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承運大宗軍公物資外,四川省辦驛運也為自身的生存與發展著想,承擔了部分商運。因軍公運輸,運價較低,有時甚至不及運輸成本,再加之物價高漲,其收入連日常生活也難以維持,所以四川省辦驛運承擔部分商運,以彌補其虧損。此從川東驛運區的呈文中,即可略知其承運商貨的原因,據其呈文所轉呈大竹段的呈文中聲稱:“據本段包運隊隊長賴伯飛等報告稱:竊查月來物價高漲,生活奇昂,而儲運局軍米運價雖亦有增,但其數甚微,以此運夫終日辛勤,不得一飽,如繼續承運軍米,實無法維係,如無商貨攬運,則自願解散,是否有當,伏候鈞長鑒核示遵等情。據此查該隊長所稱困難情形確屬實在,職為維持運夫生活及本站營業計,於本月二十三日派由本站司事歐懷,在石橋鄉攬有天生昌商號一部分粗紙承運,經商洽結果,其運價按照大竹川東分社與鏞昌等公司現運一般市價,由石橋至渠縣,照每百市斤運費壹佰元計算(包括裝卸費在內,不另付給)。”在驛運中後期,物價高漲,攬運商貨已成為驛運機構得以生存的一個重要途徑。又如1944年7月26日,川東驛運區與布商張學明簽訂合約,承運張學明所購手織土布20噸,每噸每公裏運價106元,裝卸費每10公斤收取國幣四角,由西溪鋪運至萬縣城內南門口。
雖有如此多起商貨承運,但四川戰時驛運之舉辦,其側重點則為政府戰時運輸發生困難之時,承擔“戰時”各類軍公運輸任務,承運商貨僅為四川省辦驛運因自身業務陷入困境後的應急之舉,與政府舉辦戰時驛運之初衷並不相符。
綜上所得,四川省辦驛運主要為糧運,其中包括軍運之軍米運輸,公運之特種工程工糧,田賦征實後的部分糧食及成都市特約米的運輸。由於糧運在實際運輸中是軍運還是公運一時難以區分,故在分析其物品運輸結構時,根據其時相關人士的方法,糧食運輸數量單獨開列。鍾古熙對從四川省辦驛運開運到1943年底的驛運物品數量,予以統計:“計自開運迄三十二年十二月底共運出軍需物資一百四十六萬九千六百九十三噸,公用物資四百零一萬五千四百三十一噸,商品七百六十四萬六千四百九十四噸,糧食九百零九萬一千二百一十五噸。”合計共22222833噸,所運軍需物資占6.6%,公用物資占18.1%,商品占34.4%,糧食占40.9%,糧食運輸量單獨列出。
然而,單就1943年的運輸物品比例,其時另一相關人士則認為:“四川省驛運業務,卅二年度仍以糧運為中心工作,其數量占全部貨運百分之六十以上,深符中央倡導驛政安定民生之本旨。”糧運量占60%以上。但是,就自開運至1944年10月的四年驛運物品結構比例而言,四川省驛運管理處的結論則是:“綜計本處各線所運各項物品,糧食占全數百分之六十六,其他公用品占百分之十,軍用品占百分之四,郵件商品占百分之二十”。相互比較,這種結論也許更為可靠。
上述對四川省辦驛運物品運輸結構的描述,可顯示其具有如下特點:(一)軍運任務突出。蔣介石曾言:“抗戰之勝敗,不僅決於前方將士之戰鬥,而要看前方作戰所需之一切補充與接濟,後方之交通運輸能否盡速源源趕上以為斷。”地處抗戰前後方衝要之地的四川省,其所辦之驛運,承擔軍運任務在所難免。奉建支線專為第六戰區的軍運而設已顯而易見,而為特種工程的工糧、工料運輸,雖非為直接的軍運,但也是在協助修造軍用飛機場,為軍事服務之目的甚明。此外,新渝支線的軍米運輸,田賦征實後的川西、川東驛運區的糧運也部分是為前線輸送軍米。(二)滿足民眾生活需求的色彩濃重。隨著戰事的延長,政府人員及大量難民湧入大後方特別是四川,必使糧、鹽、布匹等生活物資消耗加大,加之日軍戰略封鎖,物資來源銳減,因而物資逐漸緊缺,像成都、重慶等大中城市則更為嚴重,1940年3月成都搶米風潮即為明證。為穩定後方起見,國民政府逐漸關注大後方的生活物資供應,舉辦戰時驛運即有此意。對於四川省辦驛運,其運輸任務之一,即是承運部分民用生活物資。如成都市特約米的運輸,即為直接滿足成都市民的生活所需,其他如鹽運、土布運輸等則不言而喻了,田賦征實之糧運也大部分是為滿足民眾的生活需求。(三)商運氣息並不濃厚。雖有近20%的郵件商品運輸,但郵件運輸則由四川省驛運管理處與郵局簽約承運,為公共服務性質。雖有私人信函,但省驛運管理處承運之郵件來自公用郵局,郵件運輸也就屬於公用運輸,並不具有商運性質。退一步而論,即便具有近20%的商運,相對於近80%的軍公運輸,隻近20%的商運已顯得單薄了些。軍公運輸比例過重,所定運價又低,而商運比例不大,自然影響四川省辦驛運機構的營運收入,經費開支難免不陷入困境,驛運機構的生存難免就不發生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