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私營公司戰略管理(5)(1 / 2)

例如,由於出現了意料之外的原材料大幅度漲價,某公司為了保證實現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利潤目標,需要補充製定一個增加銷售收人的計劃,那麼這個計劃的期限至少要多長時間呢?這個計劃至少要在一年中的什麼時間以前製定並實施才能確保實現呢?根據許諾原理,該計劃期限主要取決於從增加訂貨到最後實現銷售收人的最短周期。對於該公司來說,從接收訂單、簽訂合同到完成工程圖設計,一般要兩個月的時間。進行生產準備、投產,到出產品的生產周期一般也為二個月。商品通過鐵路發運,整個發運過程的延續時間均為半個月左右,結算周期一般為一個月以上,而且有逐漸延長的趨勢。因此,計劃期限應定為半年,也就是說,計劃工作的開始時間至少要在六月底以前。這也是為什麼該企業每年要在六月底以前審查年度計劃完成情況的原因。這項工作已成為一項慣例。

按照許諾原理,計劃必須有期限要求,事實上,對於大多數情況來說,完成期限往往是對計劃的最嚴厲的要求。此外,必須合理地確定計劃期限,並且不應隨意縮短計劃期限。再有,每項計劃的許諾不能太多,因為許諾(任務)越多,則計劃時間越長。如果主管人員實現許諾所需的時間長度比他可能正確預見的未來期限還要長,如果他不能獲得足夠的資源,使計劃具有足夠的靈活性,那麼他就應當斷然減少許諾,或是將他所許諾的期限縮短。例如,他所許諾的如果是一項投資的話,他就應當采取加速折舊提存等措施使投資的回收期限縮短,以減少風險。

3.靈活性原理

計劃必須具有靈活性,即當出現意外情況時,有能力改變方向而不必花太大的代價。靈活性原理可以表述為:計劃中體現的靈活性越大,由於未來意外事件引起損失的危險性就越小。必須指出,靈活性原理就是製定計劃時要留有餘地,至於執行計劃,則一般不應有靈活性。例如執行一個生產作業計劃必須嚴格準確,否則就會發生組裝車間停工待料或在製品大量積壓的現象。

對主管人員來說,靈活性原理是計劃工作中最重要的原理,在承擔的任務重,而目標計劃期限長的情況下,靈活性便顯出它的作用。當然,私營公司在保持靈活性時還要注意以下問題:

(1)不能總是以推遲決策的時間來確保計劃的靈活性。因為未來的不肯定性是很難完全預料的,如果我們一味等待收集更多的信息,盡量地將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考慮周全,當斷不斷,就會坐失良機,招致失敗。

(2)使計劃具有靈活性是要付出代價的,甚至由此而得到的好處可能補償不了它的費用支出,這就不符合計劃的效率性。

(3)有些情況往往根本無法使計劃具有靈活性。即存在這種情況,某個派生計劃的靈活性,可能導致全盤計劃的改動,甚至有落空的危險。例如企業銷售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困難,可能實現不了既定的目標。如果允許其靈活處置,則可能危及全年的利潤計劃,從而影響到新產品開發計劃、技術改造計劃、供應計劃、工資增長計劃、財務收支計劃等許多方麵,以致使企業的主管人員經過反複權衡之後,不得不動員一切力量來確保銷售計劃的完成。

為了確保計劃本身具有靈活性,在製定計劃時,應量力而行,不留缺口,但要留有餘地。本身具有靈活性的計劃又稱為“彈性計劃”,即能適應變化的計劃。

4.改變航道原理

私營公司計劃製定出來後,計劃工作者就要管理計劃,促使計劃的實施,而不能被計劃所“管理”,不能被計劃框住。必要時可以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必要的檢查和修訂。

因為未來情況隨時都可能發生變化,製定出來的計劃就不能一成不變。盡管我們在製定計劃時預見了未來可能發生的情況,並製定出相應的應變措施,但正如前麵所提到的,一來不可能麵麵俱到;二來情況是在不斷變化;三是計劃往往趕不上變化,總有一些問題是不可能預見到的,所以要定期檢查計劃。如果情況已經發生變化,就要調整計劃或重新製定計劃。就像航海家一樣,必須經常核對航線,一旦遇到障礙就可繞道而行。故改變航道原理可以表述為:計劃的總目標不變,但實現目標的進程(航道)可以因情況的變化隨時改變。這個原理與靈活性原理不同,靈活性原理是使計劃本身具有適應性,而改變航道原理是使計劃執行過程具有應變能力,為此,私營公司就必須經常地檢查計劃,重新調整、修訂計劃,以此達到預期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