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他以每年兩百法郎的租金,在科奧地區(5)和庇卡底交界處的一個村子裏租下一處兼帶農場的宅子。他鬱鬱寡歡,怨恨上天,忌妒每一個人,在悔痛中日益憔悴。四十五歲起,他開始閉門謝客,說是徹底厭倦了世事,想過些清靜的日子。

他的妻子過去愛他愛得如癡如狂,對他百依百順,可她越是這樣千般卑屈,他對她就越是冷淡。從前她活潑、開朗、濃情蜜意,上了歲數之後卻變得(像酒走了味變成醋那樣)刻薄、絮叨和神經質了。她看見他在村子裏到處招惹那些蕩婦,夜裏他喝得爛醉如泥,酒氣熏天,被人從多少不幹不淨的地方送回來!起初她百般忍受,毫無怨言。後來,自尊心被激了起來。於是她索性自暴自棄,壓製住自己的怒火,就這麼忍氣吞聲過完一輩子。她奔波采購,裏裏外外忙個不停;她惦記著票據限期,去找訴訟代理,去找法庭庭長,辦理緩期許可;她回到家裏,又是洗,又是熨,又是縫縫補補;她還得操心監工和結付工錢。然而同時,家裏的那位老爺,不聞不問,在爐火旁一邊抽煙,一邊往爐灰裏吐痰,沒精打采,跟賭氣似的,整天昏昏沉沉地躺屍,隻有在對她說那些傷人的話時才會振作起精神。

有了孩子,不得不寄養在奶媽那裏。回到家後,小家夥像王子一樣被寵著。母親給他喂果醬;父親由著他光腳到處亂跑,甚至還冒充聖哲,說什麼像獸崽那樣,光著全身走路也挺好。與妻子那些母性慈愛的想法相反,他心裏有某種理想的男子氣概,竭力要以此為標準來訓練他的兒子:要用斯巴達人的方式,讓兒子在磨礪中成長,練就一副雄壯的體魄。他打發兒子到不生火的屋子裏睡覺,教他大口大口喝朗姆酒,辱罵聖事行列。可是,這孩子生性溫順,他的這番努力收效甚微。母親總是把兒子帶在身邊,剪硬紙板給兒子做手工,給兒子講故事,沒完沒了地對著兒子說話,話語間充滿了憂鬱的歡樂和嘮叨的溫情。她的生活孤寂,便把自己支離破碎的幻想全部轉移到了這個孩子身上。她夢想著尊貴的地位,仿佛看到兒子已經長大成人,一表人才,聰明能幹,成了赫赫有名的土木工程師或者大法官。她教他識字,甚至彈著自己的舊鋼琴,教了他兩三首小情歌。然而對於所有這一切,對文學一竅不通的包法利先生,卻斷言說“沒有意義!”他們哪裏供得起他上公立學校,然後再買個一官半職或者給他湊齊做買賣的本錢?再說了,“一個男子漢,隻要臉皮厚點,總能幹出點什麼”。包法利夫人咬住嘴唇。孩子在村裏到處閑逛。

他跟在農夫後麵,撿碎土塊驅趕地裏的烏鴉,打得它們四處亂飛。他沿溝渠摘桑葚吃,拿著一根長杆子看管火雞,收獲時節跟著翻曬稻穀草料,在樹林裏四處亂跑,雨天在教堂的門廊下玩跳房子。每逢重大節日,他就懇求教堂執事把大鍾交給他來敲,這樣他就能整個身子吊在那根粗繩上,在半空中蕩來蕩去。

於是他便長得如同橡樹一般結實,雙手粗壯有力,膚色紅潤健康。

十二歲的時候,通過母親的爭取,他開始念書了。他們將此事托付給了本村的神父。可是上課的時間太短,加上斷斷續續的,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效果。要麼是神父忙裏偷閑,趕在洗禮和葬禮的間歇,站在聖器室裏,匆匆忙忙地上一節課;要麼就是在“晚禱”(6)過後,神父不用再出門的時候,差人把他叫過來。兩人上樓,到神父的房間坐下來,小飛蟲和夜蛾在蠟燭周圍飛來飛去。天氣炎熱,孩子打起了盹兒,老先生也雙手搭在肚皮上,不一會兒也跟著張著嘴打起鼾來。有幾次,神父給附近的病人做完臨終聖禮回來,路上看見夏爾在地裏撒野,就把他喊過來,教訓上一刻鍾,趁這個機會叫他到樹底下背一背動詞變位。下雨了,或者路過一位熟人,都會打斷他們。盡管如此,神父對這個學生一直很滿意,甚至誇讚說,“年輕人”記性不錯。

夏爾這麼下去可不是個辦法。夫人態度十分堅決。老爺內疚了,或者不如說是厭煩了,沒再多說什麼,由她去了。他們又拖了一年,等小家夥行過初領聖體(7)禮。

一下又過去了半年。第二年,臨近十月底,在聖羅曼市集(8)期間,由他父親帶著,夏爾終於被送進了魯昂(9)中學。

現在我們當中可能沒有一個人能記得他當年的樣子了。他那時是個性格溫順的男孩,課間的時候乖乖地玩耍,自習的時候乖乖地自習,上課的時候乖乖地聽講,在寢室裏好好睡覺,在食堂裏好好吃飯。他有一個監護人,是岡特裏街上的一家五金批發店的店主,每個月都會把他從學校接出來一次,通常是在禮拜天,店鋪打烊之後。店主領著他沿著碼頭散散步,看看船舶,到了七點鍾,就會趕在晚飯前把他送回學校。每個禮拜四晚上,他都用紅墨水給他母親寫一封長信,寫完再用三個小麵團封上口,然後他會複習曆史筆記,或者讀一本從自習室撿來的舊書《阿納卡西斯》(10)。平時散步時,他會跟校工聊聊天,和他一樣,那個校工也是從鄉下來的。

全靠著用功,他的成績一直保持在班上的中等水平。甚至有一次,他還在博物學課上得到了口頭表揚。可是到了三年級(11)期末,父母讓他退學去學醫,他們堅信兒子單憑自己的努力就能通過高中畢業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