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民族與新宗教之再融和(1 / 3)

中國在秦、漢時代,根據先秦人的觀念與理想,對於他將來的政治製度以及社會形態,奠定下基礎,明確了趨向,這已在前兩章裏約略述過。經曆了西元前二二一至西元一八九,四百年的全盛時期,下麵接著一段西元一九〇至五八八同樣四百年的中衰期。中國史上叫做魏晉南北朝時期。這一時期裏,有兩個最顯著的特征,一是新民族的羼雜,二是新宗教的傳入。

讀史的人多把此一段轉變時期來和西方史上的蠻族入侵和羅馬衰亡相提並論,但其間實有一極大不同之點。在西方是羅馬民族衰亡,日耳曼民族代興,在中國則依然是自古以來諸夏民族的正統,隻又繼續羼進了一些新分子。在西方是羅馬文化衰亡,希伯來宗教文化繼之代興,在中國則依然是自古以來諸夏文化的正統,隻另又羼進了一些新信仰。因此在西方是一個“變異”,在中國則隻是一個“轉化”。這是羅馬衰亡和漢統中衰所絕然相異的。

何以漢代衰亡,而中國沒有走上像西方史上羅馬覆滅時的景象?這因漢代建國本與羅馬不同。羅馬建國,憑靠少數羅馬人為中心。羅馬以外區域雖大,到底隻是羅馬的征服地,並不是羅馬的本幹與基礎。漢代立國,則並非向外征服,而是向心凝結。他是四方平勻建築在全中國廣大地域的自由農村上麵的。他的本幹大,基礎廣,因此一時雖有病害,損傷不到他的全部。羅馬衰亡,如一個泉源幹涸了,而另外發現了一個新泉源。魏晉南北朝時代,則如一條大河流的中途,又彙納了一個小支流。在此兩流交彙之際,不免要興起一些波瀾與漩渦,但對其本身大流並無改損,而且隻有增益其流量之宏大與壯闊。但是漢代四百年的全盛期,何以到底也不免一個衰頹的突然降臨呢?這大體上不外兩個原因。

一:東漢王室繼承著四百年的長治久安,安富尊榮積而腐化。

二:東漢士人為當時社會領導中心的,也與西漢不同。西漢士人大半出身在內由農村裏,帶有一種穩健壯旺的精神;東漢士人則漸漸出身於貴族門第,與自由農村隔絕,沒有西漢士人的樸實健全。因此西漢學術尚是粗疏闊大,元氣淋漓,一到東漢,漸變為書生式的煩瑣章句訓詁形式了。

積此兩因,遂以招致魏晉南北朝四百年的中衰。但到底沒有破壞到廣大的基層與幹部,因此中國文化雖在厄運中,還是生機不息,照常有衍進。

現在先說“異民族之羼雜”。

在中國人觀念裏,本沒有很深的民族界線,他們看重文化,遠過於看重血統。隻有義化高低,沒有血統異同。中國史上之所謂異民族,即無異於指著一種生活方式與文化意味不國的人民集團而言,這在上麵已經講過。

在中國北部,因天然環境之不同,限於氣候土壤種種條件,中國內部農村文化,到此受到障礙,不能推進,於是環踞著許多的遊牧社會,與中國大部的農村生活隔成兩截。在東漢末年,正北方有匈奴,東北方有鮮卑,西北方有氐與羌,這些在當時是群認為異族的,但在曆史記載上,即相互間的傳說上,則匈奴、鮮卑、氐、羌一樣與諸夏同一祖先。匈奴出於夏,羌屬薑氏,鮮卑為有熊氏,氐出有扈氏,好像全是同族同統。這裏麵可有兩個解釋。第一:他們和中國諸夏,在很遠的古代,或許是同出一源。第二:則隻要他們一接觸到中國文化,便受到一種感染,情願攀附華夏祖先,自居於同宗之列,而中國人也樂得加以承認。因此曆史上遂把這許多話大書特書的記下。這正可證明中國人傳統民族觀念之融通。因此中國人對當時他們所謂的異民族,也並不想欺侮他們,把他們吞滅或削除,隻想同化他們,讓他們學得和自己同樣的生活方式與文化習慣。這是中國人的對外政策,自名為“懷柔政策”的,這是一種使人心悅誠服,禁不住由衷記念我而自己軟化乃至同化的政策。

中國人在此懷柔政策下,常常招致邊外的歸化人,讓他們遷移到邊疆以內,給以田地,教之稼穡,漸漸再施以中國傳統的教化,直到東漢末年,這一種邊內雜居的異民族,日漸地多了。尤其是三國以下,匈奴人居住在今山西省太原以南的一帶,最稱繁盛。其次如鮮卑人居住在東北境的遼河兩岸,氐與羌人居住西北的甘肅省境。他們全都習得中國的農事生活,及相當的教育程度,他們在當時已無異於中國人之一部分了。乘著漢代末年的大饑荒,中央政府解體,各地士族憑藉固有的特殊勢力,群起割據,而那些由塞外內遷的胡人遂亦乘機興亂。這在當時,與其說是一種民族鬥爭,無寧說是一種社會紛擾。因此不斷的紛擾,逼得西晉王室南渡,西元三一七建都建康,即今之南京,曆史上稱為東晉。同時有大批北方士族隨著政府南渡,遂形成了那時期的中國正統。

由東晉傳於宋、齊、梁、陳四朝,後代曆史上稱之為南朝。而北方則經曆了一百多年之長期混亂,曆史上稱之為五胡十六國之亂,北方終於合並為一個政府,這是一個擁戴鮮卑人為君主的政府,曆史上稱為北魏,因以示別於南朝,而又稱為北朝。北朝又分裂為東、西二政府,東魏、西魏以及北齊、北周,最後到隋朝起來,又把中國南北統一。

我們在此一段長時期紛擾中,所要首先指出的,當時中國雖分南、北兩方,但實在全都應該屬於中國傳統文化的係統,決不能說那時的北方,已經不是中國文化而另有一種異族胡人的文化。那時雖有大批中國士族,隨著東晉王室南渡長江,但大部分的中國士族,依然保留在北方並未南遷。他們是中國傳統文化在北方的承繼人和保護人。當時北方政府,雖擁戴胡人為君主,但實際政治的主持與推行,則大部還在中國士族手裏。當時中國北方士族,他們曾盡了教育同化胡人之極大努力。從某一方麵說,他們恰如西方的基督教會,曾在中世紀裏也盡了教導開化北方蠻族的功能。隻是西方基督教會並不直接羅馬傳統,而為當時的一種新興勢力,而中國北朝時代的北方士族,則在曆史上並非一種特起的與中國人素不相關的異民族,他乃直接自東漢以來在社會上已經形成的一種組織與機能,不過在此紛亂狀態下更見其特殊有意義的貢獻而已。因為西方中世紀的基督教會,並非直接羅馬政治傳統,故而他們要另自組織,形成一種非政治的宗教勢力,將來不免與北方蠻族新興的政治勢力相衝突,而在此蠻族的新政治機能未達十分完成之前,便有一段所謂的西方“封建時期”。在中國則北方士族直接兩漢傳統而來,因此北朝政府裏雖羼進許多胡人,但其政治上的大傳統,依然沿襲兩漢文治政府之規範,雖在小節目上,不免有許多差異,但大條理大法則,則並無變動,因此當時中國雖分南北兩政府,但此兩個政府同樣是沿襲秦、漢以來郡縣國家文治政府之規範,在中國史上不致再有一個封建社會出現。

這許多北方士族,便是撐持過這一段狂風惡浪的險要灘頭之掌舵人。他們又如病人身上起死回生的赤血球與活細胞。他們在社會上,本有一種特異地位,一經變亂,他們隨著需要,群起團結他們的本宗親族,以及鄉裏的附隨民眾,而形成了許多在經濟上可以自給,武力上可以自衛的大集團。當時一個大家族,有包含著幾千個小家庭,又組織成幾千乃至萬人以上的自衛部隊的。他們聯合宗族,是推本於古代“孝”與“仁”的觀念而來;他們保衛鄉裏,是推本於古代“義”與“忠”的觀念而來。原來東漢的“察舉製度”,最要的在采取宗族與地方的輿論。在宗族為“孝子”,在鄉裏為“廉吏”,便有被察舉的資格。因此格外養成了當時士族重宗族重地方的觀念。但士人的終極目的,是在貢於王朝,獻身國家。因此當時士族,雖極重宗族與鄉土,也不致專為宗族與鄉土著想,而造成一種封建與割據。

當時的胡人,起先賴藉他們自己的民族意識而號召,易於團結成一種武力,在紛亂局麵下奮起,推倒握有傳統政權的王室。但他們遇到這許多散處社會各方的士族勢力,到底不得不讓步而與之相妥協,無法把他們整個消滅了。這便形成了在當時北方中國胡、漢合作的局麵。諸胡政府與漢人士族的合作,此種形勢,又頗似於西方社會封建形成之情態。但與時的北方士族,另一麵還擁有兩漢傳統的政治理想與政治精神,他們依然抱有天下統一世界大同的潛在希望,他們決不願在胡人政權下獲得一宗族一地方的權益而自足,他們依然要在政治上重新再建兩漢文治統一政府之規模。因此在中國北朝時期,盡像有封建複活之現象與趨勢,但到底很快便建立起一個統一政府來。而且這一個政府,又不久便創設了許多極合傳統理想的新製度,像調整社會經濟的“均田製”,與整頓國民兵役的“府兵製”等。將來全都為隋、唐政府所效法與承襲。這些全是當時北方士族的貢獻。換言之,即是中國傳統文化力量之表現。我們若撇開北方政府擁戴胡人為君主的一端於不論,我們盡可說當時的北方社會,對於中國傳統文化精神之發揚與衍進,有些處尚超於南方社會之上。

我們若說當時北方士族為中國傳統文化之承繼人與保護人,則我們亦可說,當時南方士族為中國傳統文化之宣傳人與推廣人。因為其吋長江以南,同樣有許多當時認為異族的即古代諸蠻之遺種,盤踞生長,尚未達到與中國大部民眾同一生活同一文化之水準。當時中國南、北兩方,實在同樣進行著民族融和與文化傳布的大工作。同樣的羼進了許多民族新分子,同樣的把傳統文化更擴大。不過讀史的人,隻注意在政治的浮麵,因而不覺得這一種工作之意義。我們盡不妨說,魏晉南北朝時期,實在是繼續著春秋以前完成了中國史上第二次的民族融和與國家凝成的大貢獻。這實在可認為是中國傳統文化在經過嚴重測驗之下的一種強有力的表顯。

我們繼此說到新宗教之傳入。

中國傳統文化,一到先秦時期,本已超越宗教需要。人生理想,已可不賴宗教信仰而完成。但到東漢中葉以下,便禁不住社會上一般宗教要求之複活。這裏麵一個最要理由,便是由於儒家思想作為社會人生領導中心的功用之漸次墮退。這一種墮退的征象,最顯著的便是上麵所述東漢王室腐化,與士族門第之興起。本來儒家思想可以代替宗教功用的,他是一種現實人生的新宗教,他已具有宗教教義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慈悲性”與“平等性”,他亦具有宗教家救世救人的誌願與能力。他與宗教之不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