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去爬山,專注地體驗目標和成功的關聯。普遍的說法與通俗的理論告訴我們,幸福是達成目標後的一種獎勵。在回家的路上後,這種說法已經受到質疑:雖然在達成目標之後會有一定的滿意度,達不成時容易沮喪,但這些感覺其實都是很短暫的。
達到目標時就能使自己幸福,無論我們怎麼做,不達目標時就無法真正地幸福?隻看結果,不管過程,隻顧終點,不顧旅程,我們的方向看來錯了。很幸運的是,我們還有第三個選擇。良好的選擇,帶來的就是更高的幸福感。
女兒是爬山成員中最年輕的,和那些老驢友相比,她爬得最辛苦。由於隻把注意力放在目標和進度上,而導致被進程中的困難影響著,無法享受攀登的樂趣,最終導致她失去了攀登的願望和毅力。老驢友當然也想著目標,但爬到山頂並不是第一要務。他們一旦確定自己的方向正確之後,就輕鬆愉快地享受著他們的路途,而不會被前頭的山路所困擾。
如果我們隻是盲目地踏上了任何路程,那過程本身肯定不會有什麼樂趣。如果我們不知道方向,甚至連自己要去哪裏也不知道的話,那人生中每一個分岔路,就會變得令人困惑,好似向左向右都不錯似的,原因是我們不知道方向,也不知道每條路的終點。不能享受旅途本身,就會被猶豫和迷惑所吞噬。
在情感生活上,情感關係的目標是讓人快樂嗎?與其追問自己這段感情能給我帶來多少快樂,還不如問問自己:這段感情是否讓我更了解自己是誰?我是在追求從容、淡定、自我和諧的目標呢,還是追求必須、應該做的目標?
美國心理學家希爾頓研究說,如果我們把目標放在自我和諧上的話,我們可以更多地感受到快樂和幸福。
自我和諧的目標,乃是發自於內心最堅定的需求,或是最感興趣的事情。這些目標既可以“整合自我”,也可以發揮自主選擇,是產生於讓自己綻放的心態,而不是為了證明給誰看,更不是通過犧牲自己來換得對方的愛。
成長課上,我們做牽牛遊戲證明了以上的觀點,學員背著象征意義的老公不放手,她說愛老公,願意為他做任何事情,想通過付出來喚出老公愛的意識,當她背得大汗淋漓時,開始抱怨說:你怎麼不理解我的心意呢?你就是一個木頭!一方盡一切的努力,像奴隸一樣辛苦地想讓親密關係或家庭維持下去,弄得自己身心俱疲;但另外一方卻袖手旁觀,耽溺於自私的享受中。幸福的目標已不複存在,情感關係的味道已經變了。其實,犧牲者也同樣有責任,你扮演犧牲者,就會吸引人來扮演放縱者。通過犧牲自己來拯救自己的幸福,得到的又是什麼呢?
一個增強幸福感的方法,就是對自己的犧牲有所覺察,就是增加想要做的事,和減少必須做的事。想做的事,是來自於自我和諧的目標,不是應該去完成的目標。對我個人來說,我想要教書,但從事了教學工作之後,我就必須得花很多時間改作業。我的挑戰,不是完全刪除必須要做的,而是盡可能地減少它們,然後以想要做的代之。必須做和想要做的比例,決定了我的幸福感。它們甚至可以決定我早上起床,和夜間入睡前的態度,我是抱著希望起床,還是想今天得做什麼?是感到充實和有成就感地入睡,還是感到“哦,今天終於結束了。”
當我們為自己設定的目標不清楚時,很容易就會被外界所影響,那樣很難達到自我和諧的目標。被動地讓外來因素來影響,或是主動地去創造我們的生活,這是我們可以自主決定的選擇。
11.伴侶是你自己選擇的
麗華在一家外資公司工作,她愛上了大她3歲的同事江平,因為江平符合她理想中的男人形象。在麗華3歲時,她爸爸跟另外一個女人離家出走,直到她16歲時才回家重新與媽媽複合。因此,麗華恨爸爸,她發誓一定要找一個和爸爸完全不同的人,“不能再重複我童年的災難”。江平正是這樣一個人。麗華的爸爸風流倜儻、能言善辯,而江平則穩重誠實,不善言辭,但聰明能幹。江平在農村長大,雖然過去的日子艱苦,但一家人相處得其樂融融,關係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