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良知”二字,從百死千難中得來(1 / 3)

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王陽明45歲時,被任命為巡撫南贛汀韶都察院右僉都禦史,有些史書寫成“巡撫南贛汀漳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南贛汀漳都察院右僉都禦史,簡稱“南贛巡撫”。從此,王陽明的仕途進入鼎盛時期,學術也進入高潮時期。

南贛巡撫

被提拔為南贛巡撫,對王陽明來說是一件十分突然也十分偶然的事情。

在此之前,曾經有禦史向朝廷建議,發揮王陽明講學的特長,讓他做國子監祭酒。但是,朝廷沒有理會這個禦史的建議。因為朝廷不可能讓王陽明去做祭酒,他要是將自己的一套學說在國子監胡吹亂侃,那還不誤人子弟?

正德十一年(1516)初,朝廷已經任命一位官員為南贛巡撫。這個官員是明朝設立南贛巡撫以來的第七位巡撫,但是,這位官員覺得這個事情自己幹不了,所以表示自己身體不好,無法赴任。朝廷很是惱火,身體不好你就退休算了。這位官員寧願退休,也不去南贛做這份苦差事,於是呈報退休了。結果,這個差事在兩股力量的共同作用下落在了王陽明的身上。

當時不待見王陽明的人很多,力量也很強大,他們以內閣首輔楊廷和為首。楊廷和是明朝正德、嘉靖年間(1506—1566)重要的政治家,對於穩定正德後期、嘉靖初期的政局,革除正德時期的一些積弊,起了重大作用。

大家也許不了解楊廷和,但是他的兒子大家應該聽說過,他的兒子叫楊慎。也許大家不知道“楊慎”其名,但是一定聽過《三國演義》的片頭曲,“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這就是楊慎的傑作。

楊廷和與他的內閣同僚,都屬於朱學的代表人物,而同一時代的偉大人物之間,也未必就一定投緣。楊廷和與他的同僚們顯然不希望王陽明回到北京,更不可能讓王陽明去做國子監的祭酒。與其這樣,倒不如讓王陽明去做南贛巡撫。你不是要做聖賢嗎?你不是要“知行合一”嗎?既然如此,做南贛巡撫去吃吃苦頭,省得一天到晚耍嘴皮子。所以,本來是壓製王陽明的力量,但在南贛巡撫問題上,成了支持王陽明的力量。

王陽明的力挺者,以兵部尚書王瓊為首。王瓊是明朝中期一位難得的幹才,正德時(1506—1521)曆任戶、兵、吏三部尚書,嘉靖時(1522—1566)又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他為戶部尚書則明習國計,各地倉場的儲備、諸邊糧草的多寡,盡在其心中;為兵部尚書則熟知軍情。當時各地都有民變,將士依邊功例,以首級多少論功,王瓊手頭上卻有許多關於江西、四川等地官軍殺平民請功的報告,通過他的力爭,朝廷決定對平定內地“賊盜”的將士,隻以是否平定論功,革除以首級多少論功的製度。他在陝西三邊總督任上則料敵如神,攻守兼備,撫戰互用,多次擊退蒙古瓦剌部及其他部落的侵擾。

王瓊聽說王陽明15歲時就去過居庸關外,還逐趕過蒙古部落的小孩,但那都是少年人的瞎胡鬧,不能當真;也聽說他鑽研過兵法,以果品盤碟布陣,並在督造王越墓時以兵法節製民工,但那也能算是懂兵法?但是,王瓊正是在這些道聽途說中了解了王陽明。明朝的武官多是世襲,有幾人領過兵、見過陣?而北禦外敵、南平內亂的多是文官。當年王越提兵偷襲韃靼於紅海子、威寧海子,韓雍破民變於斷藤峽,是何等的壯舉!他們以前也並沒有帶過兵,卻比武人更有膽略。王陽明敢於獨出塞外,敢於以一人抗天下,清算朱子的學說,僅這份膽量,大明朝就沒有第二人。

由於王瓊是“本兵”,平“賊”、滅“寇”是兵部的事情,所以他的意見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在這兩股力量的共同推動下,王陽明做了南贛巡撫。南贛巡撫的任命,對於王陽明來說是人生中的又一大轉折,與貶謫龍場具有同等甚至更大的意義,是上天賜給他的一個新平台。我甚至可以斷定,沒有龍場之行,王陽明或許也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得出類似於“聖人之道,吾性自足”的認識。我為什麼做這個推斷?因為陸九淵也沒有龍場之行,卻提出了“心即理”;湛若水沒有這個經曆,也提出了與王陽明類似的看法。但是,如果沒有南贛巡撫的任命,一定不會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王陽明。

可以說,貶謫龍場,成就了中國思想史上的王陽明;南贛巡撫的職務,成就了中國政治史上的王陽明。前者為王陽明的“立言”奠定了基礎,後者為王陽明的“立功”提供了平台。這兩方麵相互激發、相互推動,造就了一個“三不朽”的王陽明。

王陽明得到任命以後,我相信他一定是心中狂喜的。王陽明時代的各省巡撫,相當於今日的省委書記加省長,再加省軍區司令員,注意,不是政委。南贛巡撫則是江西、湖南、廣東、福建四省邊區的最高軍政長官,負責的是準省級單位。但是,王陽明並沒有急於赴任。因為此前六任巡撫都沒有搞定這片地區,王陽明得做社會調查,要思考,南贛的症結在哪裏,到南贛之後該怎麼做。

王陽明有一句名言:此心在物則為理。心在物上,理在心上。那麼,他在南贛汀漳,此心就在南贛汀漳,這樣,南贛汀漳的“理”才會在自己的“心”中。同時,他回了一趟餘姚,看望98歲高齡的祖母。看望祖母以後,王陽明從南京啟程,順長江而上,到江西的湖口,然後進入鄱陽湖,溯鄱陽湖而上,從現在江西永修縣的吳城進入贛江,再溯贛江而上,於正德十二年(1517)正月十六抵達贛州。

從王陽明接受委任到赴任贛州,前後曆經4個月。如果將王陽明出仕之後的幾次大變動做一比較,可以發現他對這些變動的不同態度。

貶謫龍場的旨意是正德元年(1506)十二月下達的,王陽明於正德二年(1507)春離開北京,正德三年(1508)春才到龍場,途中花了一年的時間;正德七年(1512)十二月由吏部考功司郎中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王陽明到滁州的時間是第二年八月,前後8個月。與此相反,正德四年(1509)底由貴州龍場驛丞升江西廬陵縣知縣,王陽明於第二年即正德五年(1510)三月中旬到任,前後3個月;九月得知劉瑾被誅的消息,王陽明一個多月就到了北京;這次王陽明被任命為巡撫,從受命到就任,其中包括去餘姚省親,其間不過4個月。而省親回南京後,王陽明於正德十二年(1517)正月初三啟程,正月十六便到了贛州,路上的時間不到半個月。

這說明王陽明對於朝廷的命令,是有自己的選擇性態度的。朝廷貶謫自己,或者讓自己賦閑,他就絕對地消極怠工;相反,朝廷讓自己辦事,或者給自己更高的平台,他則刻不容緩。這也反映了王陽明的性格特征,當然,這種性格特征毫無疑問會給別人留辮子,但王陽明並不在乎,讓你抓就是了,能奈我何!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前後曆經20年、6位巡撫都沒有搞定的事情,王陽明到了贛州以後,僅用了15個月的時間就搞定了,他將福建、江西、廣東三省的“積年巨寇”全部剿滅了。也就是說,別人辦不了的事情,王陽明就是辦得成。這就是“破山中賊易”,你不服不行。“山中賊”破了,得破“心中賊”,所以,他又設福建平和、江西崇義、廣東和平三縣,進行管理。他同時推行文化建設,製定《南贛鄉約》,推進地方社會的自治;建立書院,授徒講學。

對於王陽明來說,真正的考驗發生在正德十四年(1519)。與此同時,王陽明的“立功”也在這一年達到鼎盛,“立言”也在“立功”中得到磨礪和升華。

這一年初,王陽明以祖母病危、自己身體多病為由,疏請致仕,朝廷沒有批準。六月,王陽明奉敕戡處福建兵變。行至豐城,得到寧王朱宸濠在南昌發難的消息,王陽明趕緊返回吉安,與吉安知府伍文定等共同起兵,攻取南昌,並在樵舍生擒朱宸濠,平定叛亂。八月,王陽明已經平定了寧王叛亂,自封為“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的明武宗,率領京軍南下,駐紮在南京,宦官張忠、張永分兩路往江西,王陽明奉敕巡撫江西,返回南昌,安撫京軍。

在南贛任上,王陽明幹了三件大事:第一是平定四省交界地區的鬧事流民;第二是平定寧王朱宸濠的叛亂,並因此而獲封“新建伯”;第三是應對從北京來的以皇帝為代表的那幫爺,這是最為勞心又最為詭異、最為險惡的。

但是,也正是在處理這三件重大的危機之中,王陽明醞釀出了一個新的思想,也就是他一生學術的結晶—“致良知”。

這三件事都不是好辦的。但是對王陽明來說,最難辦的是最後這件事。前麵兩件事可以說是在談笑之間解決問題,但是最後這件事涉及身家性命,一著不慎,滿盤皆輸。也就是在這個過程中,王陽明感悟到人生的“心中賊”:人內心的“良知”難道是被狗吃了嗎?

種種措施,係統工程

王陽明在贛州一年多,這裏數十年的“積寇”全部被蕩平。這不但讓想看他笑話的人統統大跌眼鏡,不得不佩服他,而且連推薦他的兵部尚書王瓊也覺得不可思議,怎麼可能啊?

所以人們覺得,這個王陽明在軍事上真是了得。不斷有朋友問我,王陽明是如何帶兵的,是如何用兵的?如果將王陽明和白起、韓信、李靖、嶽飛比,誰更厲害?

就我個人的看法,王陽明真正的偉大之處,隻是兩個字:用心。他是時時用心,事事用心,處處用心。他向學生解釋“心即理”時說:“此心在物則為理。”這是王陽明對陸九淵“心即理”的深切體悟和直白解讀。你的心在物上,物的理你也就自然明白,這就是“心即理”。

在南贛,他重視用戰爭解決南贛的問題,但又不把戰爭視為單純的軍事行為。南贛汀漳的“山賊”是軍事問題,更是社會問題,需要的是綜合治理,而不僅僅是軍事打擊。而且,他網羅了一批高人。王陽明在給將士請功的奏疏中,特別說到了幾位“體製外”的“帳下之士”:聽選官雷濟、義官蕭禹、致仕縣丞龍光等。王陽明和他們共同謀劃,在南贛推行了一個係統工程。

第一,清除內奸,行連坐法。

有文獻記載說,以往官軍的每一次活動,流民首領都知道,因為他們在衙門裏頭買通了內奸。所以,王陽明首先做的一件事,就是清除內奸。但是,他清除內奸,並不是抓和殺,而是給他們將功贖罪的機會,把內奸轉變為“諜中諜”,讓他們為自己辦事,讓他們繼續向流民首領提供情報,當然,提供的是讓流民首領掉進陷阱裏的情報。

連坐法、十家牌法,是借用裏甲製推行的。

明朝建立之後,推行裏甲製,110戶為一裏,10戶為一甲,王陽明的十家牌法,就是在這個基礎上推行的。但是,明太祖行裏甲製,為的是派役方便;王陽明行連坐法、十家牌法,是用來維護治安的。辦法比較複雜:

一是在每家的牆上,都製作一塊粉牌,粉牌的右邊標題寫明“某縣某坊民戶某人”,接下來是該戶屬某坊、某都、某裏的裏長某人之下。如該戶是軍戶,則寫明屬某千戶所某總旗某小旗隊長某人之下;如是匠戶,則寫某裏某甲下某色匠,如木匠、石匠、鐵匠、泥瓦匠等;如是客戶,則寫明原籍某處某裏某甲下,是何戶種,在本地的何裏何甲居住,從事何種職業;如是官戶,則寫明在某衙門某官之下,做何種職業;如在本地購買了土地,則要寫明土地原來的主人及買田時的保人是誰。接下來便是各家有男丁幾人,在家幾人,外出幾人,以及各人的名字、年齡及從事的職業。然後是婦女幾人,房屋幾間,是自己的房子還是租用的房子,等等。也就是說,在每家每戶的牆上,都有一個詳細的家庭介紹。

二是每10家為一甲,發一塊木牌,照樣式寫好,10家輪流掌管。每天的酉時,即傍晚,當值的一家戶主,要拿著這塊木牌,往其他9家巡視,根據各家的粉牌進行查審:某家今夜少了某人,往何處,幹何事,何日回來;某家今夜多了某人,是何姓名,從何處來,來幹何事。巡視完後,連同自家的情況,通告各家。如果有可疑之處,立即告知官府。如有隱瞞,一旦事發,10家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