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隻說小事(1 / 2)

2008年的大事太多,我這裏隻說小事。

“小事”之“小”,總是相對於“大事”之“大”而言的;我們習慣了認為“個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國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思維習慣,所以常常把“小事”與“個人的事”聯係在一起。比如,這一年的元月我就開始寫我的《三十年間有與無》,這當然是很小的事,之所以到現在還沒有刊登完,就是因為這一年的“大事”太多:自然災害、人為破壞、兩會召開、十七大、奧運會,每遇大事,小曹都不得不滿懷歉疚地說:

對不起,一切都得讓路,你的連載不得不暫停……我自然是個通曉事理的人,不但欣然應允,而且也不得不滿懷歉疚地說:知道,我懂,讓你受累了……既然是小事,就要把它當成很小的事來看。在今年2月上半期的《社會科學論壇》上有張寶明的一篇文章:《“思想”能決定“尊嚴”

嗎?》,說潘光旦先生曾用四個英語中的“S”來總結自己的後半生,這就是surrender(投降)、submit(順從)、survive(幸存)、succumb(死掉)。這四個“S”讓我沉思良久,久久不能釋懷,盡管它真是一件僅屬於潘光旦個人的小事。後來,我讀《布羅茨基談話錄》,知道他早年《布羅茨基談話錄》,東方出版社2008年版。

因“不勞而獲罪”被判刑、流放,1972年被驅逐出境,1987年獲諾貝爾文學獎,今天的聖彼得堡,在他的故居前有巨大的大理石紀念牌。他也說,回想起來,當初在蘇聯流放時,竟是他生命中最好的時期之一;而到了美國後,生命中的一切對他來說“不是為了生活,而是為了過完餘生”,因為“我們這些年紀上的人,自主或不自主地就已經是定型的生物了。基礎、起跑——都發生在祖國。我們在俄國的存在是原因。今天所獲得的是結果。”我同意他們的話,不管是四個“S”也好,還是“過完餘生”也好,個人的事不過如此。

也還有些並不完全屬於個人的事,但也一定會被劃歸“小事”之列,比如《“華南虎”為什麼跑不過“範跑跑”》(6月24日《新華每日電訊》的一則標題),比如《攝像頭時代,我們如何生存》(6月25日《東方早報》的一則標題)的問題,還有貴州一位名叫楊賢祥的農村代課教師,辦學二十二年,年薪三百六十五斤包穀(7月31日《新華每日電訊》)等等。進入今年“流行語榜單”的還有“飛機集體返航”、“京劇進校園”、“限塑令”、“周老虎”、“許霆案”、“中華文化標誌城”等等,與今年的諸多大事比較起來,自然也是小事,恐怕能記得的人已經不多了。至於挪用公款四億六千萬元的雙錢股份董事長範憲,受賄一千多萬、挪用一千多萬的吉糧集團董事長兼黨委書記劉憲魯被人遺忘更在情理之中,因為這樣的事畢竟太多了。

但我特別關注的是兩件“國家小事”:一是原美國援軍第十四航空隊(飛虎隊)成員唐納德·克爾的座機在被日軍擊落後,他在身負重傷的情況下被一位年僅十四歲的中國少年李石救起,藏在深山密林中,躲過了日軍的搜索。克爾1977年逝世,2005年,克爾的兒子戴維找到了李石老人,還有另一名當年參與營救的鄧斌;兩個月後,戴維再次帶著他的妻子、女兒前來拜訪這兩位老人,當麵向兩位老人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謝,說克爾最後的遺言就是“我們愛和平”。但此時的李石已經失憶,對當年的事全然不記得了;鄧斌也已八十七歲,垂垂老矣,並不知道這句話意味著什麼。當我在電視上看到這一幕時,禁不住熱淚盈眶,忽然間對“感恩”和“失憶”這兩個似乎全然無關的詞語有了全新的理解。因為在大講“感恩”的日子裏,我真的想到了生理功能上的“失憶”或廣義的“失憶”:在以後的歲月裏,不知還會有多少人在失憶後,才會被人想到感恩;而這些事與人,是今天的我們所不可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