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俄欲壑難填。它在吞並上述地區之後,更加肆無忌憚地進行軍事侵略、經濟侵略和文化侵略,妄圖有一天將整個東北地區納入沙俄帝國的版圖。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9月8日,沙俄強迫清政府締結了修築中東鐵路的契約——《中俄合辦東省鐵路合同》。1897年12月19日,沙俄艦隊強行開進旅順口、大連,並於1898年3月27日迫使清政府簽訂了《旅大租地條約》,割去了遼東半島,取得了修築南滿鐵路的特權。同時,沙俄在中俄邊境屯駐重兵,虎視眈眈,伺機進犯。
麵對沙俄的咄咄逼人之勢,黑龍江方麵又是怎樣一個現狀呢?
居民情況。據1887年(光緒十三年)統計,“全省戶約五萬,口約二十五萬”;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統計,“全省戶十八萬二千三百五十一,口一百二十七萬三千三百九十一。”②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沒有統計,按其發展速度看,估計不會超過70萬人口。當時黑龍江全省麵積約100多萬平方公裏,平均每平方公裏不足1人,地廣人稀,兵源不足,財力匱乏,無法應付強敵的侵略。造成這種局麵的主要原因是清廷的封禁政策。
軍隊情況。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黑龍江有旗兵(駐防兵)軍官(前鋒以上)1237人,馬甲(正兵)9994人,養育兵(屯田兵)770人,匠役兵152人,官兵總計12153人(通肯城駐防兵數為薩保於光緒二十年原奏,其餘各城駐防兵數為《大清會典》光緒二十五年統計。為了簡要,筆者將之合計在一起)。壽山於光緒二十五年奉命招募鎮邊新軍16營,其中:步隊10營,每營500人,共5000人;馬隊6營,每營250人,共1500人,總計6500人。另外齊齊哈爾、墨爾根(嫩江)、黑龍江(瑗琿)三處水師營計有官兵1000有奇。總之,黑龍江省有官兵不足2萬人。這不足2萬人的軍隊,因清末農民起義迭起,外國侵略不斷,連年征戰,很少整頓訓練,多為疲憊之師。加之武器裝備落後,清軍多配備長矛大刀片;水師營,僅有一號、二號戰船87艘,江船15艘,劃子20隻,“多為運船,非戰艦也。”③這樣的軍隊是很難應付外敵的大規模侵略的。而沙俄於1899年末已在中俄邊境上陳兵17萬,且裝備精良,訓練有素。顯而易見,不足2萬人的裝備落後的疲憊之師是不足以與裝備精良的17萬大軍相對抗的。
作為封疆大吏的黑龍江將軍壽山早就清醒地看出沙俄的侵略野心,為防止沙俄的入侵,保衛祖國邊疆,提出了墾荒實邊的主張。雖然曆任黑龍江將軍如特普欽、增祺、恩澤等都曾有疏請放荒之舉,但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軍餉,補財政之不足,與壽山的墾荒實邊思想不盡相類,亦不如壽山的主張係統完整。壽山的墾荒實邊思想主要體現在他於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4月關於條陳武備以固邊防的建議,同年6月關於放墾沿江荒地與旗地的疏請6條,和他於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8月以身殉國前夕寫的《遺疏》等文中。而《遺疏》則是他這一思想最係統最完整的體現。我們不妨以《遺疏》為基礎,來分析一下他的墾荒實邊思想的主要內容。
在《遺疏》中,壽山首先提出自己的放荒興墾的主張:“旗地、蒙地均應招放民荒,沿邊兩城(指瑗琿城和墨爾根城,筆者注)尤須變通興墾。”此主張是針對清廷的封禁政策提出的。
清政府視東北為“龍興之地”。於1668年(康熙七年)頒布了《停止遼東招民令》,實行封禁政策。後來,奉吉兩省得到開禁,黑龍江省則一直是旗人的領地,至1860年(鹹豐十年)以前從未開禁。盡管一些有識之士多次疏請,清廷仍頑固地恪守“祖宗規矩”,不準開禁放荒,私入流民一律嚴懲。因此,致使黑龍江省廣袤的膏腴之地白白地閑置,地廣人稀,邊陲空虛,國門不固。
1860年,在沙俄已吞並了我國100多萬平方公裏土地,並繼續入侵,清廷處於內外交困的情況下,才批準了黑龍江將軍特普欽關於招民試墾呼蘭廳所屬蒙古兒山等處的奏折,以補軍餉之不足。至此,清廷實行近200年的封禁政策才宣告解體。
即便如此,清廷的開禁放墾還是不徹底的,往往是時開時禁,有開有禁。有兩個情況足以說明這個問題。一是漢人遷入的情況,據光緒十三年的統計,全省“民戶”(旗戶以外的居民,即招墾來的漢人)才發展到2037戶,人口約10萬多人⑤;二是放墾情況,至光緒二十四年,僅呼蘭廳一帶,通肯河、克音河、湯旺河流域及觀音山一帶,巴(彥)拜(泉)與依克明安(今富裕縣)一帶放墾,放墾土地麵積不足全省可耕地的三十分之一。正因為如此,壽山提出徹底開禁,全麵放荒招民興墾的主張。“旗地、蒙地均應招放民荒”,那就是全麵開禁興墾,無一例外。而且,這“招放民荒”已不是以往“認佃”的形式,而是讓“民”有土地所有權和自主經營權。他們隻向政府納稅,而不是向旗的官丁納租,取消中間環節,防止貪鄙等行為。“招放民荒”,即是將“旗產”變為“民產”。唯其如此,才能使黑龍江“不出十年必能自立”,成為祖國強大的邊疆。從而實現他“備曆之艱苦,久蓄之心願。”
將旗地、蒙地變為民田,旗產變為民產,勢必招致滿洲貴族的反對,給放荒興墾大計帶來阻力。為緩解矛盾,使放荒興墾一事順利進行,壽山向朝廷提出“調劑各城旗人之法”:“應於招民開墾之時多撥司旗隨缺地,並酌留旗孳生地”。這樣旗人官兵“耕牧皆有所托”,“均不患貧”,也就不會過分反對放荒興墾事宜了。
接著,壽山批評了現行招墾辦法的種種弊端:“若如通肯旗領民佃,用意非不周密,其實膏腴之地盡在為官,諸人巧取,貧丁仍無所得。且務本之民以為地非己有,不願認佃;其認佃者又皆別有希圖,往往名為旗產,實非旗產,輾轉盜賣,無所不至。不獨實惠不能均沾,墾務亦恐難收速效。”通肯等旗的招墾辦法,據史料記載,是土地產權歸旗所有,以租佃的方式招民墾種,租佃者須向土地的所有者納租,沒有產權,即旗為地主,墾種者為佃農。這樣就造成“膏腴之地盡在官”,諸旗官利用手中的職權,巧取豪奪,把旗產(土地)實際上占為個人財產,利用認佃的缺點,乘隙而入,獨得實惠。這是弊端之一。那些“別有所圖”的認佃者,則買通旗官,從中作弊,轉手盜賣以自肥,使旗產名存實亡。此弊端之二。而“務本之民”因為得不到土地的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受到層層重租盤剝,無利可圖,等於為旗官做牛做馬,故“不願認佃”。此弊端之三。壽山認為這些弊端是造成墾務“難收速效”的根本原因。要清除這些弊端,其首要者是“招放民荒”,將荒地作價賣給“務本之民”,改變“地非己有”的情況,給他們以土地的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勞動所得除向政府納稅外全部歸己。隻有這樣,才能使之一心撲在土地上,實心實意地經營,墾務才能收到速效,從而達到放荒招墾的目的。
改“認佃”為“招放民荒”,變“旗產”為“民產”,更地租為地稅,壽山這一主張是一重大改革。如前所述,曆任黑龍江將軍雖都想墾荒興農以實邊,但都不敢在土地所有權上做文章,從根本上解決興農問題。壽山在“授命之際”,則無所忌憚,敢於衝破禁區,在旗人的領地和世襲特權問題上做文章,把部分權益歸給“民”。這也是壽山墾荒實邊思想與以往這類主張的本質不同之所在,是比較開明的。
對於反對旗地蒙地放荒招墾者的一些謬論,壽山在《遺疏》中也加以駁斥。謬論有三:一曰“漢民日多,有礙旗人生計”;二曰“山林日辟,有妨牲丁貢貂”;三曰“旗地勸設之官不宜民官治理”。顯然,此三種說法皆從狹隘的民族利益出發,置國家和整個中華民族的利益於不顧。第一種說法認為放荒招墾後,漢人移入一天天增多,會妨礙旗人的生計。把漢人的移入與旗人的生計對立起來,害怕漢民移入多了會同化旗人,這仍是恪守“祖宗規矩”,是清廷封禁政策的變種。怕漢民移入多了會侵害旗人的利益隻不過是借口而已。第二種說法認為放荒後砍伐山林辟為良田,山林減少,會造成貂的生息地減少,因而貂產量減少,影響牲丁獵取貢貂。把招墾事宜與朝廷的貢品對立起來,認為開辟山林會侵害朝廷的根本利益,孰不知開辟的山林僅僅是極少的一部分,亦不是大林區,根本不可能“有妨牲丁貢貂”。即便稍有影響,與興墾大計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第三種說法認為旗地負責督導農務的官員不適宜由民官治理管轄。這乃是堅持旗民分治,維護旗的獨立王國狀態和旗人的特權地位,反對在招墾之地設治,更反對這些地方行政官員管轄,聽任“旗地勸設旗官”為所欲為。既然此三種說法如此荒謬,所以壽山說“皆狃於一偏之見不顧大局之言,更卑卑不足論矣。”
壽山在上麵論述的基礎上得出結論:“總之,江省之事,非開荒無從下手;開荒之舉,非招民無從下手。”壽山認為,解決黑龍江問題的關鍵是放荒招民興墾,不從此下手,無法解決黑龍江的問題。那就是將旗地蒙地,招民興墾,漢人即會大量遷入,衝破旗地蒙地的世襲樊籬,改變那裏的封閉落後狀態。人所共知,當時旗地蒙地基本上處於半封建半奴隸製度社會狀態,有的甚至處於原始社會階段,每個旗即是一個封閉的小王國。招放民荒後,漢人的先進技術、經濟和文化就會帶進來,從而引起社會的變革,黑龍江就會走向繁榮強盛。
最後,壽山又以“此次軍務”,即沙俄於庚子年(1900)間侵入東三省,中國戰敗一事說明墾荒與實邊的關係,即開發建設邊疆與防務的關係。壽山認為隻有“招放民荒”,才能達到“沿邊有民,就地有餉,防務既不期固而自固,槍械軍火亦不期饒而自饒”的目的。邊疆開發了,民眾就會多起來,兵源充足,財政收入增加,武庫充盈,邊疆的防務自然就固若金湯,在強敵入侵時則不會“處處窘迫一蹶不振”。由此看來,墾荒是為了實邊。
綜上所述,壽山將軍的墾荒實邊思想是開發邊疆建設邊疆的思想,是變革的思想,是富民、盛兵、強國的思想。他這一思想的核心是“內政能修,外侮足禦”。其內容可以用一個公式表述:墾荒——招民——兵源足、財源盛——武備具——邊疆實(固)。
壽山將軍作為封建統治階級的上層人士,他的墾荒實邊思想不可能不從維護清王朝的統治出發,亦不能完全為人民生活著想,有其局限性的一麵。我們也不能用當代思想去要求古人。然而,他反對封禁,主張變革,主張開發邊疆建設邊疆,維護祖國的領土不被帝國主義侵犯,已是難能可貴的了,有其開明進步的一麵。尤其是他“在授命之際”,決心以身殉國的前夕,還“彷徨焉不能自默”,為祖國的邊疆建設憂心,為祖國的受外敵欺淩而悲憤,為祖國的強盛而獻策,慷慨陳詞,草就是疏,其愛國的拳拳之心赤子之情足以驚天地泣鬼神。
壽山的墾荒實邊思想在他生前未能實現,在他殉國後才得以施行。1904年(光緒三十年)7月,清廷同意蒙旗地招墾,收價丈放,設局開辦。同年8月,黑龍江省設墾務總局,專司辦理墾務事宜。至此,原黑龍江境內除給各旗留一定數量的耕牧地外,全麵放墾。雖放墾較晚,為亡羊補牢,但從長遠看其意義仍是重大的。
略論清廷對黑龍江的封禁政策
清廷對黑龍江的封禁政策,嚴重影響黑龍江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乃至全國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但對此重大課題,很少有人專題論及。筆者就這一問題談談看法。
一
清廷的封禁政策由來已久。對黑龍江的封禁,無論是時間,還是內容上,以及由此造成的嚴重後果上,都是其他地區所不能及的。有清立國之初,就對黑龍江實行了嚴格的封禁政策,直至鹹豐十年(1860)清廷批準黑龍江將軍特普欽關於招民試墾呼蘭廳所屬蒙古爾山等處奏折,清廷對黑龍江實行200多年的封禁政策才宣告解體。此前,招墾隻限於遼東,後逐漸擴展到吉林,從未達到黑龍江。同樣是東北地區,對遼吉的封禁遠沒有黑龍江時間長。遼寧在有清之初就實行招墾。康熙七年(1668),清廷頒布了《停止遼東招墾令》,實行封禁之後,也非嚴禁,是比較靈活的。如康熙八年(1669),實行封禁才一年,就對出關的漢人和滿洲旗人分別實行“事先起票,過關記檔”的手續;而對流民,因“以致每查辦一次,輒增出新民數千戶之多,總以流民業已聚族相安,驟難驅逐”為詞,“仍予入冊安插,再屆查辦複然”而認可。吉林亦如是。後來分別開禁。隻是長白山一處因其為清廷祖塋所在,怕動了“龍脈”,一直封禁。
有清一代對黑龍江封禁的內容也是其他地區不能相比的。其他地區或是土地封禁、或是山林封禁、或是江河湖泊封禁、或是圍場封禁,等等,而對黑龍江則是全麵封禁(唯不禁商。有清一代全國皆不禁商)。封禁的內容主要包括:蒙地封禁、旗地封禁、山林封禁、江河湖泊封禁、礦業封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