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何對待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問題上,先生堅信馬克思主義,堅信唯物論和辯證法是指導曆史研究最科學的理論和方法,但他同時又強調應該準確地理解和解讀馬克思主義,不照搬教條,不拘泥成說。尤其是在用馬克思主義指導中國曆史研究的時候,更應該結合中國曆史發展的實際特點,用中國的史料說話,反對削足適履、斷章取義。
在中編所選入的其他文章中,如《關於中國古代社會的幾個問題》、《中國早期國家和文明的起源》等,都是先生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中國曆史的典範之作。在這些文章中,先生既堅持馬克思唯物辯證法的指導,同時又根據中國曆史的實際情況,對馬克思主義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如在討論中國古代城市的性質問題時,先生指出:“我的不成熟的意見,認為中國古代的城市是兼有兩種性質(古典的古代、亞細亞的曆史)而又近乎古典的古代的。……我認為中國古代社會具有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一些古代東方社會的特征,但中國社會又和古代埃及、印度、近東的古代國家有所不同。”在談到古代東方社會時,先生認為:“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古代東方社會的許多特點,在古代中國社會中都是存在的,而且對中國曆史發展是有很大影響的。但中國社會又不完全如此。”這些闡述,是先生結合中國古代社會的實際發展情況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進一步補充。
在中編所選文章中,還有《早期國家的出現》、《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中國古代社會的奴隸》這三篇文章,它們是從先生的專著《中國古代社會》中節選出來的。在這三篇文章中,先生旁征博引,條分縷析,揭示了中國古代社會中一些關鍵性的特點,其中不乏真知灼見。如先生提出的“早期國家說”,認為“早期國家包含有不平等的部落聯盟和早期國家兩個層次”。這個概念的提出,在理論上具有重要意義,“是以辯證法的觀點觀察國家起源的產物。它在部落和國家之間,劃出了一個獨立的發展階段”[8]。又如關於“奴隸問題”的分析,要論證古代社會的性質,奴隸問題是一個不能回避的重要問題。先生以豐富的史料,不僅深入地分析了戰國秦漢以來奴隸的來源、性質、數量、奴隸勞動應用的領域等,同時對戰國秦漢時期奴隸在社會經濟中的作用給予客觀地評述,認為戰國秦漢是交換經濟比較發達的社會,而奴隸正是這一時期經濟發達的支柱。
中編所選這十篇文章,闡述了先生關於中國古代社會史研究中的一些重要問題,幾乎可以說,篇篇都是精華,篇篇都給讀者以深刻的啟發。
“創新”和“關注重大史學問題”,是曆史研究中非常重要的兩個方麵,《導論》下編“中國中古社會史論”所選的十四篇文章,既鮮明地突出了這兩個方麵,同時也是先生七十餘年來所走過的史學道路和所取得成就的最好概括。
學術貴在創新,隻有不斷創新,才能推動曆史研究向更高、更深的層次發展。先生一直強調:“我欣賞在創始性、突破性和開拓新領域方麵有成就。”而下編首選《中古時代之中國佛教寺院》這一長文,就是先生首倡佛教社會史研究,在社會史研究領域所做出創新和突破的代表。這篇論文,突破傳統研究隻將佛教寺院納入宗教學研究領域的藩籬,將其引入曆史學的研究領域,開創了佛教社會史研究的成功先例。這說明先生不僅具有深厚的史學功底,同時具備了史學家敏銳的目光和深邃的洞察力。在佛教社會史這一新領域的研究中,先生並沒有淺嚐輒止,而是步步深入,之後相繼寫出了《中古大族寺院領戶研究》、《南北朝隋唐時代的經濟和社會——〈中古中國寺院經濟·序論〉》、《佛教經律關於寺院財產的規定》、《佛教經律關於僧尼私有財產的規定》等論文,將佛教社會史的研究推向更高的水準和更廣的領域。七十多年來,盡管隨著新材料的不斷發現,有關寺院經濟和佛教社會史的研究,無論是在研究的廣度上還是深度上,都有較大發展,但仍然“基本不大出離何先生六十年前提出的學術範疇,或者是對它的補充和延伸”[9]。
始終關注重大史學問題,關注與曆史發展趨勢、曆史發展規律緊密相關的重大問題,是先生治學的另一大特色。先生的研究領域和方向,從一開始目標就非常明確:要研究有關國計民生和反映時代麵貌的大問題。漢魏之際的社會經濟發生了顯著的變化,而這些變化正是這一時期中古社會向封建社會發生轉變的根本所在。先生緊緊抓住“自然經濟”、“依附關係”,以及“人口分割”等特征進行剖析,相繼寫出了《魏晉時期莊園經濟的雛形》、《三國時期農村經濟的破壞和複興》、《三國時期國家的三種領民》、《漢魏之際封建說》、《漢魏之際社會經濟的變化》、《漢魏之際人身依附關係向隸屬關係的轉化》等一係列文章來論證“漢魏之際封建說”。這些文章,也全部被選入《導論》下編之中,它們是魏晉南北朝社會經濟史研究的奠基性著作,為“漢魏之際封建說”架構了一個完整嚴密的體係,使“漢魏之際封建說”更加科學、更加理論化而日臻成熟。
二
多次翻閱先生的《中國社會史研究導論》一書,使我受益頗多:
第一:先生的治史方法。新中國成立以來,史學界在關於曆史分期的問題上,曾有過激烈的爭論,先後有兩大學派執中國史壇之牛耳:解放初期是以範文瀾先生為代表的“西周封建說”,之後是郭沫若先生的“春秋戰國之際封建說”。而自從我接觸曆史以來,無論是教材還是各位老師,一直在傳授著“春秋是奴隸社會的瓦解時期,戰國是封建社會的確立時期”這樣的理論。而今自己也初為人師,卻同樣也在向學生講授著這樣的觀點。雖也知道史學界有多種曆史分期的爭論,其間也曾接觸到“魏晉封建說”的主張,但由於長期思維定式的影響,對“魏晉封建說”的理論一直是霧裏看花,抓不住重點。這三年來,在先生的耳提麵命之下,我又多次認真、仔細研讀了先生的相關著作,可謂收獲頗豐,由初讀的不甚了了到最後的柳暗花明,豁然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