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四川省辦驛運中民間力量的參與(3)(2 / 3)

此外,新渝支線總段還聘請了金堂縣趙鎮船業公會主席巫克智、趙鎮船業公會沱幫代表嚴金山為該總段顧問,1941年5月趙鎮船業公會主席改選後,則聘請新任主席鄧津廷為顧問,巫克智為名譽顧問。

上述從民間有威望的、並且與運輸有密切關係的人士中聘請顧問,四川省驛運管理處之目的是利用民間人士協助驛運,因此其顧問可稱為運輸顧問。再如渠萬支線總段,由於其需要大量征集運夫,因此為征集運夫也聘請了顧問。因其主要為征集運夫服務,這種顧問就稱為征夫顧問。有如前述,據1942年1月17日渠萬支線總段的呈文中,要求延聘征夫顧問,“使其協助征夫工作,聯絡地方感情,則征夫前途必愈益順利,而運夫來源可不虞匱乏”。同年5月6日,四川省驛運管理處同意了渠萬支線總段的請求,延聘“地方聞人”李增祿為梁山分段征夫顧問。

延聘民間人士為顧問,有利於四川省辦驛運營運及征集驛運動力與工具,其驛運顧問在實際營運中,確也具有某些作用。在各驛運支線總段請求為在驛運工作中表現出色的人員予以獎勵的呈文中,其中就有為運輸顧問請求獎勵的呈文,以此可以說明驛運顧問在戰時驛運中確有實際意義。據新渝支線總段呈文所稱:“查本總段此次代運購運處新都軍米第二批七千五百雙市石,適值毗河水位枯落,由新赴趙,頗感不易,幸有新都二江沱沱幫代表嚴金山不辭勞苦,移住二江沱碼頭附近,協助本總段運輸人員調配船隻,並鼓吹各船戶盡力趕運軍米,遂將所有軍米提前運竣。”又據新渝支線總段呈文稱:“查本總段顧問巫克智,熱心驛運事務,為搶運新都軍米,多方協助,頗有成效。似此急公盡瘁,殊屬難能。懇請鈞處,予以令獎,以資慰勉而勵來茲。”聘請驛運顧問,利用民間人士參與驛運,其效果彰彰明矣。

$第三節 政府與民間的利益衝突及其原因探析

四川省舉辦戰時驛運,承擔大宗軍公物資運輸,在支援前線的抗戰和滿足後方民眾的生活需求方麵,應具有不可否認的戰時意義。然而,在實際營運中,確也損害了部分民間運輸組織與運輸從業人員的利益,政府與民間在此方麵的衝突迭起。

如前所述,早在奉建支線開辦初期,因運夫待遇太差等原因,就有運夫攜帶公物潛逃之情事發生,此即蘊涵政府與民間利益發生衝突的意味。對於攜帶公物潛逃,四川省驛運管理處請求四川省政府並函請湖北省政府飭令奉建巫三縣按照潛逃運夫所拐帶公物數量表,“追賠拐逃各物,以利驛運而重公物”。《驛運車馱管理規則》公布以後,四川省辦各驛運機構對民間傳統運輸力量實行管製,統一編號,統一編組,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此即引起民間運輸商行與運輸從業人員的不滿。1942年5月3日,新都驛運站因驛運管製,發生了人力板車車夫毆打驛運管理人員的事件。此事在處理上,首先由新都縣警察局將鬧事人力板車車夫“緝獲歸案”,“本當將肇事人依法嚴辦”,但渝廣水陸聯運線總段考慮再三,認為“人力板車統製伊始,各方難免發生誤會,偶生事端,勢所不免。為便於驛運進行及使受懲知戒計,故責令肇事人將魏站長所受損失完全賠償並具結,嗣後再不生此暴行”。這在驛運營運管理一節中有過討論,此處不再過多贅述。在此所需明白的一點是,四川省辦驛運與民間運輸業已存在利益衝突,但這種衝突,僅為局部的,非組織性的,帶有很強的偶發性。車夫毆打驛運管理人員事件處理之後,也就不見有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的記載,矛盾基本上還是處於隱伏狀態。至1944年秋天,交通部驛運總管理處行將結束之時,此種矛盾衝突才日益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