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絲綢之路史,可以發現中原出產的絲綢,曾經以多種方式實現輸出。草原民族在絲綢貿易活動中取積極的態度。在中土絲綢向西運輸的過程中,匈奴也發揮過重要的作用。考察漢與匈奴的關係,不僅可以看到血火刀兵,也能通過絲綢絢麗的色澤和輕柔的質感,感受經濟交流史與文化融合史平緩親和的一麵。
匈奴“好漢繒絮”與關市交易
西漢中期,朝廷關於商業政策與外交政策導向存在爭論。《鹽鐵論·力耕》記錄了“大夫”與“文學”的辯議。大夫的發言涉及“中國”與“外國”“敵國”的貿易交往:“汝、漢之金,纖微之貢,所以誘外國而釣胡、羌之寶也。夫中國一端之縵,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損敵國之用。是以騾驢馲駝,銜尾入塞,驒騱騵馬,盡為我畜,鼲貂狐貉,采旃文罽,充於內府,而璧玉珊瑚琉璃,鹹為國之寶。”說“中國”依靠礦產和織品,可以通過貿易獲取絕大的利益。而《太平禦覽》卷九〇一引《鹽鐵論》曰:“齊陶之縑,南漢之布,中國以一端之縵,得匈奴累金之物。是以騾驢馲駝銜尾入塞。”則說“中國”在貿易中表現的經濟實力的優越,完全體現於紡織品,即所謂“齊陶之縑,南漢之布”。
中行說評說匈奴民間消費傾向,指出“匈奴好漢繒絮”,而逐漸舍棄原先服用的“旃裘”(《史記》卷一一〇《匈奴列傳》),警告對漢地產品的依賴將危害匈奴國力。可見“漢繒絮”確實影響了匈奴經濟生活。匈奴得到漢地織品的重要途徑是關市。據《漢書》卷下《匈奴傳下》,漢文帝時對匈奴的政策就包括“與通關市”。“孝景帝複與匈奴和親,通關市”。漢武帝即位後,“明和親約束,厚遇,通關市,饒給之。匈奴自單於以下皆親漢,往來長城下”。甚至在雙方正式進入戰爭狀態之後,匈奴仍貪求漢地物產,希圖由此得到經濟物資的補充,“尚樂關市,嗜漢財物,漢亦尚關市不絕以中之”(《史記》卷一一〇《匈奴列傳》)。漢王朝也有意通過“關市”對匈奴社會施加經濟影響。
“齊陶之縑,南漢之布”,可能有相當數量通過“關市”貿易流入匈奴。所謂“夫中國一端之縵,得匈奴累金之物”的交換行為,成為絲綢之路貿易的重要形式之一。
西域絲綢市場與匈奴“賦稅諸國”
在漢王朝占有河西地方之前,匈奴曾經長期控製西域。《漢書》卷九六上《西域傳上》記載,“匈奴西邊日逐王置僮仆都尉,使領西域”,“賦稅諸國,取富給焉”。所謂“賦稅”,應體現以強勁軍力維護的掠奪式製度化經濟關係。“賦稅諸國”的征收內容,除畜產、農產外,亦包括礦產、手工業製品和其他物產。匈奴向“烏桓民”征收“皮布稅”的情形(《漢書》卷九四下《匈奴傳下》),可以在討論匈奴於西域“賦稅諸國”時參考。《後漢書》卷八八《西域傳》說到兩漢之際西域再次“役屬匈奴”,而匈奴“斂稅重刻”竟然導致西域諸國不堪承受,於是外交方向因此而變換的情形:“哀平間,自相分割為五十五國。王莽篡位,貶易侯王,由是西域怨叛,與中國遂絕,並複役屬匈奴。匈奴斂稅重刻,諸國不堪命,建武中,皆遣使求內屬,願請都護。”
匈奴雄勁的軍事強勢,使得利用西域交通地理條件發展貿易成為可能。匈奴史學者林幹曾經指出:“匈奴族十分重視與漢族互通關市。
除漢族外,匈奴與羌族經常發生商業交換;對烏桓族和西域各族也發生過交換。”此說匈奴“和西域各族也發生過交換”,在另一處則說,“匈奴還可能和西域各族發生交換”。一說“發生過交換”,一說“可能”“發生交換”,似乎表述不同。前說應當是確定的意見。林幹還指出:“(匈奴)並通過西域,間接和希臘人及其他西方各族人民發生交換。”(林幹:《匈奴通史》,人民出版社,1986 年,第3 頁,第146—147頁)考察絲綢之路貿易行為中匈奴的作用,應當重視這樣的認識。
西域許多部族具備從事貿易的經濟傳統,善於商業經營。如“自宛以西至安息,其人……善賈市,爭分銖”,安息“有市,民商賈用車及船,行旁國或數千裏”,大夏“善賈市”,都城“有市販賈諸物”
(《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列傳》)等,都是引人注目的曆史記錄。
《漢書》卷九六上《西域傳上》說到罽賓國、烏弋國的“市列”。又說疏勒國“有市列”。指出西域諸國商品經濟的活躍和市場建置的成熟。
對於這一時期匈奴以軍事力量扼製絲路商貿通路的情形,有的學者曾經有如下分析:“匈奴人……企圖控製西域商道,獨占貿易權益。”
“越來越強的貪欲,使他們亟欲控製商道,壟斷東西貿易,以取得暴利。”(殷晴:《絲綢之路與西域經濟——十二世紀前新疆開發史稿》,中華書局,2007 年,第111 頁)如果不使用“貪欲”“暴利”之類貶斥語意過強的說法,客觀說明匈奴對於“西域商道”“貿易權益”的“控製”,顯然是有意義的。《後漢書》卷八九《南匈奴傳》記載:“(建武)二十八年,北匈奴複遣使詣闕,貢馬及裘,更乞和親,並請音樂,又求率西域諸國胡客與俱獻見。”“西域諸國胡客”和匈奴使團同行“與俱獻見”,體現匈奴對於西域胡商貿易活動的鼓勵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