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社會主義與經濟政策(2 / 3)

當時獲利最厚最大的商業,首推“鹽”、“鐵”兩項。鹽為人人佐膳所必需,鐵器亦家家使用,因此把握這兩項商業的,擅利最厚。當時的政府,便創出一個“鹽鐵官賣”乃至“國營”的政策來。政府的理論是,鹽鐵為天地間自然的寶藏,其利益應該為社會大眾所共享,不應由一二私家獨擅。因此政府在鹽鐵出產地特設官經營製造、運輸與銷售等事,免得為商人所霸占。鹽鐵以外為政府所專賣的便是“酒”,酒為人人所喜,但是一種奢侈的飲料,因此政府收歸專賣,帶有“寓禁於售”的意思。

當時對於幾種特定的商品,收歸政府官賣以外,又對一般商人,設法增征重稅。當時增征的標準,不計其貿易之利得,而隻計其經營業務之成本與資財。各商人各自對其資本財產,由自己估價呈報,政府即據報抽收。儻商人呈報不實,由旁人告發,則其全部資財得由政府沒收,而許報告者以半數之酬。此一政策,在當時曾引起絕大騷動,對於一般富商大賈極為不利。但在政府的理論上,是依然根據於“裒富而益不足”的原則而來的。

漢武帝時代的經濟政策,並不盡於上麵所舉,我們隻藉此說明當時一輩人對調整社會經濟的意見。漢武帝此種經濟政策,其背後有很深厚的經濟理論做他的背景。在《小戴禮記》的《禮運篇》裏,有一段描寫當時人理想中的社會經濟狀況的,說:

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

這是秦始皇到漢武帝時的一種理想社會主義。這一種理想,在中國儒家思想裏,本有一貫甚深之流衍。直到漢武帝時,大儒董仲舒,還屢屢提出近於此類的理論。他說:

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為盜,驕則為暴,此眾人之情。聖者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於憂,以此為度而調均之。

這是一個中國儒家傳統的“均產論”。這一個均產論,有兩點極可注意。

第一點:此所謂均產,並不要絕對平均,不許稍有差異。中國傳統的均產論,隻在有寬度的平麵上求均。寬度的均產中間,仍許有等差。

第二點:在此有寬度的均產中間,不僅貧人應有他最低的界線,即富人亦應有他最高的限度。因此中國傳統經濟政策,不僅要“救貧”,而且還要“抑富”。中國人認為大貧大富,一樣對於人生無益,而且一樣有害。因此貧富各應有他的限度,這兩種限度,完全根據人的生活及心理,而看其影響於個人行為及社會秩序者以為定。

中國人的經濟理論,完全如他的政治理論,同樣根據人生理想為出發,歸宿到人類內心之實際要求上。並不曾就經濟而論經濟,結果乃致經濟與人生脫節,如目前世界之形勢般。中國儒家傳統經濟理論,其實仍隻是一個“禮治主義”,此在《荀子》書中發揮得最透徹,西漢學者的一般見解,大概都由此而來。

但漢武帝的經濟,在當時並不收效,而且流害甚大。漢武帝雖則引用了許多好理論,但當時的政府,實際是括削富人財力來支持撻伐匈奴以及開辟各邊疆的兵費,甚至是用來彌補宮廷一切迷信及奢侈的浪用。到漢武帝末年,社會均產的理想,幾乎變成普遍的破產。但武帝以後的一般學者,大體上依然讚成武帝時代的經濟政策,隻主張由一個節儉的政府來實施。這一種意見,逐漸醞釀,而促成王莽的變法。

王莽由禪讓的理論代替為天子,他應該變法,一新政治。政治的終極目標為民眾,民眾的基本要求在經濟。先要經濟均等,不使社會有大貧大富,然後再好講教育與其他。因此王莽變法的最大目標,便專注意在經濟問題上。他一方麵要提高農民的生活水準,一方麵要裁抑富商大賈的資本勢力。他最重要的幾條法令:

第一:是田畝收歸國有,再公共分配,這是要恢複西周時代井田製度的。在此製度下,可使永絕田地兼並,使耕者有其田,不再有佃農與雇耕人。

其次:便是廢止奴婢,受解放的奴婢,各向政府受田,重過自由獨立的平民生活。

其三:是繼續漢武帝時代的政策,厲行專賣製度,鹽、鐵、酒、錢幣及銀行五項,均不許社會私人經營。

其四:是對富商大賈施以各種重稅與限製。譬如養一奴婢,便需出錢三千六百文,較漢製增十五倍,較普通平民的口稅則為三十倍。

其五:則王莽並主張根本廢絕貨幣製度。

在當時人的意見,認為社會貧富不均,由於富人之剝削,而剝削之根源,則由於商業與貨幣製度。若將貨幣製度取消,使民間重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狀態,則農民庶可永保其經濟上之平衡地位,而不再下降。這一個見解,也並不起於王莽時代,在漢武帝以前已有這種理論了,不絕的傳衍下來,直到王莽時代,始見諸實施。

王莽的經濟政策,因種種原因而歸於失敗,但繼續王莽以後的,也還依然依照著這一個理論,不過在推行上則比較的弛緩。解放奴隸的命令,在光武時代屢次頒布,重農抑商,控製經濟,不使社會有大富大貧之分,這是中國自從秦、漢以來兩千年內一貫的政策。中國的社會經濟,在此兩千年內,可說永遠在政府意識控製之下,因此此下的中國,始終沒有產生過農奴製度,也始終沒有產生過資本主義。

經濟生活,隻是整個文化生活最低的基層,若沒有相當的經濟生活作基礎,一切文化生活無從發展。但經濟生活到底隻是經濟生活而已,若過分在經濟生活上發展了,反而要妨害到其他一切文化生活之前途。我們不妨說,經濟生活是消極的,沒有相當滿足是絕對不成的,但有了相當滿足即該就此而止。其他文化生活如文學藝術之類,則是積極的,沒有了初若不打緊,但這一類的生活,可以無限發展,沒有限度的。中國傳統人生理論,似乎正是認定了這一點,對經濟人生總取一個消極態度,對其他文化人生則取了積極態度。

古代的封建貴族,秦、漢以後是沒有了。由軍隊打仗出身的新貴族,自漢中葉以後也漸漸告退了,這已在上章裏說過。社會新興的商賈富人以資產為貴族的,現在也由政府法令不斷裁抑而失勢。無論在政治法令上,以及經濟權力上,全社會常逐漸走向平等的道路,這是中國人的傳統理想。

但我們要注意,中國人此種理想,並不在隻求經濟生活之平等,而在由此有限度的平等的經濟生活之上,再來建造更高的文化人生。因此中國人一麵看不起專以求財富為目的的商人,一麵又極推尊以提高文化人生為目的的讀書人。把握此種理想而想法子來實現的這一責任,便在這輩讀書人身上。若說在秦、漢以下中國社會上比較像有特殊地位的,也便是這一輩讀書人了。現在讓我們再來看一看漢代讀書人的一般境況。

漢代的讀書人,大體上都由農業社會裏出身,他們都先過著半耕半讀的生涯。譬如漢武帝時代的朱買臣是一個樵柴者,公孫弘是一個牧豕的。像此之類,前、後兩《漢書》裏盡可找出許多例。農業社會有他一定的休閑期。一到冬季,便可乘暇讀書。那時的經學,所謂“玩經文,通大義”,並不像後來般煩瑣。按照當時情形,每年以一冬讀書,三冬便可通熟一《經》。在十五歲以前,先習《爾雅》《孝經》《論語》諸書。十五以下,開始讀正《經》,三年通一《經》,十五年便可通熟《五經》,那時還不過三十歲。漢代常有命地方官察舉“孝子廉吏”及“茂才異能”之士的詔令,鄉村學者盡有被舉希望。公孫弘在晚年察舉賢良,對策稱旨,不數年即為丞相,晉封侯爵。那時郡縣地方政府,屬吏都由長官自辟。隻要鄉村有大儒碩學,地方官亦常辟召為掾屬,不久便可升遷。自漢武帝以下,文風漸盛,社會競知向學。一方有名儒,學者四麵而赴,所在結集。往往一個學者,其先後來學著弟子籍的,多逾千人,少亦數百。如此之例,愈後愈盛,到東漢為更甚。因此,一個學者,即不出仕,在其壯年以前,可以躬耕自給。在其中年以後,體力漸衰,聲聞日廣,亦可仰給於來學者之束脩甘旨,以為仰事俯蓄之資。他們粗淡的生活既易解決,而社會的榮譽,又使他們有無窮之慰籍。因此一輩高尚澹泊之士,常願終老村社,不受朝廷之招聘,與郡縣之征辟。如此則更增加了一般學者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