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地價實在是很便宜的,李嘉誠隻需要破一點小財,就能把問題迎刃而解了。這難題對北京政府來講也不算什麼大的難題。搬遷也出人意料地順利,迅速完成了。這意味著這些拆遷戶將喪失在王府井居住的權利,而要住到離市中心頗遠的新住宅區裏。而那些樓家,欲向王府井要重新申請的,能否獲準還真是一回事,看來,東方廣場物業的租金不菲又是一回事了。
傳聞,李嘉誠微服去王府井探看拆遷,雙眼潮潤,感歎道:北京的老百姓真是太好了,這在香港,簡直不可想象。然而,全球最大最著名的快餐集團麥當勞竟成了此次搬遷的“釘子戶”。王府井分店是該集團最大的一間,兩層樓麵合2.8萬平方英尺,700餘個座位,每天平均有1萬人光顧,在開業之初,排隊長龍有幾裏之長,實為全球罕見,盈利豐富,自不待言。
的確,麥當勞自然是萬分地不願意把這棵搖錢樹從這聚寶盆裏連根拔出,而遷出王府井另植他處。但是,在中國的地盤中又哪裏是你美國公司說了就算的呢?北京市政府早就有了搬遷的最新文件。於是,麥當勞遂拋出了它的殺手鐧來——也隻不過是一紙契約,係麥當勞集團當年與北京市政府簽署的長達20年的經營合同,營業地區為王府井現址,租期要到2010年才滿,現在才經營兩年多。
素有“官司癖”的美國鬼佬們,揚言說要與北京市政府對簿公堂。
此時,王府井這幅地盤已快夷為平地,唯有麥當勞兀立在空曠的廢墟上。外國通訊社拍下照片,於是世界傳媒大都刊登了這張既滑稽、又可憐的“麥當勞孤立無援”的照片。國際輿論變得對麥當勞有利。香港民間還盛傳,李嘉誠為了當得北京地王,不惜得把契約在身的麥當勞攆跑,隻許自己發大財,不準他人賺小錢。
李嘉誠無辜受累,其實搬遷已是北京市政府與拆遷戶間的事。李嘉誠一直以和為貴,與北京市政府協商,表示隻要麥當勞答應遷出王府井,日後東方廣場將留一個比現在麵積更大的鋪位給麥當勞。
北京市政府不得已又與美國的麥當勞公司重新進行談判,又列出了一係列更優厚的條件,例如,批準麥當勞在北京多開若幹分店。在優厚的條件下,麥當勞才表示同時搬遷,這位“官司癖”自然也就煙消雲散拋向太平洋了。
超人高招,幹戈即化成玉帛,一場全球性的風波就這樣平息了。如此,空曠無物的王府井地盤該起樓了。日後站在東方廣場的廈頂,不僅可以俯視昔日皇宮裏的一磚一瓦,稍遠處的中南海全景亦可盡收眼底,一飽眼福了。東方廣場確實有這麼靚的視野,鶴立雞群,居高臨下。70多米高的宏偉大廈;欲與天公試比高。
也許是在香港建慣了高樓的緣故,在香港,不上100米就算不得摩天大廈,這70米,對於超人來說,隻是小菜一碟。也許像某些人士所說,李嘉誠付了原本不該付的搬遷費,隻有靠增加樓麵積補回來。
但是如果是在別的地方,在別的城市,樓建的再高也無所謂,還會被譽為是城市的象征建築,可這是北京,是中國的心髒。
就在王府井舊城改造計劃出台之初,北京的市民們就已經討論得沸沸揚揚了。他們有的人擔心會破壞了北京的人文景觀,但香港《聯合報》1994年1月8日報道中,記者問李嘉誠:“北京是馳名中外的曆史文化名城,有人擔心外商投資北京房地產,在追求經濟效益的情況下,會破壞這一文化名城的傳統風貌,你是如何看待這一問題的?”
李嘉誠說:“建築現代化和保護古都風貌兩者並不矛盾,是完全可以統一的。北京市現在正在推行‘康居工程’計劃,這是一件造福於民的工作,我能作為第一個海外投資者加入進來,非常高興。”
但是怎麼說呢!李嘉誠還是沒有慎重考慮周全。以長實為主的發展商,最後拿出的東方廣場規劃方案是70多米高。傳言再一次得到了證實,這可是致命的70米!看來人們的擔憂還是有必要的,按照國家規劃委員會的要求,北京市的規劃是以故宮為中心的,其他建築必須配合故宮的外觀。按國家規定,從故宮中心點向外望365度的視野範圍內,不應見到任何其他的建築物。故宮的城牆高約有3丈,這就形成站在故宮朝外望,隻能望到城牆和天空。距故宮越遠,建築物方可逐步升高。
據國務院批複的1991—2010年《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即“以故宮、皇城為中心,分層次控製建築高度,舊城要保持平緩開闊的空間格局,由內向外逐步提高建築層數”;“長安街、前三門大街西側和二環路內側及部分幹道的沿街地段,允許建部分高層建築,建築高度一般控製在30米以下,個別地區控製在45米以下”。
東方廣場大廈東西寬480米,建築用地9萬平方米,建築麵積70萬平方米,建築高度70餘米。王府井顯然在“30米以下”的建築高度區域,專家認為,東方廣場至少高了40米!
除了這些之外,東方廣場的土地麵積比率超出城市規劃要求的7倍,這幢大廈不僅是過高了,而且還是一個龐然大物,這樣必然會跟附近的故宮、天安門、人民大會堂、革命曆史博物館、人民英雄紀念碑等著名的建築物去搶風頭,太有點喧賓奪主了。專家們大聲地疾呼,紛紛來現場進行勘察。從1994年8月起,就先後有三批建築專家,政協委員和文物專家,聯名上書要求依法調整工程方案。
新年剛過,東方廣場被強令停工了,為什麼呢?原因有兩點,一是專家的建議有效,東方廣場方案被認定嚴重超過國家城市規劃的規定;二是按國家規定,逾1億美元的合資項目,須以市政府的名義向國家計委申請立項,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正式動工前須辦理報建手續。
東方廣場投資額超過了12億港元(還未計地價),肯定是要獲得國家計委的批準。但是原北京市政府尚未提出立項。已開始動工了,更不用說是提交什麼可行性報告與申請建築施工手續這些文件了。這個消息一傳到香港,香港業界立即嘩然。事情過後,有人還傳出小道消息,原北京市政府有關官員,在舊城改造和城市建設中涉嫌貪汙受賄,中央經委正在著手調查。真是人言可畏,生造事端。
1995年2月13日的《新報》,刊出整版專題報道,導語稱:“李嘉誠在港成功逾30年,富甲一方,乃香港首富,大眾寇以‘李超人’稱號,喻其創造財富本領超群,能人所不能。李氏在港叱吒風雲,幾達呼風喚雨、點石成金之境界。”
“但對於一個國家,尤其是像中國這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大國,無論財富有多大,亦不過有如大海中的一條船,哪管你是航空母艦,抑或巨大油輪,始終,富不與官爭。”
識時務者為俊傑,李嘉誠深信“富不與官爭”的道理。果然沒有多久,長實集團就發布聲明,表示完全服從中央的路線。聲明指出:
“由於東方廣場地段所在為北京舊城危房改造區,根據北京城市規劃法例規定,有關地段必須按規劃發展,該地段之內圭地使用者,必須服從有關城市規劃。長實認為北京市有關城市規劃法例極為合理,同時,類似城市規劃法例亦在西方國家及香港被普遍采用。任何到中國投資的外商均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希望通過國際輿論的壓力,而使其身處中國法律之外的作法均是不當的。”
李嘉誠的積極主動的態度,充分顯示了他做事的果敢,有錯及時改正,同時也顯出他在政治上的成熟,深諳做事與做人的道理。
就在東方廣場地盤停止工作不久,新華社主辦的中央級刊物《嘹望》周刊1995年第3期,發表文章,對東方廣場發展規劃有所批評:
“北京的東方廣場大廈連同寬120米、高80餘米的北京飯店東樓,將形成一個東西600餘米、高七八十米的龐大的混凝土屏障。不但勢壓故宮,而且還會對僅1.2公裏外的天安門廣場的景觀造成影響,從根本上損壞北京內城的古都風貌。據了解,人民大會堂的一般建築高度為31米,最高處才40米,建築麵積17萬平方米,天安門在樓的高度為35米,人民英雄紀念碑的高度為38.29米。而東方廣場大廈,體量為人民大會堂的4倍多,必將對上述直接體現全國政治中心的曆史性建築造成壓迫感,使其相以尺寸變小,導致城市重心偏移,打亂以天安門為中心的首都格局。”
東方廣場規劃的再次出台,把原定在王府井改建、擴建的青年藝術劇院,兒童電影城等文化中心主體建築,擠出了原址,另外選擇改建。另外,設計方案的停車位比原規定的也減少了一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