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何茲全先生的中國社會史觀(3 / 3)

何先生對於社會經濟史的關注,曆經一個世紀都沒有改變。40年代有《東晉南朝的錢幣使用與錢幣問題》,50年代寫了《漢魏之際社會經濟的變化》,60年代發表《周代土地製度及其演變》,80年代發表《兩漢豪族發展的三時期》、《秦漢地主與魏晉南北朝地主的不同》、《佛教經律關於寺院財產的規定》、《佛教經律關於僧尼私有財產的規定》等,可以看出,仍是在30年代就已經關注的問題上繼續深入。何先生對於經濟問題的關注,並不是止於經濟,而是要通過對社會經濟問題的剖析,進而探究人類社會的發展規律。何先生從各個角度關注社會經濟,正是試圖對中國的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提出自己的理解和看法,對中國社會分期問題提出自己的“一家之言”。上引他在30年代發表的文章中,就使用了“中古”或“中古時代”,並且在文章中多處說明中古就是魏晉南北朝隋唐時代,是封建社會。如《中古時代之中國佛教寺院》一文的“引言”中說道:“中國曆史的分期,至今尚無公認的定說。本篇所用中古時代是約指從三國到唐中葉即從三世紀到九世紀一時期而言。”

對於分期問題的執著,使得何先生一直在這個問題上投入極大精力,並在研究的逐步深化中提出了“魏晉封建說”。50年代,當社會史論戰再度興起時,何先生寫了《關於中國古代社會的幾個問題》、《漢魏之際社會經濟的變化》,明確提出“東漢以來,奴隸製向封建製的過渡和封建社會的成立”。70年代在長春社會史分期討論會上,何先生做了題為“漢魏之際封建說”的發言,後來發表在《曆史研究》一九七九年第一期。

由社會經濟的變化來最終確立自己的“魏晉封建說”,使得先生的立論具有堅實的基礎。先生的代表作《中國古代社會》即是建立在數十年來對於中國古代社會經濟問題研究的基礎之上的,意在闡明漢魏之際社會經濟有著顯著的變化,而這種變化又是由古代到封建的社會形態的變化。在辯證唯物史觀的指導下,何先生在具體的論述方法上突破了以往研究社會形態諸家將曆史截斷的方法,把漢魏社會置於中國曆史發展的長河中,從原始社會開始考察中國社會的長時段變化。寧可先生曾經指出了這一點,他說:“何先生的研究,並沒有到魏晉封建說為止。要弄清中國封建社會始於魏晉,不僅就魏晉談魏晉,還必須看到秦漢社會是如何演化到魏晉的,還需要看到,中國的社會又是如何演變到秦漢魏晉的,這裏涉及魏晉以前曆史的全過程。這樣,何先生的研究就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一直上溯到中國文明的源頭,再順流而下,對這一階段社會曆史整體和其中重要的方麵及其發展演化作全麵係統的探索,從而對之有了一個清晰深入的貫通的看法。”

先生對於經濟問題的探求中,還浸透著對於民眾的深切關注。對於民眾的關注從梁啟超以來的新史學就一直在大力提倡著,疑古派的領軍人物顧頡剛先生更在自己的史學研究實踐中孜孜以求民眾的信仰旨趣。唯物史觀派對於民眾的關注,則突出表現為50年代以來對於農民戰爭的討論和研究。這種關注雖然是在階級鬥爭的理論指導下進行的,但也由此對中國曆史上綿延不斷的民眾反叛以及因此帶來的社會動蕩、秩序重建等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地探討,對於中國社會史的研究仍然有著某種積極的作用。

何先生對於民眾的關注,既不同於顧頡剛,也不同於唯物史觀派對於農民戰爭的偏愛,而是從社會階層著眼,注意從整個社會的政治、經濟等方麵入手,分析、解釋某個階層的民眾何以有這樣的生活和遭遇,而這種分析和解釋,正是社會史研究的重要特征。

何先生注意最多的民眾階層當屬寺院的僧尼、領戶以及客、士家等。在《中古時代之中國佛教寺院》、《中古大族寺院領戶研究》以及後來的《佛教經律關於寺院財產的規定》、《佛教經律關於僧尼私有財產的規定》等大作中,先生對於寺院僧尼及領戶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考察。先生通過大量的史料說明了僧尼階層的出現是因為“寺院僧尼有免除對國家役調的特權,國家人口為逃避國家的役調及租課才投寺為僧尼”,而大族寺院領戶階層的出現,也是因為“戰爭的頻仍,政治的腐敗,國家領戶租調役的負擔,非常繁重”,人民因“負擔不了國家租役調的剝削而逃入大族寺院領下的”,但是人民尋求寺院大族的庇護卻是以部分的自由和人格的隸屬為代價的。先生對於僧尼和領戶這種社會階層的重視和研究,是前無古人的。何先生還提出人口分割的理論來說明中古時期的社會特色,同時揭示國家與人民大眾的矛盾和對立,而對於國家與大族寺院對人口的爭奪的描述,又向我們展示了國家與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同樣,在對兵製的研究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先生對於中古社會士兵這一階層的深切同情。在《魏晉的中軍》[5]、《魏晉南朝的兵製》[6]、《府兵製前的北朝兵製》[7]等文章中,何先生不僅對於此一時期的兵製作了係統的研究,還為我們展示了士兵階層的生存狀況和命運。何先生關注民眾,但不是將注意力放在他們的衣食住行、風俗習慣、宗教信仰上,而是想找出決定民眾生活方式、生存狀態的深層原因。可以看出,何先生關注的是民眾的幸福與否及其原因,是更高層次上的對於人類的終極關懷。

綜上所述,如果我們統觀20世紀的中國社會史研究,並將何先生的社會史研究實踐置於宏觀的學術視野下,就可以更為深刻地理解何先生的社會史觀。先生堅持以辯證唯物史觀作為研究社會史的指導思想和理論依據,堅決反對教條主義,同時能夠對於其他史學理論進行甄別,反對盲從;先生同意社會史內容應該豐富多彩,但反對研究陷入煩瑣零碎的境地,堅持認為研究社會形態、結構及其規律才是社會史研究的主要內容,堅持認為應該從曆史大勢出發,始終關注那些關係國計民生、關係社會進步的重大問題;在研究方法上,何先生既反對空論,又反對輕視理論,並將材料理論並重的風格貫穿於其全部的社會史研究實踐中;在具體的研究中,先生對社會經濟變遷以及由此引起的社會形態、社會結構的變化給予了持久關注和深入研究,對於普通民眾階層寄予了深厚的同情,並力圖從曆史社會中找出推動曆史進步的原因,找出影響民眾生存狀態的諸因素,從而促進人類的幸福,這一點,也正是先生的社會史觀中迥異於別人的鮮明特色之一。可以說,先生的社會史觀是高遠開闊、變動不拘的,自成一派風格。

(延安大學曆史文化學院教授、何茲全先生博士生)

[1] 參見趙世瑜、鄧慶平:《二十世紀中國社會史研究的回顧與思考》,載《曆史研究》,2001(6)。

[2] 見何先生給我們2002級博士生印發的“培養規劃”及“中國社會史和社會史論”課講義的“前言”。

[3] 同上。

[4] 見何先生給我們2002級博士生印發的“培養規劃”及“中國社會史和社會史論”課講義的“前言”。

[5] 見《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七本。

[6] 見《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六本。

[7] 見《讀史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