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被領養的女孩(2 / 2)

“法律公正過嗎?從古至今,所有規、所有法,製定時都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貪汙百億千億,隻不過換個地方休息;挖顆草掏個鳥,卻要判十年監獄。現在是權錢至上的社會,即便在這裏。”

李玉指了指看守所的問詢椅。

“有錢人可以吸煙,有權人可以隨時跟家人視頻。別說沒有!因為我現在就在這裏。”

“這也許是個例。”

“個例?法律不應該人人平等嗎?執法者不應該公平公正嗎?難道法律隻是針對萬民的法律,而麵對特權時又變成了個例?”

“……”

“請問李警官,這就是你所謂的法律公正,執法正義?”

“所以,你覺得法律對林芳芳不公?”

李玉猛然一頓,淡然笑道:“李警官,你想我怎樣回答?”

刀哥本想趁李玉心情激動、防備鬆懈的時候,試試她還能知道些什麼。沒想到,李玉不僅機警,反應還非常迅速。

李玉盯著刀哥,刀哥也盯著李玉。

忽然,刀哥低喃了一句:“林二妮自殺了。”

這句話,仿佛說給自己聽,又仿佛說給李玉聽。

至於為什麼要說這句,刀哥心裏其實也不知道。她隻想賭一把。看到李玉把兩根手指,死死摳在一起的時候,刀哥知道,自己賭對了。

李玉不再說話,盯著台上的月餅看了很久,然後起身、離開。

隻不過,她沒有帶走那隻月餅……

“王林,我們要好好查一下李玉。”剛出看守所,刀哥就迫不及待的給王林打了電話。

“查什麼?”王林沉聲問道。

“她與林二妮的關係。”

“不用查了,李玉是林二妮的養女。醫院的費用就是李玉繳的,那個微信是李玉的。”

十年前,林芳芳失蹤後,林二妮跑遍了所有派出所、公安局、縣政府、市政府。

他們除了給過她一張,失蹤人口案件受理回執單之外,就再也沒有任何音訊。哪怕是一通問詢電話、一條慰問短信都沒有。

林二妮不敢換手機,她固執的以為換了手機,就再也接不到女兒打來的電話。

她加入過無數尋人組織,上過當、受過騙。哪怕一張模糊的照片,也會奔行千裏前去查看。

後來,有人在孤兒院找到了丟失的孩子。林二妮聽說後,也走火入魔般開始跑進各地的孤兒院。

雖然院方一再強調,林芳芳失蹤時已年滿21歲,不在孤兒院收容之列。但她一有時間,仍會以做義工的形式,到各地孤兒院進行走訪查看。

就這樣,在林芳芳失蹤後的第四年,林二妮在沙市孤兒院見到了李玉。

那時李玉的眉眼,像極了林芳芳小時候。林二妮當然知道她不是林芳芳,但仍舊義無反顧的收養了李玉。

李玉是個苦命的孩子。她從出生輾轉過無數城市,經曆過無數人販子之手,最後才住進了沙市孤兒院。

李玉又是幸運的孩子。林二妮將對林芳芳的愛全部傾注給了李玉,供她吃穿用度,供她上學讀書。

“所以,李玉為了報恩,才毒死了王占軍?”王林試探著問道。

刀哥沒有回答,拾起桌上的鉛筆,對著關係網上的照片猛然一甩。

不偏不倚,正中一人眉心。

“這才是我們下一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