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連傑說:“事實上,早在1997年我就有了隱退之心。當時我在亞洲影壇擁有頂級的名聲,賺的錢夠我一家人用到下輩子。在這種狀況下,我開始思考人生的去向以及生命的意義。我去請教佛教大師,他說阿傑你不能退休,要繼續工作,想想你身上的責任,不是對你自己,而是對這個世界。當時我不明白,他要我自己慢慢去領悟。我返家後不久,華納兄弟公司就打來電話說為我準備了一個頭等艙的位置,來好萊塢吧。那天是我人生的一個轉折點。我在好萊塢展開了新的電影事業,但我從未停止過學佛。我在1998年皈依佛門,不拍電影的時候,就去拜佛學習,這使我對世界和生命有了更深的認識。”
2.好萊塢“奸角”
為什麼叫Jet Li?說來還有一段故事。1982年李連傑的第一部影片《少林寺》完成了。在菲律賓,某個公司購買了這部影片的發布權,當然,也負責其宣傳工作。當他們看到“Lianjie Li”時,他們覺得這名字太難念了,也不夠吸引人。“為什麼要加‘Lian’?”他們這樣想,於是他們就去掉了“Lian”,他們覺得“Jie Li”會比較好記。後來又有人提議:“這個中國孩子隻拍了一本電影,全亞洲的每個人都立刻認識了他。也許我們應該把‘Jie’也換掉!不如叫Jet(意為馬力十足的引擎,迅猛的速度,強悍有力)。”於是他們就把“Jet Li”寫在了電影海報上。很快,人們都用這個新名字來稱呼李連傑。
到了好萊塢發展的李連傑在演藝事業上更是如魚得水。2000年李連傑接拍了呂克·貝鬆的《龍之吻》:關於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承諾以及他如何為了捍衛那個承諾而麵臨挑戰。主角隻是個普通人,當然最後還是贏了,但是觀眾會看到他如何處理危機,如何麵對自己的恐懼,觀眾會去關心主角的生與死。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部片子是李連傑獻給太太利智的對十年承諾的一個解釋。為什麼是十年?“一個承諾要很理性,如果我們倆戀愛,到十年以後仍然有這種戀愛的衝動和這種感情,他才牢固。我們要那時候結婚,因為那時候已經證明了十年的感情都是如此,那他將會維持到生命的結束,他是一種更慎重的態度。”
當然《龍之吻》在歐美大賣,導演給了李連傑950萬美元的片酬外加提成。《龍之吻》宣傳時,李連傑竟對青少年宣傳不要看此片,有些暴力。這個舉動讓西方國家各界一致好評,稱讚李連傑是一條真正的中華龍。
而在之後,我們看到李連傑所參與的影片越來越暴力。2007年的《遊俠》更是把拳頭暴力發揮到了極致,簡直可以用血腥來表達,這是不是代表著李連傑為了好萊塢名聲和國際身價,一方麵做著正義的宣傳一方麵又行著血腥的冷酷。當然在劇中李連傑依然是一個富有爭議的壞人角色,他對此辯解說:“這部影片中我扮演的是一個殺手。說實話,在此之前我還沒有演過類似的角色。我也不知道這個角色應該歸為好人還是壞人。這還得各位觀眾看後自己來判斷。這個角色非常的暴力,不過他有他的原則。他的心中始終有一種信念。這不同於以往我所扮演的角色,要麼是好人、警察之類,要麼是一代武學宗師。”
有網友悲憤地說:“我們的民族英雄黃飛鴻、方世玉到了好萊塢就成了功夫的傀儡,成了好萊塢的新寵奸角。”對於一波又一波的質疑,李連傑如此解釋:“我隻是一個演員,我是一個普通人,我演一些英雄人物,但我不是英雄,我演壞人,我也不是壞人。電影是個藝術,怎麼樣能夠把那個電影的角色趨向完美,那是最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