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論》一文體現了曾鞏一貫持之的“法後王”政治思想。曾鞏始終認為,先王之道和三代之政是不可企及的典範,但先王之意卻遺留在後世的典章製度中。因此,他提倡“法後王”,“明聖人之心於百世之上,明聖人之心於百世之下”。如《唐令目錄序》雲:“《唐令》三十篇,以常員定職官之任,以府衛設師徒之備,以口分永業為授田之法,以租庸調為斂財役民之製,雖未及三代之政,然亦庶幾乎先王之意矣。”在《上歐蔡書》中,他自稱對於貞觀之治,“未嚐不反複欣慕”,乃至於“自恨不幸不生於其時,親見其事,歌頌推說,以飽足其心”。而王安石在熙寧元年(1068)屢次向神宗陳述堯舜之道、先王之治,則體現了一種“法先王”的政治思想。他認為,“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因此力勸神宗效法。必須指出,這種“法先王”政治主張的提出,在當時有著鮮明的政治動機。誠如邵伯溫所雲:“神宗序溫公《資治通鑒》曰:‘若唐之太宗,孔子所謂禹吾無間然者。’神宗可謂無愧於太宗矣。至召見王荊公,首建每事當法堯、舜之論,神宗信之。荊公與其黨始務為高大之說,至厭薄祖宗以為不足法,況唐之太宗乎?”王夫之則論道:“王安石之入對,首以大言鎮神宗。……故學者之言學,治者之言治,奉堯、舜以為鎮壓人心之標的;我察其情,與緇黃之流推高其祖以樹宗風者無以異。”這二則足以說明,王安石力貶唐太宗、主張效法三代之治的政治動機,在於為即將進行的變革運動,樹立一遠大的理想;同時,為變革中必將牽扯到的對現存祖宗法製的更張,進行政治輿論的先導:唐太宗之治尚有缺陷,不足為法,然則祖宗舊法也應該斟酌損益。錢大昕犀利地指出:“王安石以本朝製度為流俗,謂祖宗之法不足守,口談堯舜,躬行商鞅,此宋之所以亡也。
後儒好為大言,不揆時勢,輒謂井田封建可行於後代,徒為世主輕儒者藉口,是不如法後王之說為無弊矣。”其實,王安石在此雖然有著極其自信的一麵,但卻絕非僅僅是“好為大言”,其最終目的在於托古改製。《四庫全書總目》卷十九《周禮新義》提要謂:“然周禮之不可行於後世,微特人人知之,安石亦未嚐不知也。安石之意,本以宋當積弱之後,而欲濟之以富強;又懼富強之說必為儒者所排擊,於是附會經義以嵌儒者之口,實非真信《周禮》為可行。”在王安石看來,先王之法“可施於後世,其文有見於載籍,莫具乎《周官》之書”,因此,所謂的“先王之法”,在此的確有“鎮壓人心”、“嵌儒者之口”的意圖。
如果說《唐論》一文仍是婉言勸諫,那麼,曾鞏稍後所作的《講官議》一文,則筆調銳利,充滿諷刺之意,矛頭的指向也更為明確。此文表明了王、曾對於儒家師道的不同理解。《續資治通鑒》卷六十六載:庚申,呂公著、王安石等言:“故事,侍講者皆賜坐,自乾興以來,講者始立,而侍者皆坐聽。臣等竊謂侍者可使立,而講者當賜坐。”禮官韓維、刁約、胡宗愈言:“宜如天僖舊製,以彰陛下稽古重道之意。”劉攽曰:“侍臣講論於前,不可安坐。避席言語,乃古今常禮。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樂道也;若不命而請則異矣。”龔鼎臣、蘇頌、周孟陽、王汾、韓忠彥皆同攽議,曰:“乾興以來,侍臣立講,曆仁宗、英宗兩朝,行之且五十年,豈可輕易變更”,帝問曾公亮,公亮曰:“臣侍仁宗書筵亦立。”……遂已。
講官坐講,乾興以前本就有之,純屬禮節性的問題,並未涉及政體製度之根本。饒是如此,王安石等乍一提出,立遭眾人反對,“行之且五十年,豈可輕易變更”,這正表現出熙寧初年北宋官僚群體因循守舊心態的根深蒂固。此時的曾鞏,不僅又站在了王安石的對立麵,更把坐講這一禮節性問題提至君臣倫理的高度加以反對。曾鞏以為,王安石請坐講是“以師自任”,並斥之雲“世之挾書而講者,終日言而非有問之者也,乃不自知其強聒,而欲以師自任,何其妄也”!然後文章又自“講官”之職講起,強調為臣的本分不應僭越,“世之挾書而講於禁中者,官以侍為名,則其任故可知也”。結尾點明寫作意圖:“顧仆仆然以坐自請者,則世之為此者非妄歟?故為此議以解其惑。”文章的立場觀點,與次年呂晦彈劾王安石十大罪狀中的第三條如出一轍,其文曰:“安石居是職,遂請坐而講說,將屈萬乘之重,自取師氏之尊,真不識上下之儀、君臣之分,況明道德以輔益聰明者乎?但要君取名而已。”曾鞏與呂晦一致認為,王安石請坐講是不明君臣之分的狂妄之舉,所以極力斥責。但王安石對於儒家師道,自有其獨到的理解:“天之有斯道,固將公之,而我先得之。得之而不推餘於人,使同我所有,非天意,且有所不忍也。”“君不得師,則不知所以為君;臣不得師,則不知所以為臣。為之師,所以並持之也。”“先王所謂道德者,性命之理而已。……而常患乎難知,故為之官師,為之學。……若夫道隆而德駿者又不止此,雖天子北麵而問焉,而與之迭為賓主,此舜所謂承之者也。”由上可知,王安石認定,宇宙天地間有一最高本體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