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舊小區的產權關係複雜、職責不清
老舊小區一般都是住房製度改革前企業為解決職工住房所建的,有的還是由多個單位聯合建設。其產權一般歸企業所有,維護和管理都由產權單位負責。但隨著經濟體製改革和住房製度改革的不斷深化,企業改製、搬遷、倒閉、破產及居民優惠購房政策的實施,形成了目前老舊小區多產權房和無產權房並存的局麵。由於產權關係複雜,管理職責不清,往往導致多數產權單位在小區改造和管理上推諉扯皮,涉及資金投入都繞著走,甚至放棄管理責任,將包袱甩給了政府。目前豐台區的286個老舊小區中,獨家產權單位138個,比例為48.3%;多家產權單位的127個,比例為44.4%;無產權單位的21個,比例為7.3%。
(三)老舊小區的維護資金不足,管理缺位
老舊小區的日常維護管理,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然而由於老舊小區的產權不清,大部分產權單位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而不願將資金投入到老舊小區中。按《北京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指導標準》的規定,老舊小區的物業服務費標準是最低的,加上老舊小區居民多為低收入者,物業服務費收繳率低,而老舊小區的管理成本又高,單靠物業服務收費無法滿足小區的費用支出。因此,許多物業企業也不願接管老舊小區。
(四)老舊小區的代管機構能力有限,難以有效管理
目前,有120個多產權老舊小區由社區居委會代管,占老舊小區總數比例的42%。因社區居委會的職責和人力、財力、物力所限,代管的項目絕大多數僅限於小區內的道路清掃和垃圾清運,管理水平遠未達到“大門有人看,衛生有人整,綠化有人養,設施有人修,秩序有人管,路燈按時亮”的基本要求。
三、目前已有的老舊小區管理模式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三十四條之規定,由街道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臨時委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集中對老舊小區進行管理。在經費保障上,一是采取充分利用市、區的統籌資金,改造居民急需項目,即政府出一點;二是協調產權單位籌措一點;三是街道補一點;四是向居民收取一點。其中,政府和街道的資金補助呈逐年遞減,從輸血為主過渡到自行造血的良性循環。
從長遠看,實現老舊小區長效管理的最終途徑是推行正規的物業管理。然而,受老舊小區產權的多樣性、規模大小和居民觀念的影響,老舊小區的管理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應結合老舊小區實際,實施分類管理,逐步實施向物業管理的過渡,目前老舊小區的管理模式共有如下方式:
(一)直管公房管理型
即:多數由破產企業棄權房構成,規模小、管理差,處於無人管理的老舊小區,應通過司法程序實現其產權的變更,或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實現產權的公有化,並交由區房屋經營管理中心,按現有直管公房的模式進行管理。
(二)居民自治管理型
即:按照多數居民的自管意願、由居民代表大會推選出社區物業自管會,並由其負責組織該社區居民積極參與的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小區。這類小區的管理模式適合於多數居民希望靠自己的力量實行自治管理的小區。豐台區右安門街道玉林東裏第二社區和盧溝橋街道鄭常莊308號院,就是通過小區物業自管,實現了社區環境由亂到治、由髒到淨的轉變,贏得了小區居民的普遍認可。
(三)準物業公司管理型
即:對於建成年代較近,具有一定規模,配套設施比較齊全的小區,在征求產權單位和多數居民同意的基礎上,通過招投標的形式,引入物業公司,實行規範化的物業管理。據《豐台區老舊小區改造與管理調研工作方案》統計調查問卷顯示,有62.9%的老舊小區居民希望通過引入物業公司來加強對小區的規範化管理。豐台區盧溝橋街道大井社區積極引進專業物業公司進行管理,解決了老舊小區的管理難題。
(四)“多位一體”管理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