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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正在上自習,校長進來了,後麵跟著一個穿便服的“新麵孔”和一個搬著一張大課桌的校工。打瞌睡的學生一下驚醒了,大家像被突擊檢查似的站了起來。

校長示意大家坐下,然後轉向學監,壓低聲音說道:

“羅熱先生,這個學生交給您了,進五年級(1)。如果學習和操行都還不錯的話,就升到‘高年級’,他已經夠年齡了。”

“新麵孔”站在門後的牆角裏,我們幾乎看不到他。這是一個十五歲左右的鄉下小子,個頭兒比我們任何一個人都高。他的頭發像鄉下唱詩班的孩子那樣,沿著額頭剪得很平,臉上的神情拘謹又有分寸。他肩膀不寬,身上是一件扣著黑紐扣的綠呢子外套,袖口勒得很緊,一截紅通通的手腕從袖籠露出來,想必平時經常裸露在外麵。背帶把淺黃色的褲子吊得很高,露出一截穿著藍襪的小腿。腳上是一雙結實的皮鞋,擦得不算鋥亮,卻打了鞋釘。

大家開始背書。他豎起兩隻耳朵,像聽布道一樣專心,連二郎腿都不敢蹺,甚至胳膊肘也不敢支在課桌上。下午兩點鍾,下課鈴響了,學監不得不提醒他,過來跟我們一起排隊。

我們有個習慣,一進教室,大家就把帽子扔到地上,免得上課礙手礙腳,而且得是一進門就扔,把帽子從凳子底下扔過去,讓它飛到牆上,揚起一片塵土來。這是“規矩”。

可是,或許是沒有注意到我們的這個小把戲,或許是不敢加以效仿,祈禱結束時,“新麵孔”仍然把帽子擱在雙膝上。這是一種混搭的帽子,混雜著幾分高頂皮軍帽、幾分波蘭軍帽、幾分圓筒帽的元素,還有幾分獺皮鴨舌帽和棉質便帽的元素,反正就是那種便宜貨,它那不聲不響、高深莫測的醜樣子,活像一張白癡的臉。帽子呈橢圓形,裏麵有撐條撐著,帽簷有三圈粗圓緄邊,往上有一條紅帶間隔而開,兩邊交錯著菱形的天鵝絨和兔皮,再往上是口袋一樣的帽筒。帽頂是用硬紙板做成的多邊形,表麵繡著錯綜複雜的飾帶,一條極細的長繩自上垂下,長繩末端吊著一個由金線編織而成的十字墜。這是頂嶄新的帽子,帽簷閃閃發亮。

“請站起來。”老師說道。

他一站起身,帽子掉了。全班笑成了一片。

他馬上彎下腰撿起帽子。鄰座的學生胳膊肘一捅,帽子又掉了,他再一次彎腰撿起帽子。

“饒了你的頭盔吧。”老師說話很風趣。

學生們一陣哄堂大笑,讓這個可憐的孩子窘迫不堪,都不知道該把帽子拿在手裏好,還是讓它掉在地上好,或者是戴在頭上才好。他又坐下來,將帽子放在膝蓋上。

“請你站起來,”老師又說道,“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新麵孔”含含糊糊,報了一個沒人聽得清的名字。

“再說一遍!”

幾個同樣含混不清的音節,剛被說出口,就淹沒在全班學生的起哄聲中。

“大聲一點!”老師喊道,“再大聲一點!”

“新麵孔”這才下了決心,張大嘴巴,像隔著大老遠喊誰似的,用盡全身力氣喊出這幾個字:“下坡滑裏。”(2)

教室裏一下炸開了鍋,嘈雜聲如樂譜中的“漸強音”那般,越來越吵,夾雜著陣陣尖叫(有的學狼嚎,有的學狗叫,有的跺腳,有的來回學舌:下坡滑裏!下坡滑裏!),隨後好不容易平息下來,變成零星的音符,時不時地這兒一聲,那兒一聲,從某一排冒出幾聲沒忍住的嗤笑,像一掛沒有燃盡的鞭炮。

然而,課堂秩序還是在雨點般唰唰唰的罰抄聲中逐漸恢複了。經過聽寫、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拚讀,又反複念了好幾遍之後,老師總算明白了,這個“新麵孔”的名字叫“夏爾·包法利”。老師立刻命令這個可憐鬼到講台跟前的“特座”坐著。他站了起來,準備過去,可寸步未動又猶豫起來。

“你在找什麼?”老師問道。

“我的帽……”“新麵孔”一邊不安地東張西望,一邊怯怯地回答道。

“全班罰抄五百行詩!”老師一句怒吼,如海神(3)遏製住了一場新的龍卷風,“都安靜點!”老師從帽筒裏拿出手帕,擦了擦額頭,繼續怒衝衝說道:“至於你,新來的,給我抄二十遍ridiculus sum(4)的動詞變位。”

然後,老師的聲音柔和下來,說:

“呃!你的帽子,回頭能找到的,沒人偷這個!”

一切又恢複了平靜,大家趴在本子上寫起了作業。“新麵孔”規規矩矩地坐了兩個鍾頭,盡管有人時不時用筆尖彈出小紙球打到他的臉上,他也隻是用手擦擦,然後低下頭,紋絲不動。

晚上,在自習室,他從桌兜裏掏出套袖,歸置個人物品,拿尺子在紙上仔仔細細地畫直線。我們見他學得專心致誌,每一個詞都要翻開字典查一查,一絲不苟,十分吃力。也就是有了這份顯露出來的上進心,他才沒有被降級。就算他勉強掌握了一些語法,可在遣詞造句上仍毫不講究。他的拉丁語一開始是本村的神父教的,父母圖省錢,一拖再拖,遲遲不肯送他進學校。

他的父親,夏爾-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以前是部隊上的軍醫助理,一八一二年前後,在幾起征兵事件中受到了牽連,被迫在此期間退役離職,當時他還利用個人魅力撈了一筆六萬法郎的嫁妝——一戶針織商家裏的千金小姐愛上了他的身姿,主動提議給他這筆錢。他儀表堂堂,愛說大話,總把皮靴上的馬刺弄得來回作響,絡腮胡上還蓄著八字胡,手上經常戴著戒指,衣服花花綠綠的,卻總是一副硬漢的樣子,帶著一股走南闖北的推銷員身上才有的那種自來熟。他靠著妻子的財產度過了婚後的頭兩三年。吃得好,起得晚,捧個大瓷煙鬥抽煙,夜場戲不散絕不回家,更是咖啡館裏的常客。嶽父去世後,沒留下幾許財產。他為此惱羞成怒,一氣之下,辦了一間“織布作坊”,賠了些錢後,又回到鄉下,打起了種地的主意。隻是他種地的本事也並沒有比織布好到哪裏去,他不讓馬匹下地幹活兒,而是騎著它們四處打獵兜風;他沒有一桶一桶賣掉自家的蘋果酒,而是一瓶一瓶地喝光了;院子裏最肥壯的家畜都被他吃進肚子裏,家裏的豬油也讓他拿來擦了靴子。沒過多久,他便意識到,還是放棄所有這些投機的想法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