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公冶長篇;子使漆雕開仕。對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說。
朱注:
斯,指此理而言。信,謂真知其如此,而無毫髮之疑也。開自言未能如此,未可以治人,故夫子說其篤誌。
程子曰:「漆雕開已見大意,故夫子說之。」
又曰:「古人見道分明,故其言如此。」
謝氏曰:「開之學無可考。然聖人使之仕,必其材可以仕矣。至於心術之微,則一毫不自得,不害其為未信。此聖人所不能知,而開自知之。其材可以仕,而其器不安於小成,他日所就,其可量乎?夫子所以說之也。」此條「斯」字顯指仕言,謂己於仕事勝任否未能自信也。而朱子以「理」字釋之,謂其「未能真知此理而無毫髮之疑」,則試問此理又何理乎?
又朱子此章注引程子語,又引謝子語;朱注謂「無毫髮之疑」,即採上蔡「心術之微,一毫不自得,不害為未信」語來。此章注語當與「吾與點也」注合看。程子謂「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語類朱子謂「三子隻就事上見得此道理,曾點是去自己心性上見得那本源頭道理」;亦猶此章引上蔡從心術微處闡述漆雕開已見大意也。細玩本章所引上蔡語,似主要尚不在見此理,而更要在信得及此心之所見。此顯是禪味深厚,孔門當時決不有此等意態。
語類討論本章,亦得三十條,茲再節鈔分說如下:
上蔡言漆雕開不安於小成,是他先見大意了,方肯不安於小成。若不見大意者,隻安於小成耳。
上蔡之意,出仕治民僅是小成,在心術微處用工夫,始可直入聖域也。程子謂子路、冉有、公西赤三子,「皆欲得國而治之,故夫子不取」,此即上蔡所謂「安於小成」者也。漆雕開其材可以仕而不仕,故謂其「已見大意」。上蔡此等處,直是二程真旨嫡傳。朱子本章注僅雲:「開自言未能如此,未可以治人,故夫子說其篤誌。」不謂「其材可以仕而不仕」,下語謹慎,意態亦平易;較之程、謝,顯有距離。
問:「漆雕開與曾點孰優劣?」曰:「舊看皆雲曾點高,今看來,卻是開著實,點頗動蕩。」此又見朱子平實處。「舊看皆雲曾點高」,蓋自程門相傳看法如此。朱子稍後始對曾點常加疑問糾正之辭,而於漆雕開則較多稱許。
問:「恐漆雕開見處,未到曾點?」曰:「曾點見雖高,漆雕開卻確實,觀他『吾斯之未能信』之語可見。」程子曰:「點與聖人之誌同,便是堯舜氣象。」當時程門意見,似乎認為曾點已見到此理,而又無不自信處,故許為高於漆雕開。朱子卻因漆雕開之不自信而稱其「確實」。此朱子學脈從二程轉手處,尚論者當深細體會。
問:「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曰:「漆雕開想是灰頭土麵,樸實去做工夫,不求人知底人。雖見大意,也學未到。若曾晳,則隻是見得,卻不曾下工夫。」朱子意頗不許曾點,就此引諸條皆可見。語類討論「與點」章亦有較量此兩人處,今再補錄一則於下:
若是曾晳,則須是更去行處做工夫始得。若不去做工夫,則便入於釋老去也。觀季武子死,曾點倚其門而歌。他雖未是好人,然人死而歌,是甚道理?此便有些莊老意思。程子曰:
「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看得來漆雕開為人卻有規矩,不肯隻恁地休,故曰:「吾斯之未能信。」朱子不喜曾點語,在語類中隨處可見;隻為程門相傳推尊此人,故終還稱其有見。至於漆雕開,程子雖以「已見大意」許之,然終不如許與曾點之高;而朱子乃處處倒轉此兩人之地位。此皆自集注已成之後而始有此轉變。
八
先進篇:
子曰:「從我於陳蔡者,皆不及門也。」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
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遊、子夏。
朱注:
弟子因孔子之言,記此十人,而並目其所長,分為四科。孔子教人各因其材,於此可見。
程子曰:「四科乃從夫子於陳蔡者爾。門人之賢者,固不止此。曾子傳道而不與焉,故知十哲,世俗論也。」本章朱子注文極平實。引程子語謂「十哲世俗之論「,又是「不貼貼地見豪傑氣」。若論相從於陳蔡時,遊、夏尚年幼,決不相及。若論「曾子傳道」,則從古皆謂孔子傳道於七十子,惟自禪宗達摩至慧能,始有衣缽,一線單傳;孔子寧有信物獨付曾參乎?程子謂「門人之賢固不止此」,其心中除「曾子傳道」之外,尚有「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如子路、冉有所見者小,而轉列之十哲,故目之為「俗論」也。
九
子張篇:
子遊曰:「子夏之門人小子,當灑掃應對進退,則可矣。抑末也,本之則無,如之何?」子夏聞之,曰:「噫!言遊過矣。君子之道,孰先傳焉?孰後倦馬?譬諸草木,區以別矣。君子之道,馬可誣也?有始有卒者,其唯聖人乎!」朱注:
言君子之道,非以其末為先而傳之,非以其本為後而倦教。但學者所至,自有淺深,如草木之有大小,其類固有別矣。若不量其淺深,不問其生熟,而概以高且遠者強而語之,則是誣之而已。君子之道,豈可如此?若夫始終本末,一以貫之,則惟聖人為然,豈可責之門人小子乎?
程子曰:「君子教人有序,先傳以小者、近者,而後教以大者、遠者。非先傳以近小,而後不教以遠大也。」又曰:「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故君子隻在謹獨。」又曰:「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從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貫通隻一理。雖灑掃應對,隻看所以然如何。」又曰:「凡物有本末,不可分本末為兩段事。灑掃應對是其然,必有所以然。」又曰:「自灑掃應對上便可到聖人事。」
朱子引程子語後又自加按語雲:
愚按:程子第一條,說此章文意最為詳盡。其後四條,皆以明精粗本末,其分雖殊,而理則一。學者當循序而漸進,不可厭末而求本。蓋與第一條之意實相表裏,非謂末即是本,但學其末而本便在此也。
今按:本章朱子注文極為平實明盡。下引程子語凡五則,朱子又為加按語,謂所引第一條「說此章文意最為詳盡」,是也。至此下四條,顯與論語原旨不合。既曰「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又曰「物有本末,而不可分本末為兩段事」,又曰:「自灑掃應對上便可到聖人事。」凡此,與子遊、子夏原意皆有違異。朱子按語謂其「實相表裏」,此自朱子語爾。程子語之本真涵義似不如此。但細玩程子原文可見。此又朱子著意彌縫之一跡也。
語類討論本章者共凡二十條,茲再節錄分說如下:
問:「灑掃應對」章程子曰四條。曰:「此最難看。少年隻管不理會得『理無大小』是如何,此句與上條『教人有序』都相反了。多問之前輩,亦隻似謝氏說得高妙,更無捉摸處。
因在同安時,一日,差入山中檢視,夜間忽思量得不如此。其曰理無小大,無乎不在,本末精粗,皆要從頭做去,不可揀擇;此所以為教人有序也。非是謂『灑掃應對』便是『精義入神』,更不用做其他事也。」今按:朱子此番解釋,誠是周匝圓到,無奈程子語意實非如此。抑且朱子在他處亦曾依照程子意說之,如述而篇「吾無隱乎爾」章,語類有三條,茲摘錄其二如下:
夫子嘗言「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而言性與天道則不可得而聞。想是不曾得聞者疑其有隱。不知夫子之坐作語默,無不是這個道理;風霆流形,庶物露生,無非教也。聖人雖教人灑掃應對,這道理也在裏麵。
如此條所說,乃頗與程子語意相當。謝上蔡本說「性與天道即在這文章裏」,而朱子說「性與天道」章不之取;今說「無隱乎爾」章,仍落到上蔡圈裏。此等處,朱子儘隻依違。一麵覺得程門此等話有理,一麵又恐其有流弊,故有時這樣說,有時那樣說,總不使偏鋒話。此皆朱子之極費斟酌調停處。又曰:
問:「伊川言:『聖人教人常俯就,若是掠下一著教人,是聖人有隱乎爾。』何也?」曰:「道有大小精粗,大者、精者固道也,小者、粗者亦道也。觀中庸言『大哉聖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於天』,此言道之大處。『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是言道之小處。聖人教人,就其小者、近者教人,便是俯就。然所謂大者、精者,亦隻在此,初無二致。要在學者下學上達自見得耳,在我初無所隱也。」程子言「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又曰「理無大小」,朱子則緩其辭曰「道有大小精粗」。凡二程語露豪傑氣,若有不貼貼地處,朱子都把其稜角來磨了。然說本章大義,仍採二程說,則明白可見。而於「灑掃應對」章,則說得更圓到些。
問:「伊川雲:『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故君子隻在謹獨。』又曰:『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從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貫通隻一理。雖灑掃應對,隻看所以然如何。』」曰:「某向來費無限思量,理會此段不得。如伊川門人都說差了。且是不敢把他底做不是,隻管就他底解說,解來解去,隻見與子夏之說相反,常以為疑。子夏正說有本有末,如何諸公都說成末即是本?後在同安,出往外邑定驗公事,路上隻管思量,方思量得透。當時說與同官某人,某人亦正思量此話起,頗同所疑。今看伊川許多說話時,復又說錯了。所謂『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貫通隻一理,雖灑掃應對,隻看所以然如何』,此言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是一樣道理,灑掃應對必有所以然,精義入神亦必有所以然;,其曰『通貫隻一理』,言二者之理隻一般,非謂灑掃應對便是精義入神;固是精義入神有形而上之理,即灑掃應對亦有形而上之理。」問:「集注雲:『始終木末一以貫之,惟聖人為然』,此解得已分明,但聖人事是甚麼樣子?」曰:「如雲『下學而上達』,當其下學時,便上達天理是也。」今按:朱子對此番道理,確曾大費過思量。伊川雲:「從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質通隻一理。」則「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此即「顯微無間,體用一源」之義。而此一理,從上蔡說,則隻在心術微處可見。故曾點之浴沂詠歸,此番心情便即是堯舜心情。堯舜事業,隻從此心情中流出。故說曾點浴沂詠歸「便是堯舜氣象」。若把此一番理論冉推申,再凝斂,便閉象山「先立乎其大者」、「心即理」之主張。隻為伊川說話較明道多了些、密了些,此下遂有朱子「格物窮理,以求其一旦豁然貫通」之說。然朱子說來說去,仍不能全否定了象山之立論。細玩此條,朱子同安路上是一悟,如上引語類一條,即是同安路上所悟,明白認定說「非謂灑掃應對便是精義入神,更不用做其他事」;但此條則在同安路上悟後,到得看伊川許多說話時,又覺得自己以前說錯了,便又說「灑掃應對亦有形而上之理」,「下學時便上達天理」。此見朱子心中仍是依違遊移,儘求斟酌調停,總是彌縫難合也。
問:「程子雲:『故君子隻在謹獨』,何也?」曰:「事有大小,理卻無大小,合當理會處,便用與他理會,故君子隻在謹獨。不問大事小事,精粗巨細,盡用照管,盡用理會。不可說個是粗底事,不理會,隻理會那精底。既是合用做底事,便用做去。又不可說灑掃應對便是精義入神。灑掃應對隻是粗底,精義入神自是精底。然道理都一般,須是從粗底、小底理會起,方漸而至於精者、大者。所以明道曰:『君子教人有序,先傳以近者、小者,而後教以大者、遠者。非先傳以近小,而後不教以遠大也。』」或雲:「灑掃應對非道之全體,隻是道中之一節。」曰:「合起來便是道之全體,非大底是全體,小底不是全體也。」問:「伊川言:『凡物有本末,不可分作兩段。』」曰:「須是就事上理會道理,非事何以識理?灑掃應對,末也;精義入神,本也。不可說這個是末,不足理會,隻理會那本,這便不得。又不可說這末便是本,但學其末,則本便在此也。」此條仍是同安路上所悟語。此乃朱子「格物窮理」精神。朱子謂;「非事何以識理?」故不喜上蔡、象山專就心上說。
問:「子遊知有本而欲棄其末,子夏則以本末有先後之序,程子則合本末以為一而言之。詳味先生之說,則所謂灑掃應對固便是精義入神事,隻知於灑掃應對上做工夫,而不復深究精義入神底事,則亦不能通貫而至於渾融也。惟是下學之既至而上達益加審焉,則本末透徹而無遺矣。」曰:「這是說灑掃應對也是這道理,若要精義入神,須是從這裏麵會將去。如公說,則似理會了灑掃應對了,又須是去理會精義入神;卻不得程子說,又便是子夏之說。」此條問得極清晰扼要。朱子隻說「格物」雖有不同,「窮理」則隻是一貫,從此上再把程子說與子夏說分疏,便見程子說更高過了子夏說。其實則仍是同安路上所悟,隻彌縫更密,說來更圓到。又曰:
先傳後倦,明道說最好。伊川與上蔡說,須先理會得子夏意方看得。
此條最見調停甚苦,而亦最見分寸。謂「伊川與上蔡說,須先理會子夏意方看得」,下語極斟酌有力。其實二程當時,極多突出語、過高語,學者必先理會得論、孟真意,方可看得。又如讀論語注,亦須先理會得朱注,然後其圈外所引一程語及其他諸家語方可看得。如此分別而看,逐一理會,有離有合,有出有入,可見義理之無窮。若誤謂朱子語即是程子語,又誤謂程朱語即是論、孟原旨,即是孔孟語,則至少已違失朱子「格物窮理」之教矣。
問:「程子曰:『灑掃應對,與佛家默然處合』,何也?」曰:「默然處隻是都無作用。非是取其說,但借彼明此。灑掃應對,即無聲無臭、之理也。」二程當時,有許多突出語、過高語,有許多「不貼貼地見豪傑氣」語,多半借用佛氏禪宗。縱謂「非是取其說」,然「借彼明此」,已為儒、釋作溝通橋樑。故曰「彌近理而大亂真」。究已引進了許多釋氏之「近理」處,但又要力辨其「亂真」處。欲究程朱與孔孟異同,此等處最當著眼。
又曰:
一日夜坐,聞子規聲,先生曰:「舊為同安簿時,下鄉宿僧寺中,衾薄不能寐。是時正思量『子夏之門人小子』章,聞子規聲甚切。今纔聞子規啼,便記得是時。」又附注另一錄雲:
思量此章,理會不得,橫解豎解,更解不行,又被杜鵑叫不住聲。
語類記此條者又自附一注雲:
當時亦不能問。續檢尋集注此章,乃是程子諸說多是明精粗本末,分雖殊而理則一,似若無本末,無小大。獨明道說「君子教人有序」等句分曉,乃是有本末小大。在學者則須由下學乃能上達,惟聖人合下始終皆備耳。此是一大統會,當時必大有所省。所根愚暗,不足以發師誨耳。
今按:細玩此條,朱子當時同安路上一悟,實是思量甚苦後乃得之。即今讀此條,當時情況,猶可依稀想像。後人僅讀論語朱注,以為循朱注即可明得論語本旨,若不檢尋語類,又焉知此中有如許曲折,如許苦心乎?
記此條者謂此是「一大統會」,誠然誠然。本篇偶拈「吾與點也」章至此,皆在此一統會中。論語他章與此「一大統會」相關涉處尚多,本篇僅發其例於此,不復詳引。
以上僅就論語朱注,擇取其有關「性與天道」之認識,及有關日常人生之體會者,就此兩大綱,各舉數條,粗加陳說,而程朱、孔孟思想歧異處,亦已約略可見。若欲再作深究,此當更端別撰,非本文所能盡也。
(一九六四年二月清華學報新四卷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