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關於雜文的思考(2 / 2)

毋庸諱言,我推崇“魯迅風雜文”,但也無意排斥“新基調”。秦牧同誌說:歌頌性雜文未必一定是“媚骨”的產物,關鍵是看你歌頌什麼,是否恰如其分,是否體現真理。“歌頌彭德懷正所以批判壓製民主的現象,歌頌張誌新正所以鞭撻當年倒行逆施的醜類。”這當然不無見地。同樣的道理,批判壓製民主的現象,鞭撻當年倒行逆施的醜類,亦正所以歌頌彭德懷、張誌新。“是是非非謂之智,非是是非謂之愚。”謳歌真、善、美是對的,針砭假、惡、醜也是對的;反之,則是錯的。問題不在於謳歌還是針砭,而在於謳歌的是不是應該謳歌的、針砭的是不是應該針砭的。不過,作為“感應的神經,攻守的手足”,“和讀者一同殺出一條生存的血路的東西”,雜文似乎更宜於以“魯迅風”為主旋律。因為,雜文若非“魯迅風”,就沒有鋒芒,沒有戰鬥性,沒有雜文的特色。當然,“主旋律”之外,“大三和弦”“小三和弦”也是需要的。“相競而興,專占而萎敗”嘛!我期待著足以與《馬尾巴、蜘蛛、眼淚及其他》《謎語新聞好》《痛苦三章》《笑說“茅台”不是酒》等魯迅風雜文媲美的歌頌性雜文問世。這無疑寄望於新基調雜文家們的努力。

也許是由於雜文“善惡必書”、鋒芒畢露,時不時地總要“冒點酸水”,弄得某些人不太愉快,甚至刺得人家又痛又癢的緣故吧,它從來就是“生不逢辰”的。然而因為大多數讀者歡迎,所以它又有無比的生命力,壓而不垮,枯而複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從某種意義上說,任何時候都不是雜文的時代,任何時候又都是雜文的時代。唯其如此,雜文家們需要動腦筋、花力氣進行研究的,就絕不是要不要寫雜文的問題,而是如何寫雜文,或曰如何增強雜文的邏輯力量,充實其“雜文味”,使之在宣傳媒體的占次要地位的一角大放光彩。至於某些人對雜文及其作者說三道四,那也是“古已有之”的。這用得著但丁的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我深信,隻要雜文界同仁堅持“‘二為’方向”(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雙百’方針”,並且“樂觀於雜文的開展”,就一定能夠“日見其斑斕”!

(原載1991年4月10日《四川交通報》)