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帛書本與王本幾無差別,唯首句王本“畏畏”作“畏威”,注家們又不認為是“威”假作“畏”,反而認帛書的“畏”是“威”的借字,以致造成理解上的大失誤。我從帛書,認為按“畏畏”解才能讓這句的意思貫通全文。
一、民之不畏畏,則大畏將至矣。這一句陳先生從王本,後一“畏”字作“威”,翻譯為:“人民不畏懼統治者的威壓,則更大的禍亂就要發生了。”對這譯文,沈先生批評說:“細究起來,這樣解,隱含著一個命題,在君主統治得法的情況下,民眾應該是‘畏懼統治者的威壓’的;或者把‘威壓’換為‘權威’,在正常狀態下,人民應該對統治者的權威有所畏懼。這顯然與《老子》的一貫思想是相悖的。《老子》理想的政治是‘太上,下,知、有之’,‘成功遂事,而百姓皆謂我自然’;使民‘畏之’是‘其次’又‘其次’的政治。”我以為這批評得很中肯,已足以說明,即使從王本作“畏威”,也應該把“威”看作“畏”的借字。我還補充一條理由:後麵說“則大畏將至矣”(王本這句中的“畏”也作“威”),其主語“畏”(威)和前句中作賓語的“畏(威)”,應該是同質(義)的,這樣才可以作量的比較,在前麵加“大”字,陳先生怎麼可以說“‘畏威’的‘威’作威壓講。‘大威’的‘威’指可怕的事,作禍亂講”呢?要是把“大威”解作“大的威壓”,則意味著老子是在教統治者加大鎮壓力度,那就更與《老子》的一貫思想相悖了。因此必須認定“民之不畏畏”才是《老子》原文。很可惜,看到了帛書以後,任先生也還仍然從王本,並且把這兩句翻譯為:“人民不怕〔統治者的〕威力的時候,那麼可怕的事就要發生了。”
“畏”的本意是“恐懼”,作名詞則是指“令人畏懼的東西”。“死”自然是人人都怕的,因此“畏”也直接用來指“死亡”。《禮記·檀弓上》:“死而不吊者三:畏、厭、溺。”其中“畏”就是指因畏懼而自殺的死。稍後的著作《呂氏春秋·勸學》:“曾點使曾參,過期而不至,人皆見曾點曰:‘無乃畏邪?’”其中“畏”更是一般地指死了。從下文“夫唯弗厭,是以不厭”可知,這裏說的“大畏”是對統治者而言的,字麵義是指“大可畏懼的東西”,實際上指的就是“遭到人民的厭棄”,即是說人民要起來造反推翻他的統治了。這對統治者真是“大畏”。由此可知,“民之不畏畏”,說白了,就是人民到了不畏懼死亡的程度。王本“民”字後無“之”字,帛書甲本前三字殘缺,乙本則有個“之”字,這個“之”可以理解為“到……去”義,表示“不畏”到了什麼程度,相當於“至於”;也可認為是“如果”義,標明這一句是說的條件。我從乙本,所以認為這頭兩句應該這樣翻譯:把人民逼到不怕死的地步時,你統治者也就將大禍臨頭了。因此,下文就告誡統治者,不可對人民剝削欺壓太甚,以至把他們逼上隻好鋌而走險的絕路。按陳、任二先生這兩句的譯文,下接的話就不一定要是這種意思,也可以是教統治者要進一步加大“威”的威懾力。
二、毋狹其所居,毋厭其所生。夫唯弗厭,是以不厭。兩個“毋”字,王本作“無”,“毋”、“無”可以相通,但作“毋”義勝,因為“毋”相當於“不要”,帶行為指令義,更宜用來作教誨。“狹”,各種版本不同,有“狎”、“閘”、“挾”等,但當然都是“狹”義,這裏作動詞,“使……狹小”的意思。前兩個“厭”應讀yā,通“壓”,後一“厭”讀yàn,即是“厭棄”的“厭”。這一段,任先生的譯文是:“不要逼迫得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了人民謀生的道路。隻有〔對人民〕不壓迫,〔人民〕才會不感到壓迫。”末句顯然是誤譯,因為這一句該是說“人民才不會厭棄你[統治者]”,這樣才與上文“則大畏將至矣”相呼應——整個這一段就是告訴統治者要怎樣預防“大畏至”。又,陳先生把“所居”譯作“居處”,“所生”譯作“人民的生活”,似乎不很準確,改譯為“人民賴以安居的環境”和“人民賴以生存的條件”,似乎要好一些,因為這樣更能體現“不要逼人民太甚”的意思。為了和上麵的“之”字(取“至於”義)相呼應,譯“狹”、“厭”時,是否最好加上“越來越”這類的修飾語?這樣也更符合實際,因為要統治者完全不剝削、不壓迫人民是不可能的,當時的人民也不會有這種“不合理”的要求,隻會希望統治者不越來越加重剝削和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