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狂”和自溺狂的不同之處,是他希望大權在握而非動人憐愛,他竭力要令人畏懼而非令人愛慕。很多瘋子和曆史上大多數的偉人,都屬這一類。權力的愛好,正和虛榮一樣,是正常的人性中一個強有力的分子,隻要不出人性這範圍,我們是應該加以容納的;一朝變得過度,而且同不充分的現實意識聯接一塊時,那才可悲了。在這等情形下,一個人或是憂鬱不快,或是發瘋,或竟兩樣都是。一個自以為頭戴王冠的瘋子,在某種意義上也許是快樂的,但他的快樂絕非任何意識健全的人所豔羨的那一種。亞曆山大大帝,心理上便和瘋子同型,雖然他賦有雄才大略,能夠完成瘋子的夢。然而他還是不能完成他自己的夢,因為他愈成功,他的夢也愈擴大。當他眼見自己是最偉大的征略者時,他決意要說自己是上帝了。但他是不是一個幸福的人呢?他的酗酒,他的暴怒,他的對女人的冷淡,和他想做神明的願望,令人猜想他並不幸福。犧牲了人性中一切的分子來培植一個分子, 或把整個世界看作建造一個人的自我的顯赫的素材,是絕無終極的快慰可言的。自大狂者,不問是病態的或名義上說來是健全的,通常是極度的屈辱的產物。拿破侖在學校裏,在一般富有的貴族同學前麵感到自慚形穢的苦惱,因為他是一個粗鄙的苦讀生。當他後來準許亡命者(3)回國時,看著當年的同學向他鞠躬如也時,他滿足了。多幸福!依舊是這種早年的屈辱,鼓動他在沙皇(4)身上去尋求同樣的滿足,而這滿足把他送到了聖·赫勒拿(5)。既然沒有一個人是全能的,一場完全被權力之愛所控製的人生,遲早要碰到無可克服的難關。要自己不發覺這一點,唯有假助於某種形式的瘋狂才辦得到,雖然一個人倘有充分的威權,可以把膽敢指出這種情形的人禁錮起來,或者處以極刑。政治上的與精神分析學上所謂的抑止(6),便是這樣地一代一代傳下來的。隻消有任何形式較顯的“抑止”(心理分析上的抑止)出現,就沒有真正的幸福。約束在適當的範圍內的權勢,可大大地增加幸福,但把它看作人生唯一的目標時,它就闖禍了,不是闖在外表,就是闖在內心。
不快樂的心理原因,顯然是很多的,而且種類不一。但全都有些共同點。典型的不快樂者,是少年時給剝奪了某些正常的滿足的人, 以致後來把這一種滿足看得比一切其餘的滿足更重要,從而使他的人生往著單一的方向走去,並且過於重視這一種滿足的實現,認為和一切與之有關的活動相反。然而這現象還有更進一步的發展,在今日極為常見。一個人所受的挫折可能嚴重到極點,以致他不再尋求滿足,而隻圖排遣和遺忘。於是他變成了一個享樂狂。換言之,他設法減少自己的活力來使得生活容易挨受。例如,醉酒是暫時的自殺;它給你的快樂是消極的,是不快樂的短時間的休止。自溺狂者和自大狂者相信快樂是可能的,雖然他們所用的尋快樂的方法或許錯誤;但那尋找麻醉的人,不管是何種形式的麻醉,除掉希望遺忘之外,確已放棄了一切的希望。在這情形中,首先該說服他幸福是值得願望的。憂鬱的人像失眠的人一樣,常常以此自豪。也許他們的驕傲好似失掉了尾巴的狐狸的那種;如果如此,那麼救治之道是讓他們明白怎樣可以長出一條新的尾巴。我相信,倘有一條幸福之路擺在眼前,很少人會胸有成竹地去選擇不快樂。我承認,這等人也有,但他們的數目無足重輕。因此我將假定讀者是寧取快樂而舍不快樂的。能否幫助他們實現這願望, 我不知道,但嚐試一下總是無害的。
(1) 原譯文為“那末”。譯者原作出版於1947年,當時一些字詞的用法與現代漢語用法不同,為了便於當今讀者閱讀理解,此次再版過程中, 編者根據《現漢》的使用規範對原作中一些字詞的用法做了修改,如對“的”“地”“得”、“底”與“的”、“那”與“哪”、“化”與“花”、“象”與“像”、“決”與“絕”、“毋”與“無”等字用法進行辨析、修改。——編者注(注釋部分若無特殊說明,均為編者注。)
(2) 今通譯為布萊克。
(3) 指法國大革命後逃亡國外的貴族。
(4) 指俄皇亞曆山大一世。
(5) 法國將領拿破侖曾被流放於此島並死於此島。
(6) 即是說早年曾有某種欲望被抑止。——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