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沉溺”種類繁多。我們可以挑出“畏罪狂”“自溺狂”“自大狂”三種最普通的典型。
我說“畏罪狂”,並非說那些人真正犯罪:罪惡是人人犯的,也可說沒有人犯的,要看我們對社會所下的界說而定。我指的乃是沉溺於犯罪意識的人。他永遠招惹著自己的厭惡,假令他是信教的話,還要把這種自我憎惡認作神的憎惡。他認為自己應該如何如何,這幅理想的圖畫,卻和他所知的實際的他,不斷發生衝突。即使在清明的思想裏他早已把在母親膝上學來的格言忘得一幹二淨,他的犯罪感覺可能深埋在潛意識內,隻在醉酒或熟睡時浮現。但一切東西都可引起這味道。他心裏依舊承認他兒時的誡條。賭咒是惡的;喝酒是惡的;普通生意上的狡獪是惡的;尤其,性行為是惡的。當然他並不會割棄這些娛樂,但這些娛樂為他是全部毒害了,毫無樂趣可言,因為他覺得自己是為了它們而墮落的。他全靈魂所願望的一種樂趣,是受著母親的寬容的撫愛,為他記得在童時經曆過的。既然此種樂趣不可複得,他便覺得一切都乏味;既然他不得不犯罪,他就決意痛痛快快地犯罪了。當他墮入情網時,他是在尋找慈母式的溫柔,但他不能接受,因為,心中存著母親的圖像,他對任何與他有性關係的女子,感不到絲毫敬意。失望之餘,他變得殘忍,隨又懺悔他的殘忍,重新出發去兜著那幻想的罪過和真正的悔恨的淒慘的圈子。多少表麵看來是狠心的浪子,其心理狀態就是如此。把他們誘入迷途的,是對於一個無法到手的對象的崇拜(母親或母親的代替物),加上早年所受的可笑的倫理教訓。從早年信仰和早年情愛中解放出來,是這批“孺慕”德性的犧牲者走向快樂的第一步。
“自溺狂”在某個意義上是普通的犯罪意識的反麵;特征是慣於自讚自歎,並希望受人讚歎。在某程度內,這情操無疑是正常的,無所用其惋惜;它隻在過度的時候才成為一樁嚴重的禍害。有許多女子,特別在富有社會裏,愛的感覺力完全消失了,代之而興的是一股強烈的欲望,要所有的男人都愛她們。當這種女子確知一個男人愛她時,她便用不著他了。同樣的情形,在男子方麵也有,不過較為少見罷了。虛榮心到了這個高度時,除了自己以外,對任何人都感不到興趣,所以在愛情方麵也沒有真正的滿足可以得到。可是旁的方麵的趣味,失敗得還要悲慘。譬如,一個自溺狂者,被大畫家所受到的崇拜鼓動之下,會去做一個藝術學生;但既然繪畫之於他不過是達到一個目標的手段,技巧也就從來引不起他的興味,且除了和他自身有關的以外,別的題材都不會給他看到。結果是失敗和失望,期待的是恭維,到手的是冷笑。還有那般老把自己渲染成書中的英雄的小說家,也是蹈了同樣的複轍。工作上一切真正的成功,全靠你對和工作有關的素材抱有真正的興趣。成功的政治家,一個一個地倒台,這悲劇的原因是什麼呢?因為他把自溺狂代替了他對社會的關切,代替了他素來擁護的方策。隻關懷自己的人並不可讚可羨,人家也不覺得他可讚可羨。因此,一個人隻想要社會欽仰他而對社會本身毫不感到旁的興味時,未必能達到他的目的。即使能夠,他也不能完全快樂,因為人類的本能是從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的。自溺狂者勉強限製自己,恰如畏罪狂者的強使自己給犯罪意識控製。原始人可能因自己是一個好獵手而感到驕傲,但同時也感到行獵之樂。虛榮心一過了頭,把每種活動本身的樂趣毀掉了,於是使你不可避免地無精打采,百無聊賴。原因往往是缺少自信,對症的藥是培養自尊心。但第一得憑著客觀的興趣去做進取性的活動,然後可以獲得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