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私營公司日常財務管理(2)(1 / 3)

1.財務人員利用工作便利私吞公司財物

私營公司老板對公司的會計往往是千挑萬選,要麼是老婆,要麼是老爹;兄弟、子女、外聘來的似乎都不那麼可靠,為什麼老板們會那麼緊張呢?因為財務人員最有機會私吞公司財物,如果老板自己再不懂什麼記賬,賬務人員大筆一揮幾萬元的資金就有可能流出公司。當然,這裏可不是說所有的財務人員都有嫌疑,隻是提出一種可能性。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個人素質,自身教養這類事情並不少見。

2.其他合夥人轉移資金

類似轉移資金的案例有很多,有些是在投資者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覺地轉移的。舉個簡單的例子,A、B、C、三家公司,A公司是由甲、乙二人合開,C公司是乙的又一公司,B公司與C公司關係密切。乙要想將A公司的資金轉過來,於是C公司與B公司相勾結,將次品先賣給B公司,B公司與A公司商談,並簽訂合同,再次將次品賣給A公司,A公司的貨款支付給B公司,B公司扣除一定金額後再轉給C公司,這樣C公司獲得現金,而A公司隻得到次品。如果A公司管理不嚴,這種交易很容易達成。那麼表麵上是甲乙二人共同承擔風險,實際上承擔風險的隻有甲,你們說甲虧不虧?而現實生活中,合夥人轉移資金的手段也是多種多樣的。

3.債權人利用高利息占有公司資金

時下私營公司,尤其是中小型私營公司貸款較難,有些人是選擇了捷徑向高利的民間組織貸款。債權人恰恰是看到這筆資金帶來的高回報才肯貸出資金。這種形式的貸款對於利潤率低的公司而言無疑是飲鴆止渴,隻解一時之急卻留千古之恨。

4.債務人以欠款占有公司資金

私營公司既然要做生意就要賒債,三角債在經濟生活中是司空見慣的。債務人有時並非無力償還,而是壓著不還。對他而言可是融資的高招,一筆無息貸款,沒準兒過兩天把你徹底拖垮了,那就什麼也不還了。舉個例子:小王的哥們兒開了一個公司,向小王的公司購買價值20萬元的貨物,說好先付4萬元,剩下的錢等貨物賣出後再付。可是後來,貨物早已賣出,可貨款就是遲遲未付,小王又不好老催,而自己這邊的確周轉不開,你說小王應該怎麼辦呢?

5.員工利用公司管理鬆散為自己撈好處

比如員工利用公司提供的福利報銷一些原本不能報銷的單據;或者將公司的業務直接截下來介紹給自己親戚的公司;或者在工作時偷工減料,為公司帶來損失。

6.管理人員靠超額支出來中飽私囊

公司聘請的高層經理以拉業務為名大肆揮霍,如打保齡球、卡拉OK、高檔飯店。反正工資獎金隻是那麼多,花的這些錢都可以打入公司的成本,與自己得失無關,不花白不花。在這種情況下受損的隻能是私營公司的老總了。

以上隻是說了幾隻可能的“黑手”,這可不是否認一切,否認人類的傳統美德,隻是提出引以為戒。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國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可沒有私有財產的問題,因此私營公司的老總們必須利用現在可以利用的各種方式,在憲法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想出一些方法來斬斷這些黑手,必要時候還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本章主要從完善公司製度的角度來提供一些建議,希望對於私營公司的經營會有一些幫助。

9.7私營公司如何斬斷伸向“現金”的黑手!

私營公司每天流進流出的貨幣資金很多,現金的收支也很頻繁。試想一下如果公司隻有一名會計而收錢記賬都是她一人的事,當收到一筆款項後,會計可以不記賬,並毀掉相關憑據,經理如果忘了還有這麼一筆收人,那這筆現金可就不知去向了。事實上,任何一個公司的經理也不會那麼傻,公司往往會安排兩個人,一個人記賬、審核憑據,另一個人收取現金,這種製衡監督的方法也是現金管理的最基本方法。那麼還有哪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黑手伸向公司的現金呢?

1.明確由誰來負責公司現金管理

首先要指定一個人來負責現金管理,而其他任何人員不得幹涉公司的現金收支。這樣就有效防止其他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接觸公司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