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並第53章 後記但是這個世界並不幸福(16_51)(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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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商寫信給我說:“《寬容》一書出版在一九二五年。【比奇中文網首發www.biqi.me】而今已快成古典作品了,我們希望搞一個普及永久性的版本,再一次定一個‘大眾的價格’。”倘若他們要對原著作必要的安排,我還想寫最後一章嗎?或許我能夠試著力圖說明,在近十年內寬容的理想為何如此慘淡地破滅,現今我們的時代為何還未超脫仇恨、凶殘與偏執!這一切絕對是有原因,要是真的有,並且我也知道的話,那我能夠說出來嗎?我這樣回答說,剖析美麗端莊的寬容女神的屍體並非一件愉悅的事,卻是必須做的,我認為我有這樣的責任。

下一個問題是我該在哪一頁開始寫後記,同十五年之前寫的這本書作告別呢?出版商建議我將最後一章刪去,原因在於結尾部分是神聖的希望與歡呼。有關這一點無疑他們是對的。確實沒什麼值得高興的,把《英雄》中的葬禮進行曲作為我的結束語比用貝多芬第九交響曲那種充滿希望的大合唱更為適合。可是細想以後,我認為這並非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我與出版商一樣,對前景都非常悲觀。然而這本書還要留存於世好多年,我覺得唯一公正的方法還是讓我們的下一代了解,一九二五年如何激起了我們對幸福高尚前程的美好憧憬,可一九四○年又是怎樣完全打破了這些光榮的夢想,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犯了怎樣的錯誤才產生了這場可怕的災難。幾次通信之後,我說服了出版商,讓他覺得我還是通情達理的,如下就是我寫給出版商的內容,當做《寬容》的最新、最後一版的補充說明。

最近七年可以說是個切切實實的“醜巫婆的大鍋”,一切人類的醜陋弊端都全部彙集在其中,組成了大雜燴,它會將全部的人毒死(除非我們發明某種既快又靈的解藥)。我認真研究了倒進這個令人作嘔的容器中的種種成分,也對這個可惡的大雜燴主要負責人進行了不厭其煩地觀察。那個大雜燴臭氣滿天,正在我們整個世界上蔓延開來,我和別的住在餘下的寥寥無幾的民主國家中的人一樣,看見下等的廚房仆從竟然受如此多人的擁戴,真是無法理解。這些下等的仆從不僅因為這讓人作嘔的大雜燴而歡心不已,且還用所有時間將它強行灌入對他們毫無傷害的旁觀者的喉嚨當中。顯然這些旁觀者喜歡祖傳下來的善意與寬容的鮮湯,但是他們要是對大雜燴表示出開心的樣子,不願吃這一大堆倒胃的東西,就立馬被殺死。我竭力弄清楚這樣的事情如何會發生,用來滿足我的好奇心。而今我要告訴你我用心觀察的結果。

為了搞清這一問題的起因,我建議大家學習精明可親的政治家艾爾弗雷德·E.史密斯先生,他原來住在紐約州的阿爾巴尼,目前住在帝國大廈。首先我們看看記錄,看可以找到什麼。在這裏我提一個問題,似乎它有點離題,不過(一會兒你便會看到)與我們要解決的難題卻密切相關。你養過狗、貓或別的動物嗎?你研究過對這些卑微的動物對養它的家庭與主人的花園以及後院的態度是如何的嗎?你肯定注意到,出於天性、本能或是訓練,或三種因素都有,這些不會說話的動物對它們自認為的“權利和特權”都荒唐地珍視。同一條警犬,它能夠讓自己主人的孩子牽著它的尾巴在房間裏轉圈圈,也能夠讓孩子從自己身上揪下一小撮毛,可另一個和藹的小孩子剛踏上屬於“它”家的草坪的時候,它就立刻嚎叫不止。最小的德國種獵狗肯定注意到了隔壁北歐種粗毛大獵狗可以將它撕成碎片,然而隻要那條獵狗膽敢跨出它認為是區分自家與鄰居領地的界限一步,它就會撲向那頭凶悍的大獸。就算是隻懂得享受的貓,在另一隻貓闖入自己的爐邊的時候,也會勃然大怒。捕捉大獵物的獵人對森林居住者的習慣都非常熟悉。

他們告訴我,野獸具有群居的本能,外麵的野獸要想加入它們的部落想都不用想,無論加入者增加的力量對它們快速削弱的實力來說是如何的有利。那些裝著懂不會說話的魚的心理的人對我說,就算是在這些冷血動物之中,當一條陌生的魚出現的時候,也有種固定的行為準則,在河流岩石間有固定棲息的場所的魚,從來也不會讓別的一條外來的魚成為自己的行列中的一員。動物學我不是很精通,可我學了些有關人類的知識,在我研究人類所謂曆史的這段期間(在這短暫的時期人類記錄了他們自己的思想與行為)的行為記錄時,我發現了什麼?我發現從以前到現在,人類一直都是“群居的動物”,隻有在一個人感覺自己屬於經同路人組成的某一排他性的組織,這一組織的成員都苟和於他們自己繼承的信仰、偏執、偏愛、恐慌、希望與理想時,這個人才真正感受到幸福。是的,經濟上的需要時不時也許迫使有些人群,包括彼此對抗的部落,依據某種政治方式做事。不過這樣的安排總不能持久下去。

真正讓好多人不顧艱難困苦與危險聚在一起的原因,是源於他們有很多涇渭分明的相同信仰、一樣的偏見、共同的愛好、一樣的恐懼、共同的希望與理想。看一看從喬普斯與哈姆拉比到希特勒與墨索裏尼的記錄。每一時代所有地方的情況都一樣——每一集團、每一部落、每一宗派、差不多所有家庭,都堅持和鄰居保持一些距離,以為自己大大優越於他人,無共同理解或是共同行動的一切基礎。我給你舉個人盡皆知的例子。世界各地幾乎全部的人從一開始都用怎樣的名字稱呼自己呢?這樣的例子多得嚇人,他們把自己稱做是“上帝的人”或者“上帝的子民”,更荒謬可笑的是“屬於上帝的人”。在別人的眼中埃及人是卑賤的小農,可他們卻將自己看成是“上帝的人”。猶太人覺得自己是“上帝的選民”。“蘇密”——現今人們熟知的官方名字是芬蘭,意思(別人告訴我)是“上帝的人”。太平洋上的好多部落——最熟悉的塔希提島人——也稱自己是“上帝的人”。波利尼西亞同西亞、北非以及北歐相距萬裏,在這樣的地方住的種族互相間一點共同之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