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四川省辦驛運之概況(5)(3 / 3)

後期的四川省辦驛運營運中,各驛運區與直轄段也積極承擔部分運輸任務,其中直轄廣漢段就承擔什邡、德陽、廣漢等處的糧食運輸,據其呈文言稱,“查本段業務以運輸廣什德綿各縣糧食儲運處糧食為主要目的”。然而,到驛運後期,四川省辦驛運也麵臨諸多難以解決的問題。其發展所麵臨的實質性困難,簡而論之,主要有如下兩個方麵:其一,運輸業務減少,營運難以開展。如前所述,到抗戰接近勝利之時,汽油、汽車及其零配件來源較易,軍公物資已大部分由公路汽車運輸,因此驛運之運輸業務日見減少。抗戰勝利後,業務開展更為艱難,此時川東驛運區會計股主任即行指出:“關於川東現狀,因抗戰已屆結束,梁山機場工程亦告停工,本區業務現已入停頓狀態,其他業務希望殊微。”參與民間商運,又被民間運輸商行指責為“與民爭利”,並控告到行政院。此外,四川省辦驛運機構自身運輸工具少,在承擔政府運輸任務後,主要靠征集民間工具與動力從事運輸,或再與民間運輸商行訂約由運輸商行承運,從中收取一定的管理之類的費用,所以一旦政府運輸任務減少,就不得不參與民間商運,從而使得運輸業務因運輸工具與動力不足而難以展開。

其二,經費困難,入不敷出。四川省驛運管理處成立時,其開辦費、經常費等經費主要由省政府撥給,營運期間如有虧損,由中央予以部分補助,營運收入主要用來增加職員的福利和添購驛運工具。然而,川西、川東兩驛運區因所定運價之調整趕不上物價之上漲速度,營運虧損日益嚴重,入不敷出;補助款又因抗戰經費開支龐大,中央常以“自給自足”為理由予以不撥或緩撥,撥付時有中斷之虞。此外,因為驛運業務日見減少,各驛運區、直轄段收入來源更為不足,經費更趨困難。川東驛運區會計股主任在信函中曾言稱:“收支時感不平,員工薪金拖欠數月而不發,兼之待遇菲薄,以致職股同仁相繼星散,隻剩職與雇員顧國初二人。”據直轄廣漢段呈文中所稱:“查本段業務,僅有德陽糧運尚在續辦,每月收入有限,不敷開支。在此自給自足之原則下,複以所屬其他各縣糧運尚未展開,所有人事必須緊縮,以節開支。”

業務銳減,經費不足,四川省辦驛運陷入困境,更因抗戰已獲勝利,為應對“戰時”需要而舉辦的四川省辦驛運已失去存在的根本理由,正如時人所言,“戰時驛運係適合於戰時需要,今戰爭即告結束,此項事業似無存在必要”。1945年抗戰勝利後,四川省辦驛運,除了成都市內及近郊之客運外,已基本停運,驛運營運機構大部停頓,據渝廣線區呈文所稱:“查本區近因業務停滯,收入銳減,幾經研討,唯有暫時緊縮人員,酌裁段站。”唯有通過“緊縮人員”減少開支以及裁減段站驛運機構來尋找出路。在此情形下,四川省辦驛運停辦已不可避免。1946年1月,據渝廣線區呈稱:“查本區因業務不振,收入銳減,入不敷出,業經奉令停止業務,辦理結束。”渝廣線區率先辦理結束事宜。值此情形下,交通部也對戰後公路管理及運輸業務予以調整,四川省組設省公路局,接收戰時運輸管理局之四川公路管理局一切財產及接管其管轄之“幹線以外之省縣公路”,並以“省方接收所得之車輛器材以及可能倡導募集之商股商車另行組織”四川省公路運輸公司。1946年3月8日,四川省政府致省驛運管理處訓令:“本省驛運處原定於六月底結束,即以其所轄業務一並交由上述公司接收,統籌公路運輸,以一事權。”並稱該結束事宜“業經交由本府委員會第七四九次會議決議通過紀錄在卷”,“上述公司”指四川省公路運輸公司。4月26日,四川省驛運管理處致函省公路運輸公司:“本處斟酌業務實際情形,令飭所屬川中區川東區直轄廣漢段於四月底結束,直轄成都段及客運服務所於五月底移交。”1946年5月底,四川省辦驛運全部業務移交四川省公路運輸公司,四川省驛運管理處已不獲存在,四川省辦驛運事業至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