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五章(1 / 2)

這章文句我完全從王本,因為王本雖與帛書本有些差異,但經義無別,還使帛書本的不明確之處顯得明確了起來。例如頭句,帛書本作“人之饑也,以其取食稅之多,是以饑”。“取食稅”的必是統治者,將“取”字改為“上”就不但沒有改變文義,還使之更加明白,同時又與下句“以其上”的說法相一致了。至於改“人”為“民”,當然也改得很好,因為當時與“上”相對而言時,多說“民”,“人”則或用於泛指,或是相對於“己”而言,指“他人”,《老子》中也是如此,如“人之生也柔弱”,“既以為人己愈有”(八十一章)等。

一、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這“食稅”應是特指“糧稅”,即“食”是“糧食”義(《詩·衛風·氓》:“自我徂爾,三歲食貧。”其中“食”就指“糧食”),作“稅”的定語。因為這一句是解釋人民饑餓的原因,不是泛論人民窮困的緣由。馮友蘭把這個“食稅”和“食田”相對待,據此認定:“《老子》這裏用‘食稅’說‘在上者’的剝削,可見它指的是地主階級。”這應該說是有意的誤解——為他的老子是站在沒落的奴隸主階級立場上攻擊當時新生政權的觀點找根據。陳、任、沈三位先生分別把“食稅之多”譯作“吞吃稅賦太多”、“吞食的租稅太多”、“征稅太重”,則過於寬泛。就譯為“征的糧稅太多”,不很好嗎?這章頭三句都是講民的狀況,先說“饑”,次說“難治”,最後說“輕死”,是按由輕到重的次序;講原因時,就也先隻說統治者征的糧稅過多這個單一的原因,不是很有邏輯性嗎?

二、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把“民之難治”的原因歸結為“上之有為”,有人從一般哲學觀點解釋說:“原因就在於有為必然產生與自身作對的力量,例如‘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這倒沒有說錯,但老子其實並無這種“異化理論”,按他的思想體係,把這句話展開來,也不過是說,萬物,或者說人民,本性上是要求“我自然”的,而“上之有為”正在於要去幹預、約束人民的“我自然”,以致人民起而反抗之,使得他感到“民難治”了。這與六十五章說“民之難治也,以其知也”,是一個意思:這個“知也”實是說他想出的對人民施治的花樣多,頒發的“忌諱”多,從而也就是對人民的管束多,即“有為”。這樣解釋才合乎《老子》的實際。至於陳先生對這裏的“有為”作注說:“有為:政令煩苛;強作妄為”,當然也不錯,但又嫌注得太具體,失去了應有的“高度”。於此可見注釋和翻譯《老子》之難。

三、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說“民之輕死”的原因是“其上求生之厚”,這該怎樣理解?這一句,陳先生譯得精練:“人民之所以輕死,就是由於統治者奉養奢厚,因此輕於犯死。”統治者奉養奢厚,按說老百姓隻會生羨慕、嫉妒之心,或產生“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之類的憤懣,怎麼就會“輕死”(“輕死”即我們今天說的“輕生”,指把“死”看得很輕,不留戀生,甘願早點死去)了?這中間一定省去了一些推論環節,說詳細點,大概是:統治者要生活得更好(即“求生之厚”),就要加重對人民的盤剝,於是逼得人民無以為生,生不如死,因此輕死了。這倒是說通了,但這一句若是這個意思,三句話就像是孤立地說出有關“民”和“其上”的三個因果關係,顯不出三者之間有什麼內在聯係,從它們引出末句表達的結論來,也就很勉強了。因此我不滿足於這個說明,認定這一句所說的“民之輕死”,必不是在一般意義上說的,而是特指“冒死起來造統治者的反”,這樣,三句之間就構成了遞進關係:“饑”還僅僅是說人民生活得不好,並無行動,統治者簡直可以不予理睬;“難治”意味著人民開始敢違“忌諱”,行為不受管束,使統治者為難了,接在“民之饑”句後說,更是不言而喻地交代了目的是為了解決“饑”也即生存的問題;最後說“輕死”,則表示人民覺得,在維持現有統治的條件下,小打小鬧地讓統治者為難一下,並不解決問題,幹脆鋌而走險,冒死起來造反了。這對民來說是極端行為,對統治者則是最大的威脅,“大畏”,所以放在最後說。這根本原因是統治者隻顧自己享樂,不顧人民死活,所以將原因歸結為“以其上求生之厚”。這樣解釋“輕死”和這一句,就把這頭三句作為一個整體理解透了。從忍饑挨餓走向局部鬧動亂,最後起來徹底造反,這正是曆史上人民運動的“三部曲”,老子在他那時代就總結出來了,或者說預見到了這個規律性事實,是他作為思想家的偉大所在。任先生將“民之輕死”譯為“人民所以用生命去冒險”,是我見到的這一句的最好的譯文,後麵還加“造反”二字,就更明白準確了。這說明任先生理解這一句的思路,同我以上說的基本一致。我不知道為什麼,沈先生卻把這一句輕描淡寫地翻譯為“導致民眾看輕死亡”——這隻會讓讀者想到人民紛紛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