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孩子的保護人
父母的新角色
肖先生最近發現上初二的兒子有點反常,不願和大人說話了,一回家不是悶頭吃飯,就是回自己的房裏,關上門做作業。而在以前父子倆關係不錯,偶爾還互相開開玩笑。經別人提醒,這是孩子進入青春期後常出現的現象,肖先生才恍然大悟。
這裏有一個青春期孩子父母的導遊、警察論。
導遊的職責在於把遊客帶入美景,讓他們領略高山大川的雄奇,小橋流水的悠揚;警察的職責是管教懲罰人們的過錯,讓他們想到的隻有森嚴的監獄,沉重的鐐銬!導遊重“導”,警察重“堵”,孩子不喜歡導遊的很少,喜歡警察的卻實在不多!
我們常常會為自己付出了那麼多孩子卻不領情而鬱鬱寡歡,也常常會為自己雖苦口婆心、磨破了嘴皮孩子依然我行我素而憤憤不平。可是,我們可曾深思過孩子為什麼不領父母的情?為什麼會置父母的苦口婆心於不顧依然我行我素?為什麼孩子漸長漸大卻與我們漸行漸遠?我想那是因為我們在親子關係中常常不自覺地扮演著一個不討人喜歡的角色!我們充當的是家庭的“警察”!孩子們更多感受到的是我們父母的管製與約束,是這也不行那也不許的禁令!而我們常常忽略了孩子更需要我們成為他們生活中的“導遊”,成為他們的良師益友!
也許孩子學習興趣不是很高,也許孩子學習成績不是很好,也許孩子競爭意識不是很強。
也許孩子很任性,也許孩子喜歡和老師唱對台戲,也許孩子迷戀電視、遊戲機……
也許……
怎麼辦?
發布“禁令”?然而這樣的簡單教育方式通常不太奏效,若家長隻是一禁了事,並不向孩子解釋具體的理由,那麼結果往往會適得其反,反而會誘發孩子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故意違一次禁試試。
“體罰”?更不行!“打”並不是靈丹妙藥,“打”的結果通常有兩種:一種是家長打得越凶,孩子的逆反情緒越強,甚至對父母充滿敵意;另一種是孩子表麵順從了家長,但內心並沒有心悅誠服,這種情況如果長期發展下去,那就會使孩子滋生出兩麵派、虛偽的不良品性。
我們的原則應該是“導”而不是“堵”:
是尊重而不遷就,寬鬆而不放任,做到關愛有度,保護有節,放手放膽的同時,輔以必要的啟發、指導、管束、製約,促其獨立,助其成長。
是既要認真傾聽孩子的意見,給孩子充分發表意見的機會,也要給孩子一定的自主權,既有助於消除逆反心理,又有利於培養孩子的自立能力。
是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孩子,站在成人的角度引導孩子、指導孩子,幫助孩子完成學習、生理、心理過渡期,為孩子創設一個自由、理解、溫暖、寬容、平等、安定的家庭環境。
健康小檔案
在孩子的眼裏,我們是父母而不是家長。父母的最大任務是培養孩子而不是管束孩子!引導和激勵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大拇指絕對比一巴掌效果要好!
不要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孩子
托德是一個好奇心很強、性格倔強的孩子,家裏有3個弟弟。在學校裏他經常惹麻煩,在家裏則被嬌慣,生活上不知道自律。然而都是專業人士的父母對他的期望卻很高。他在四年級時被認為有注意力缺乏性多動症。然而在父母的幫助下,他仍然能取得好成績並且上了光榮榜。因為身體健壯,托德在體育方麵的表現也很好,在一些擅長的項目上還接受額外的訓練。在父母的堅持下,托德還要學習長號。六年級的時候,他的父母不顧老師的建議,盡力讓托德考進了優等生班。
托德比他的同學發育得早。而當其他同學也開始發育時,他就不再是班裏最高大的了,由於身材高大而在體育上所占的優勢也隨之消失。隨著功課逐漸變難,他已經不能在優等生班裏保持好成績,在父母的輔導下,他勉強堅持著,然而在第一個學期末,他就不得不退出了優等生班。他也不再打曲棍球或籃球,而且拒絕繼續學習長號。
15歲時,托德感到非常失敗。他在學習、體育或者過去參加的課外活動中,沒有任何出色的表現,而父母則掩飾不住他們對托德一無所成的失望,他們繼續對托德進行學習和體育上的輔導幫助,而這種努力在托德看來隻是為了要他取得成功。他感到很困惑,不知道自己對什麼才真正感興趣,過去的各種學習隻是為了取悅他的父母。父母和老師都讓他很氣憤,他曾經想繼續做一些從前感興趣的事,而現在由於父母的介入也拒絕再做了。
作為家長,要為孩子的一生負責,對家庭應有高度的責任感,使孩子能在民主和睦的氣氛中成長,家長要把孩子視為家庭中的主要成員,在人格上要平等相待,不要把成人意見強加於孩子身上,對孩子正當的行為及時給予肯定和鼓勵,有不良的行為要講明道理予以製止,而不能簡單粗暴。這樣孩子將家長視為大朋友,從而使家長進行家庭教育時更能奏效。
中國傳統的家庭教育觀念,尊重是單向的,即孩子尊重家長,不存在家長尊重孩子。目前中國的家庭教育,家長不尊重孩子的現象比比皆是。很多家長總是喜歡居高臨下地對待孩子,不惜以損害孩子的自尊來維護家長的尊嚴和權威,總是過低地估計孩子的能力,無端地包辦和幹涉,不允許孩子犯錯誤。比如:一是自己說了算,以自己的意誌代替孩子的意誌,無視孩子的權利和自由,無視孩子的主觀能動性;二是不信任孩子,家長隨意翻孩子的書包、日記、抽屜,懷疑孩子的異性同學來電話、來訪,甚至監視跟蹤;三是動不動就訓斥、諷刺、挖苦孩子;四是不由分辯地打罵孩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