工程“鳴鑼開道”,為個人升遷“搖旗呐喊”,熱衷於“報紙上有名,電視上有影,廣播裏有聲,網絡上有字”;所謂“恨”,一旦發生重大問題或突發事件等在媒體上被曝光、被炒作,不是下達“封口令”,就是擺起“鴻門宴”,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殊不知,在經濟全球化、信息網絡化的今天,一味采取“堵、壓、逃”甚至恐嚇,往往適得其反,越抹越黑。

麵對如潮般的信息流,麵對日益專業化的新聞傳播隊伍,領導幹部必須不斷了解媒體知識,提高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和技巧。而提高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和技巧的首要一點,就是要理解媒體、善待記者。隻有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對媒體講誠信,不欺騙媒體,才能不斷加強和改進宣傳工作,才能不斷增強社會輿論的引導能力,使宣傳工作更好地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更好地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責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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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虎”事件

2007年10月12日,陝西省林業廳公布了陝西農民周正龍用數碼相機和膠片相機拍攝的華南虎照片,照片攝於10月3日。據稱,這組照片是自1964年以來,陝西對野生華南虎生存的首次記錄,證明野生華南虎在中國境內沒有滅絕!正當人們在現實社會中對此發現興奮不已時,質疑這組照片造假的聲音卻在網上不斷升級:“照片明顯是用PS軟件做出來的”、“拍的是‘紙’老虎或‘假’老虎”。

隨後,華南虎專家、林業專家、中科院專家等權威機構和個人加入辯論。攝影網站“色影無忌”成為這場“打虎大戰”的主戰場,展開了一個多月的激烈爭論,虎照風波迅速演變成公眾事件。虎照“拍攝者”周正龍、中科院植物專家“打虎領袖”傅德誌、陝西省林業廳官員關克成為本事件三位焦點人物。隨後,美國《科學》雜誌以揶揄的“口氣”刊登虎照,美國《僑報》、新加坡《聯合早報》也參加評論,更將這一事件推上了國際舞台。11月15日,四川一位網友稱虎照原型係掛在他家中的一張年畫,三天後年畫生產商展示了其2002年製作的存檔底版圖。

對於網民來說,野生華南虎生存狀態這一原本的事件核心成了無足輕重的問題,他們更關注事件中的政府誠信與官員操守。湖南網友王剛橋說:“如果政府缺乏誠信,就算鎮坪真有華南虎,我們又如何能夠期待這樣的地方政府能夠履行好保護之責?”《人民日報》2007年11月21日發表“人民時評”《“華南虎事件”讓誰蒙羞》,直言不諱地批評地方官員的“誠信缺失”和“急功近利”。

第一,要理解新聞及其功能。善待媒體的前提是正確地理解新聞的功能,遵循新聞工作的規律。特別是,理解新聞和宣傳的聯係與區別。過去,新聞和宣傳是一回事,而現在,新聞所承擔的社會功能進一步多元化,除了作為影響輿論的主渠道,新聞也兼顧市場、產業。新聞傳播的方式方法也進一步多元化。具體說來,新聞和宣傳既有“聯係”又有“區別”。新聞與宣傳的聯係在於:兩者都屬於傳播範圍;宣傳借助新聞;新聞脫胎於宣傳。做得好的宣傳,完全可以隱蔽在新聞裏。以新聞麵目出現的宣傳,可能是最有效的宣傳。新聞和宣傳的區別在於:宣傳重符號,新聞重信息;宣傳重重複,新聞重新意;宣傳重觀點,新聞重事實;宣傳重時宜,新聞重時效;宣傳重操縱,新聞重溝通;宣傳有重點,新聞講平衡。因此,管理宣傳和管理新聞是兩碼事。管宣傳,必然要管新聞。但是如果我們仍然用過去管宣傳的方法來管現在的新聞,那麼肯定是刻舟求劍,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因此,各級領導幹部應該深刻理解新聞所擔負的新的功能,理解新聞和宣傳的差別,認識當代新聞媒體的特點,在新聞工作中認真遵循新聞規律。

第二,熱情接待、積極配合。記者的采訪無論是表揚,還是批評,都應熱情接待、積極配合。對於前者,很多領導幹部往往做得很好,而對於後者,一些領導幹部有極強的抵觸情緒。其實,熱情接待和積極配合在任何時候都是十分必要的,因為熱情可以拉近距離,加深感情;配合可以促進合作,消除成見。遇到媒體的監督就采取漠視甚至對抗的態度,其結果,要麼“被人牽著鼻子走”,要麼“被動挨打”,導致雙方關係越搞越僵,這對組織和領導的形象無疑都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