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真維斯拿什麼給社會?(1)(2 / 3)

借用供貨商林長泉的話則是:“我們能力不強時,專注服務,不給客戶增加麻煩;當工廠有一定效益,我們也樂意為社會盡一點責任。這就是與真維斯合作最大的收獲。”

未斷裂的慈善精神

西方企業家社會責任的理解大致如卡內基所說,“去世時仍然富裕的人是可恥的”。相對應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則是中國商人的慈善淵源。隻是在不重商的國度,“窮”是多數,“達”則多見於官吏、鄉紳。自古以來,盡管國人經商有所成者屈指可數,舉家紓難做慈善者卻不可數量。

清末以降,民間力量走上曆史舞台,商人群體逐漸形成氣候,蔚為可觀,在動蕩時局顛沛流離之中更激發了他們的慈善之心。奈何環境凋敝,經商不易,痛感於心,多有商人走出海外,但慈善精神並未中斷。及至民國,戰亂更甚,華僑捐資捐物,慈善事業亦繁榮一時。

彼時,馬來西亞富商郭鶴年、林梧桐;新加坡大亨黃祖耀、郭芳楓;菲律賓僑商陳永栽、施至誠以及印度尼西亞的林紹良和李文正……還有產業遍布東南亞、葉落歸根的陳嘉庚,均為翹楚。陳氏後人回憶,晚年陳嘉庚喜誦範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之句,在其1946年所著《南僑回憶錄》有曰:“對於輕金錢,重義務,誠信果毅,疾惡好善,愛鄉愛國諸點,尤所服膺向往,而自愧未能達其一,深願與國人共勉之也。”

然而,剛剛勃發的商業精神在1949年之後出現大約30年的真空,整個社會中,一個活力階層斷檔30年。豈知,商業之舉雖斷,慈善傳統未裂,非但不曾湮滅,還在去國離家的商人當中光大。中國青基會秘書長塗猛說:“郭鶴年一批華僑商人,一直堅持行善,隻不過換了手段,換了地點。”而1978年後,南洋、香港那批所謂“先富起來的人”紛紛歸國,一並帶來熾烈而純真的慈善精神。

菲律賓“百貨巨頭”施至成嚐言:“我在中國內地投資,一半是基於鄉情,另一半才是商業考慮。”放諸視野,美國前總統約翰遜的經濟顧問瑟羅以一位局外人的眼光來看待華商:“海外華商對中國大陸改革的最大貢獻,不僅是投資,而且還教會了他們的同胞運用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何止如此?更重大的意義在於,海外華商以身示範,續接上了久違的慈善精神。

中國的商業曾經凋零,無處可尋,但南洋、香港企業家這種“先有鄉情、再有商業”的慈善精神,從未斷裂。1993年真維斯在內地的第一家門店開業,同年“結緣青基會”。此後,企業以自己的方式與赤誠,以自己對“慈善”的理解將慈善情懷延續至今,為這個經濟力量日益強大的國家注入一股“慈善風”。

結緣青基會,始於1993(上)

管理大師彼得·聖吉調研發現:“愈來愈多的企業不用傳統方式來凸顯自己,而是以責任感使自己脫穎而出。企業如今不僅為顧客提供好的服務、為股東帶來高的報酬,有些企業承認,它們負有善用力量的責任。社會授予企業追逐利潤的權利,隨著權利而來的是責任。”

彼得·聖吉的結論至少包含兩層觀點:一,企業隻有在獲得利潤、服務顧客和報酬股東的前提下才會主動肩負一定責任。二,企業無論采用何種方式,目的均是為了“凸顯自己”,“使自己脫穎而出”。這大致揭示了多數企業做慈善的現實條件和心理動機。

固然,紮實的財力為慈善提供經濟基礎,通過善舉獲得一定的曝光度也無可厚非。但是,即便身為管理學大師的彼得·聖吉也忽略了“有的企業還真不一樣”。

真維斯有專門的慈善基金,資金用為兩部分:宗教捐贈與教育。後者包括與青基會合作,捐建希望小學、資助大學生、關愛農民工子女等。

與青基會結緣可以追溯到1993年。

當時,真維斯立足未穩之際,已開始尋找公益慈善項目。彼時河北省還屬於華中口岸,有一批貧困學生受困失學。口岸知道此事後,上報楊勳,在楊勳授意下口岸和河北省青基會取得聯係,先期資助1064名小學生6年學費,後又追加1000多名。這開啟了真維斯與河北青基會合作的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